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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居民医保参保待遇激励约束机制有关情况介绍

时间:2025-11-05 15:33:13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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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10时30分,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史文君,陕西省医疗保障局法规与监督处处长樊海涛,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余岚出席,介绍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居民医保参保待遇激励约束机制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周颖主持。

周颖: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史文君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居民医保参保待遇激励约束机制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医疗保障局法规与监督处处长樊海涛先生、待遇保障处处长余岚女士。

下面,我们首先请史文君先生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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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文君: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跟大家在这里见面,首先,我代表省医保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宣传医保惠民利民政策的广大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全民参保是整个医保制度稳健运行的基石。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医保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精细管理为抓手,以优化服务为目标,推动全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接下来,我将就“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居民医保参保待遇激励约束机制”相关情况从三个方面做详细介绍。

一、聚焦关键环节,建立参保长效机制

今年,我省印发了《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旨在巩固和扩大参保覆盖面、促进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从“应参尽参”向“高质量参保”转型升级。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持续优化参保服务。取消参保户籍限制,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二是保障特定群体参保。推动外地户籍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在就读地或常住地参保,支持出生证参保,推动新生儿落地参保,鼓励大学生学籍地参保,毕业后待遇延续至当年底,求学期间待遇无忧。三是鼓励引导连续参保。强化正向激励,对连续参保或基金零报销人员设置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激励政策,激励额度可以叠加,提高总额最高不超过大病保险原支付限额的20%。

二、优化完善政策,全力推进参保工作

今年9月,我们联合省级8部门印发我省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通知,明确了今年参保筹资和相关待遇政策。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合理确定筹资标准。2025年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0元,最少不低于700元。结合我省省情实际,在合理测算基金支出需求、确保基金当年收支平衡的前提下,个人缴费标准维持每人每年400元不变,保持筹资结构合理稳定。二是科学安排缴费时间。通知明确集中缴费期为10月1日至12月25日,集中缴费期内连续参保缴费可享受2026年全年医保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居民,按规定设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三是持续升级关爱措施。我们为退役军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社区矫正对象、儿童福利机构在册儿童及低收入人口等特殊群体开辟参保“绿色通道”,在非集中缴费期办理参保后也可即时享受待遇。四是着力拓宽缴费渠道。去年我们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功能,今年新增依托“医保钱包”实现在线缴费及跨省缴费服务,不断深化医保信息平台应用,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三、创新管理服务,提升参保便捷体验

今年以来,我们致力于通过数字赋能和精细化管理,采取三项举措,提升参保服务的便捷度和可及性。一是推进精准扩面与管理。依托“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实现参保状态动态监测精准识别,推动参保宣传服务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型。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和村(社区)干部作用,提升参保宣传与服务的针对性。二是优化参保服务体验。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将参保登记服务延伸至村(社区)、高校、银行网点等末梢,实现群众“就近办”。协同税务部门,优化业务流程,推行参保登记与缴费“一厅联办”。三是深化数字赋能增效。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全场景应用,持续优化“刷脸支付”、医保移动支付等便捷结算方式。推广使用“医保钱包”,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使用范围,实现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保费用、就医购药费用,推动跨省共济服务落地。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持续完善政策措施,全力推动居民医保参保待遇激励约束机制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深入推进“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与动态更新,切实加强宣传动员,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讲清制度优势、财政投入和参保益处,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切实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后,诚挚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医疗保障事业的持续关注和大力支持!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广泛宣传医保新政,让这项凝聚民生关怀的制度更好惠及千家万户,共同筑牢医疗保障网。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们将就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出回复,共同探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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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颖:谢谢史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之前,请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陕西日报:请问医保基金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医保钱包是如何助力参保群众更加便捷享受医保待遇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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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海涛:谢谢您的提问。为助力参保群众更加便捷享受医保待遇,我们进一步拓宽医保基金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和场景。

一是进一步拓宽我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2022年10月1日正式开通省内同一统筹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2024年5月22日我们又上线了省内跨统筹区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省内不同统筹区也可以享受家庭共济待遇,如西安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可以共济参保地在宝鸡的家庭成员。一位职工可同时绑定多位家庭成员,可以绑定给父母,也可以同时绑定配偶和子女。同一个参保人,可以接受两位近亲属的共济。2024年9月份,为助力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上线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统筹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功能。陕西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通过陕西医保APP/小程序的家庭共济功能,绑定在省内正常参保的本人父母、子女或配偶等近亲属,可为全省范围内的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截至2025年9月30日,省内本统筹区个账绑定家庭共济关系337.35万人次,结算个账基金36.34亿元;省内跨统筹区个账绑定家庭共济关系64.99万人次,结算个账基金3.31亿元,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113.42万人次,代缴金额4.53亿元。

二是进一步拓宽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场景。从2025年2月我省开始筹备医保钱包建设工作。医保钱包是医保部门为参保人开通的医保资金账户,和自己的医保码相关联,近亲属间可以通过医保钱包实现共济,在自己就医购药、居民医保参保时也可以使用钱包资金为本人缴费。3月28日,西安市作为试点首家上线医保钱包功能,随后,我省其余市(区)陆续完成医保钱包建设和上线。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为自己开通医保钱包,每日向省内外近亲属进行至多3笔,且总额不超过2000元的转账。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服务,查找本人参保地已完成接口改造的定点医药机构清单,在完成接口改造的定点医药机构可使用本人医保钱包资金进行结算。10月15日,我们又上线了医保钱包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功能,参保人可以通过陕西医保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在服务-家庭共济菜单下,使用医保钱包缴费功能,为自己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截至9月30日,我省累计9.68万人开通医保钱包,转账1748.92万元,消费2032人次,消费48.77万元。

西安日报:关于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中涉及的筹资标准、缴费时间、特殊人员缴费政策等,详细的参保政策请借此机会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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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岚:感谢这位媒体朋友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具体政策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筹资标准和待遇享受时间。今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400元和700元。相较往年,个人缴费标准未增长,财政补助标准增长30元。

目前全省各统筹区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均已开始,需要强调的是: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底。

不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按照参保长效机制规定,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底。

一般人员在集中缴费期以外时间参保缴费,执行长效机制关于等待期的相关规定。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就医费用均不能报销。

二是参保资助及补助政策。我省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规定进行补助。

三是绿色通道的特殊人员范围及缴费标准。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及其随军未就业配偶和子女、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儿童、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失联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低收入人口、相关部门下一年度新认定的低收入人口等,集中缴费期后可通过绿色通道,按照我省2025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起。

四是新生儿参保政策。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月底;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出生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监护人根据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可选择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选择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按照一般人员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五是大学生参保政策。当年已入学大学生及新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如符合连续参保缴费要求,自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待遇。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至当年12月31日。毕业后参加职工医保或迁出陕西省的,按照其他相关规定办理。

六是新增人员参保缴费政策。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参保人员在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微信、支付宝、各类银行柜面及手机银行等)或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医保钱包”等方式,均可完成缴费。

起点新闻·西部网:2025年开始实行的参保长效机制对于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有哪些激励措施?如果有些人断保后,生病了又想再参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这类情况有哪些约束?谢谢。

樊海涛:谢谢您的提问。为鼓励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连续参保缴费,从根本上更好维护全体参保人员的利益,确保基金平稳运行,省医保局联合13部门制定《陕西省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对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和基金零报销人员分别设置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同时对断缴人员再参保设置待遇等待期。

一是在激励措施方面。有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和基金零报销人员相应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关于连续参保激励,是指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陕西执行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3000元。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加居民医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继续保留。关于基金零报销激励,是指自2025年起,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如果当年没有使用过包括门诊、住院在内的所有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报销,那么可以在下一年度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同样也是每年提高不低于3000元。如果当年发生了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了奖励额度,那么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就会被清零,下一年度重新开始计算零报销奖励额度。

记者朋友您所提到的一些人平时不生病,不想缴医保,但是一旦生病又想参加医保,希望得到相应的保障,这是对我们医保减轻费用负担这项制度功能的认可,但是我们还是鼓励连续参保,不鼓励选择性参保。

二是在约束措施方面。《实施意见》设置了“两个等待期”,即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实施意见》明确,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同时,考虑到参保人的实际情况,《实施意见》还提出,允许参保人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需要注意的是,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加上原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则仍需至少等待6个月。待遇等待期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因此,为维护个人医保权益,建议每个人都积极按时参保缴费。

各界导报:今年居民医保参保政策在哪些方面做出优化和调整?

余岚:感谢您的提问,今年的优化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稳定筹资标准,回应群众期盼。按照国家医保局《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确定2025年全省统一筹资标准为400元/人/年,在落实国家政策的同时满足参保群众稳定参保缴费标准的期盼,这是自医保局成立以来,首次实现财政补助增加的同时稳定个人缴费标准,聚焦减轻群众缴费负担。

二是优化缴费时间,规范待遇享受。自新农合时期起,我省居民参保集中缴费期均在每年四季度实施,为兼顾我省居民医保参保习惯与参保缴费政策延续性,对已稳定形成的“四季度集中缴费+次年补缴”模式进一步优化,明确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起至同年12月25日,严格按照参保长效机制文件要求执行集中期后缴费须有待遇等待期相关规定,聚焦参保管理更加精细化。

三是规范人员范围,确保应参尽参。今年以来,我们注重收集基层医保部门反馈意见,并充分征询司法、民政等部门建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依据,对享受参保绿色通道的特殊人员范围做了补充完善,新增退役军人未成年子女、处于社区矫正期的监管对象、民政部门认定的儿童福利机构在册抚养儿童,同时对标国家局有关意见规范困难人员范围。上述群体分别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民政以及农业农村等部门出具的认定材料,可以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办理参保缴费,聚焦人员应参尽参,实现特殊人员基本医疗有保障。

四是细化接续政策,保障待遇衔接。按照参保长效机制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参保人员在制度间切换参保关系时待遇享受政策。参保人员已连续两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的,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参加居民医保缴费之日起,中断期间待遇可追溯享受,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自缴费之日起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享受待遇。聚焦人员按规定在制度间切换时待遇享受无断档。

五是拓宽缴费渠道,提升资金效能。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升服务便捷性,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充分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效能,新增“医保钱包”在线缴费渠道。参保职工可以通过个人账户余额为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在实现统筹区内代缴功能的基础上拓展功能至省内异地以及依托“医保钱包”实现跨省缴费。缴费方式的多样性提高了家庭医疗保障能力,在盘活沉淀资金发挥效能的同时,聚焦提升参保体验感及参保便捷性。

三秦都市报:我们注意到陕西医保大力推进全民“一人一档”数据库建设,这对参保扩面、服务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最终实现全民大健康管理有何重要意义?谢谢。

樊海涛:谢谢您的提问。推进全民“一人一档”数据库建设,是提升医疗保障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着力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始终、动态管理的个人全生命周期医疗保障服务新体系,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支撑基本医保精准扩面,促进制度公平可持续。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是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在要求。“一人一档”通过精准识别未参保、断保人员信息,能够有效锁定扩面对象,变“粗放式”动员为“精准化”施策。通过对参保信息的动态监测与比对分析,有助于摸清参保底数,掌握人口流动、就业状态变化对参保的影响,为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参保政策、优化筹资结构、提升参保质量提供决策支持。有助于将更多符合条件的群众,特别是新生儿、学生、流动人口、灵活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依法纳入保障范围,推动实现全民参保,将医疗保障政策落到实处,惠及于民。

二是服务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实现医保服务无缝衔接。传统的参保管理模式存在信息碎片化、连续性不足、区域局限性等问题。“一人一档”旨在为每一位群众建立独立的、持续更新的电子参保档案,完整记录其从新生儿参保登记、学龄期参保接续、成年后就业参保或灵活就业参保,直至老年阶段医疗保障待遇享受的全过程。通过档案的连续性,确保群众在不同生命阶段、不同地域流动时,其基本医疗保险权益能够清晰追溯、顺畅转移、无缝衔接,避免因信息缺失或中断导致的保障空白,为实施精准化、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奠定数据基础,切实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三是优化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一人一档”建设通过整合、规范参保数据,能够有效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为医疗保障基金的预算编制、费率测算、运行监测、风险评估等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更科学地进行基金运行分析预测,优化医保资源配置,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同时,清晰的个人参保轨迹也有助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防范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稳健、可持续运行,推动医疗保障制度高质量发展。

可以说,全民参保数据库“一人一档”建设,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完善覆盖全民医疗保障网的关键举措。不仅是技术层面的数据归集,更是社会保障治理理念和大健康管理的深刻变革。它通过数据赋能,将社会保障体系从过去分散、被动、模糊的管理模式,升级为集中、主动、精准的现代化治理模式。最终为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每一位群众在全生命周期都能享有公平、可靠、可持续的医疗保障服务。

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台):请问医保系统在方便参保群众享受待遇方面做了哪些努力?有何成效?谢谢。

余岚: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全省医保经办系统聚焦人民群众就医“急难愁盼”问题,深挖自身潜能,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创新结算方式、拓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范围,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是异地就医备案更加便捷更加高效。2023年我省全面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区住院和门诊就医时,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只需用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就医结算。跨省就医在原有现场备案和电话备案的基础上,扩充到线上、线下多渠道申请;线下跨省备案申请已实现即时办理即时生效;线上跨省备案也同步实现即时申请、即时开通、即时享受。异地备案流程的简化优化,彻底破解了过往“备案赶趟、续期折腾”的难题,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从“急着办、反复跑”变为“轻松办、一次成”,真正实现了“备案不费心,就医更安心”。截至10月20日,全省跨省异地就医累计备案367.25万人次。

二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持续扩大。在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的基础上,我们陆续开通了异地就医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门诊统筹就医费用的直接结算以及省内特殊药品、辅助生殖项目门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异地就医服务范围的持续扩容,有效解决了垫支压力大、就医体验差、需求难满足的民生痛点,真正实现了医保服务与群众需求的同频共振。截至10月20日,跨省直接结算1392.35万人次,医疗总费用154.79亿元,减少个人垫付资金102.06亿元;省内直接结算6065.84万人次,医疗总费用835.22亿元,减少个人垫付资金541.04亿元。

三是经办服务能力聚焦堵点巩固提升。全省经办系统认真落实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在巩固建强“五级”医保经办体系基础上,不断拓展医保经办服务的内涵与外延。按照“四最”“六统一”要求,全省医保经办窗口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办成,群众业务办理时限明显缩短,即时办结事项达到70%左右,非即时办结事项时限大幅压缩,其中18项经办业务、33项查询业务群众可自主办理,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的自由度和便利度。为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我们积极优化服务模式,开设潮汐窗口“延时办”、医保服务“温情办”、延伸服务“上门办”,有效解决群众“上班没空办事、下班没处办事”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办事群体的差异化需求,进一步打通医保惠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了经办服务的可及性与满意度。

国际在线:我们注意到医保政策文件中,“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常被提及,想请问,医保部门在医保基金使用方面有哪些举措,让参保群众切实感受到“三感”的提升?

史文君:谢谢您的提问。医保基金是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管好、用好医保基金是医保部门职责所在,更是守护民生福祉的重要使命。2018年省医保局成立,2019年启动按病种付费改革试点,2022年全面铺开,2023年底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落地,全省提前一年完成国家“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病种、基金支出”四个全覆盖目标任务。目前,统筹地区覆盖率达到100%,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1192家已实际付费,医疗机构覆盖率100%;病种覆盖率94.22%,医保基金支出占比86.64%。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体系全面建成,通过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从费用、效率、质量和安全等多维度为参保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显著提升了参保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就医负担明显减轻,看病花钱更“安心”。按病种付费是通过历史数据测算制定某病种支付标准,结余归医疗机构,倒逼医疗机构转变运营模式,通过优化诊疗流程,控制病种成本来提升效益,从源头上杜绝“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使医疗费用逐步趋于合理,稳中有降。2024年全省住院次均费用8655.1元,较上年下降5.45%;患者个人负担费用2185元,较上年下降4.92%,参保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为确保疑难危重病人不因费用影响救治,我们出台了全省统一的特例单议管理办法,对因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高、新药耗新技术使用等特殊病例,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按项目付费或调整支付标准,解除医疗机构收治复杂危重病人的后顾之忧。

二是诊疗效率显著提升,就医体验更“暖心”。在按病种付费机制引导下,医疗机构主动优化诊疗流程,实现时间消耗指数和费用消耗指数双下降。2024年全省平均住院日为8.64天,较上年下降2.79%,平均住院日缩短,患者能以更短时间完成治疗康复,减少误工和陪护成本。持续优化按病种付费分组方案,已完成从1.0版、1.1版到2.0版的三次迭代升级,不断贴近临床实际,有效规避了因分组不合理导致的诊疗流程冗余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就医过程的舒适感与满意度。

三是服务质量持续向好,诊疗过程更“放心”。为确保医保基金购买有价值的医疗服务,我们出台了全省按病种付费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办法,通过考核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来实现“质量与成本双保障”,医疗机构和医生在严把诊疗质量的前提下,更加注重技术水平提升,以“高质量 + 低成本”的服务吸引患者。同时加大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力度,强化基金监管,从制度上保障了诊疗质量,参保群众就医满意度和安全感大幅提升。

周颖:感谢史文君副局长和两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