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铜川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惠民生 增福祉”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聚焦精准救助 提升服务质效 综合施策织密筑牢民生保障网
时间:2025-11-28 16:15:00 来源:陕新发布
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铜川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惠民生 增福祉”系列新闻发布会,邀请到铜川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郭玉宁女士,铜川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王妙云女士,铜川市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主任杨开祥先生,以“聚焦精准救助 提升服务质效 综合施策织密筑牢民生保障网”为题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发布会由铜川市政府新闻中心王兵利主持。
王兵利: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铜川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举行“惠民生 增福祉”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我们邀请铜川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郭玉宁女士,请她以“聚焦精准救助 提升服务质效 综合施策织密筑牢民生保障网”为题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邀请到今天发布会的还有:铜川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王妙云女士,铜川市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主任杨开祥先生。
首先,请郭玉宁女士作介绍。
郭玉宁: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注、关心、支持铜川民政工作的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感谢!下面,我就铜川市社会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以介绍。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工作,重点关注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群体,形成梯度救助格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在今年脱贫攻坚过渡期最后一年,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铜川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发挥了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的功能。主要做法有:
一、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我们始终聚焦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着力破解救助“方式单一”难题,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发展”为导向,构建多元帮扶体系,推动保障体系从“兜底型”向“综合型”升级。一是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发展,密切关注社会救助工作动态,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我们配套印发了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规程和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围绕专项救助、急难救助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铜川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救急难”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政策,推动社会救助形成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今年以来,民政部门转介其他部门救助483人,享受政府多重救助128人,切实解决不同困难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困难需求。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联合妇联、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拓展社会救助资源供给,畅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渠道。同时,在城镇社区推行“融救联助”模式,鼓励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志愿者及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困难群众救助、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行动。截至目前,转介社会力量帮扶7人,发挥了社会力量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补充作用。
二、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救助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从“单打独斗”向多部门协同发力的综合施救体系转变。一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市、区县两级均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资源整合,提升社会救助整体效益。今年通过协调机制解决急难个案问题9个,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二是开展精准信息核对。出台了《铜川市救助家庭信息核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核对程序、范围及各部门单位职责,为精准核对提供有力支撑,与住建、医保等20个部门单位签订了信息共享合作协议。今年以来,全市共核对救助家庭信息7.6万人次,并对住建、医保等部门推送的2300余条共享信息进行数据筛查,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403人纳入了救助范围。同时,对全市在册社会救助对象开展集中复核,核查清退救助对象423户1150人,实现救助对象进退有序、动态管理。三是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在全市村(社区)组建436个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通过走访摸排、电话沟通等方式,常态化排查存在致困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今年以来,通过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发现并救助的困难群众1.3万人次,其中:纳入低保1421人,纳入特困供养85人,实施临时救助1.1万人次,切实发挥基层组织在救助工作中的“前哨”作用。
三、救助力度持续加强。我们坚持以兜牢民生底线为目标,在提升救助精准度、扩大覆盖范围上持续发力,让每一项救助帮扶,都能精准对接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一是救助保障标准稳步提高。2023年1月1日,将农村低保标准由4830元每人每年提高到5370元每人每年;2024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5690元每人每年;2025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5985元每人每年,增幅23.91%,是全省唯一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三连升”的地市;城市低保标准由63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665元每人每月,完成了“十四五”期间提出的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75%的目标。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保障标准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由6279元每人每年提高到7781元每人每年,增幅23.92%,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二是特困对象照料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建立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包联责任制,全市1300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照料护理人签订四方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确保特困对象“安全有人关注、日常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特困对象生病住院“免交押金、先行救助、事后结算”工作机制,实现特困供养对象住院“零自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闭环管理服务机制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利用“短信提醒+入户走访”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照料护理常态化。连续三年对142名照料护理人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铜川的好做法先后被《人民日报》《中国社会报》、陕西电视台等媒体平台进行了宣传报道。三是救助保障方式不断拓展。严格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按不低于低保标准的30%增发低保金;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按不低于低保标准的50%增发低保金。落实取暖救助,按照城市每户1200元、农村每户500元的标准为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发放冬季取暖补助,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越冬。“十四五”期间,累计保障城乡低保、特困对象14.29万人、发放保障金7.34亿元;实施临时救助13.91万人次(非户籍地救助13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18亿元。
四、政策衔接更加紧密。我们以消除政策壁垒为核心,着力推动民政救助政策与其他救助政策从“各自运行”向“集成发力”转变。一是扎实开展“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按照全省统一的工作要求,我们积极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会同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的通知》,通过整合工作体系、标准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建立了“预警信息入库、线索摸排核实、对象评审认定、帮扶跟踪监测”四统一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在乡镇(街道)实行救助事项“一门受理、一次通办”,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多渠道申请救助问题。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新认定低收入人口2155人,落实教育、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108人次。二是加强“三类人员”动态监测。依托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主动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加强对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的动态监测,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并根据预警指标实行“四色管理”,指导区县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发布的预警信息和等级,做好入户排查和结果反馈,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截至目前,将全市3960名“三类人员”中的2609人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占比65.88%,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五、服务效能有效提升。我们始终坚持力量下沉、资源下沉,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让民生保障更有实效、更接地气。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将低保等社会救助事项的审核确认权限,全面下放至乡镇(街道),实现救助申请“乡镇受理、乡镇审核、乡镇确认”的闭环管理,从制度层面压缩审批层级、减少流转时间,城乡低保审批时限缩短至2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45个工作日。二是发挥急难救助“小快灵”作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了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急难性救助审批和资金发放的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在接到群众急难型小额救助申请时,实现当天申请当天救助到位,急难问题先行救助,后补手续,切实提高了救助的及时性、时效性。今年,我市通过“先行救助”机制,精准帮扶了85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18.53万元,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三是探索“救助+服务”工作模式。我们投入300余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专业服务机构,为分散供养特困老人提供上门探视服务,重点关注生活状况、居住安全、健康状况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区县整改,并为有需求的特殊群体开展洗衣、助餐、助浴等服务。今年累计上门探视7704人次,视频、电话探视1.6万人次,有效提升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服务保障水平。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承担着兜底保障的重要任务。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民政会议安排部署,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持续推动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效能。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让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百忙之中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谢谢大家,我就介绍到这里。
王兵利:感谢郭玉宁女士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介绍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现在开始提问。
华商报:社会上许多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十分关注,刚才郭局长提到,铜川市印发了《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实施办法》,请问哪些家庭可以纳入低收入人口认定范围,认定之后可以享受哪些救助政策?
王妙云:社会救助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职责,体现民政工作的力度和温度,一直以来备受广大群众关注。为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2024年12月,由民政牵头、财政、发改、医保等16个部门配合,结合我市救助工作实际,出台了《铜川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实施办法》,明确了低收入人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六类对象:一是城乡低保对象;二是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三是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四是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五是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六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以上六类家庭均可向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提交申请,经过信息核对,审核确认后可纳入低收入人口范围。
同时,我们聚焦低收入人口救助对象的特点和需求,整合救助资源,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救助,以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的8项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8+1”社会救助体系,形成了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保障安全网。在基本生活保障层面,一是及时将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畴,为其提供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二是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困难群众纳入特困人员,并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照料服务、疾病治疗以及办理丧葬等事宜。三是针对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的,我们按照标准按时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并开展身心健康关爱服务。四是对于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条件,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给予相应关注与帮扶,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享受低保“单人保”政策。五是将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因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及护理等刚性支出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60%,符合财产有关规定,且未被纳入低保、特困等保障范围的家庭,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落实相应救助政策,同时将该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纳入“单人保”政策。六是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及突发严重困难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在专项社会救助方面,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开通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申请通道,依托“一门受理 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及时转介相关部门开展救助帮扶,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城市金融报:据了解,申请低保、临时救助等必须经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那我市信息核对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杨开祥:我们在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中,严格遵循“无授权不核对、无委托不核对”原则,精准高效开展核对工作。核对对象包括新申请救助对象、已在册救助对象和涉及社会救助保障的其他对象。核对时限为受理核对委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核对报告。信息核对通过“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的方式开展,线上依托陕西省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救助家庭包括户籍、银行存款、证券财产、不动产登记、婚姻状况、工商登记、车辆信息等在内的26项信息进行一键核对。线下通过入户走访、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状况、家庭经济状况等逐一调查核实。对新申请家庭困难状况、车辆、住房、家庭存款等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后,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临时救助及低收入人口认定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确认告知书》。同时,我们每年会对在册救助家庭进行集中复核,结合渐退帮扶、刚性支出、重病重残等相关政策,对复核结果进行综合研判,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继续保障,对收入超出保障标准但符合低收入人口认定标准的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对已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予以清退,确保精准救助、及时救助。
中国网:近年来,人口流动性增大,来铜就业务工人员增多,那么异地户口人员在铜遇到困难,是否能在铜川申请救助?如果可以,该如何申请?
王妙云:针对在铜就业务工遇困人员,可以在铜川申请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兜底性制度安排,承担着筑牢社会救助体系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任务。对此,市民政局、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和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难,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以防止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可以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等环节,实行“先行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在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方面,我市已经打破了户籍地、居住地限制,来铜务工遇困群众可直接向临时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的乡镇(街道)申请救助,也可通过“e救助”“陕西民政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通过非户籍地救助,最大限度缓解临时遇困人员突发性、紧迫性困难,确保其在遭遇急难时能及时获得基本生活保障,避免因救助缺失导致生活陷入极端困境,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
铜川日报:重病、重残这类特殊群体的生活保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目前,民政部门针对这类群体主要有哪些救助措施呢?
杨开祥:我们针对重病、重残这一特殊群体,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第一是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增发保障金。第二是将低保边缘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以及有关部门认定的罹患重特大疾病人员和重度失能老年人、完全失能老年人参照“单人户”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第三是加大财产豁免力度,用于维持申请人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以予以豁免,如因重病、重残长期就医、康复治疗的唯一生活用小型机动车辆、拥有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等。同时,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以按规定适当扣减。第四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两项补贴”指的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铜川市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1—3级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铜川市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1—2级且需要常年照护的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多重残疾人,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通过救助政策相互补充,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王兵利: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想实地采访,随后与市民政局联系。感谢各位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参与。请大家持续关注我们的系列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