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陕西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介绍
时间:2025-12-23 16:47:58 来源:陕新发布

12月23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何礼红,陕西省司法厅涉外法治工作处处长张东峰,陕西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王富刚,陕西省司法厅政府法律事务处处长王文辉,陕西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高伟出席,介绍陕西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 ,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周颖主持。
周颖: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何礼红女士,请她向大家介绍陕西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 ,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司法厅涉外法治工作处处长张东峰先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王富刚先生、政府法律事务处处长王文辉先生、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高伟先生。
下面,我们首先请何礼红女士作介绍。

何礼红: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十四五”时期,我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研究出台《法治陕西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陕西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这三个文件就是“一规划两方案”,系统谋划、狠抓落实,法治陕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下面,我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注重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把准法治陕西建设正确方向。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重点课程,省委和省政府带头开展学习。全省举办专题培训班2100余场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体系,制定了工作规则、工作细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督办、信息报送、协调工作、调查研究工作等制度规范12项,以制度保障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三是夯实工作责任。制定《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首创述法点评工作机制,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点评实现全覆盖。将法治建设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将法律知识纳入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内容,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
二、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紧紧抓住法治政府建设这个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延安市、宝鸡市、西安市莲湖区、渭南市富平县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西安市莲湖区、未央区两个项目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一是健全推进机制。统筹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示范创建和法治督察“双驱”工程、市县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工程、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工程、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工程、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推动工程)。出台《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健全政府内部评价、专业机构评估、社会满意度调查综合考评机制,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率先出台省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程序等“三个意见”,围绕高质量发展制定修改《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规章299部,废止62部。率先出台《行政公文类型源头认定指导意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正负面事项清单》,省本级对2122件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提出修改意见2329条。三是推进依法科学决策。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制定陕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和《评价暂行办法》,县级以上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组建省政府法律专家库,为重大决策及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及时率、采用率保持100%。四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出台《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率先实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动52个省直部门梳理行政执法事项5497项,确定行政裁量权基准事项7107项。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纠治问题3299个。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全省涉企行政检查同比下降65.2%,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57万件,纠正违法6948件。规范行政应诉管理,强化通报提醒和法治督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到99.45%,行政案件败诉率持续下降。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4598场次,6.1万人次参加。五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成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迭代升级“秦务员”“秦政通”平台功能,建设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上线“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35个。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做法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三、强化法治宣传和基层治理,夯实法治陕西建设社会基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一是深化法治宣传工作。夯实普法工作基础,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法治社会建设“六大行动”和法治宣传教育“六大项目”,创新“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度,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重点群体学法。制定陕西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推动会前学法常态化,每年30余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策划主题普法活动,组织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秦岭违规穿越探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育形成“每日法治金句”“天天学法”“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宣传评选、高校法治文化节、“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大赛等一批影响力强、传播面广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一方面,织密基础服务网络,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三大平台实现全覆盖。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全省建成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18个、村(居)法律工作服务室20204个,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了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另一方面,强化重点领域服务,聚焦实体经济发展。组织优秀律师事务所结对服务省级重点项目,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助企行动,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着眼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开展商事调解试点,完成西安仲裁委改革,成功举办第七届香港法律服务论坛、欧亚经济论坛“一带一路”商事法律服务分会等重要活动,承办上合组织国家法律服务高级研修班,搭建起国际商事法律交流与服务平台。三是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设立省市县三级调解协会,加强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部署“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年均化解矛盾纠纷10万余件,成功率达98%以上。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8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4个,西安市雁塔区、安康市石泉县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守法普法示范县(区),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15.7万名,推动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在基层全面深化。

周颖:谢谢何厅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之前,请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单位。
中国报道:商事调解作为一项新兴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在解决商事争端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请具体介绍一下我省商事调解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高伟: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司法部有力指导下,2024年2月,省司法厅在西安、宝鸡、榆林3个设区市指导设立了陕西正和、西安天平、西安融合国际、宝鸡商事纠纷信用、榆林中允等5家商事调解组织,启动商事调解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了调解优先、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商事纠纷化解体系。截至11月底,试点调解组织累计成功调解商事案件4200余件,标的额25.3亿余元。我省商事调解试点工作先后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国际论坛、第七届香港法律服务论坛、2025欧亚经济论坛“一带一路”商事法律服务分会上交流经验;今年5月、12月,司法部部长贺荣、省委书记赵一德分别莅临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调研指导,给予试点工作高度评价。《学习强国》《法治日报》相继报道试点情况,司法部《信息摘编》《司法行政工作交流》先后4次编发专题信息介绍试点经验,极大提升了陕西商事调解知名度。
试点工作中,我们始终做到“三个坚持”,确保工作成效。一是坚持提高站位,把准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要求,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批示摘编》,举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交流研讨会,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试点根本目的,确保试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有序推进。二是坚持科学统筹,突出关键环节。一方面,统筹制度机制建设,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进商事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出台《商事调解工作指引》《商事调解卷宗文书规范》等11项制度规范,确保商事调解组织有序运转。建立调解优先、联席会议、无争议事实记载等8项工作机制,实现商事纠纷受理、调解、诉调对接、督促履行的全流程管理。另一方面,统筹专业力量建设,广泛动员律师、仲裁员、公证员参与商事调解,壮大专业队伍,充分发挥西北政法大学培训基地作用,抓好商事调解员业务培训,指导调解组织结合调解员个人专长,合理分配案件,做到人案匹配。全省现有商事调解员782人,其中专职148人、兼职634人,普遍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商事调解工作。三是坚持多措并举,凝聚各方合力。积极争取民政部门支持,规范商事调解试点组织登记管理。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建立商事调解联席会议机制,联合省法学会、省工经联、秦商总会等8家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探索把商事调解嵌入商事信用体系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与20余家商会、协会建立线上线下对接平台,提升商事调解吸引力。推动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西安仲裁委与意大利威尼斯仲裁院共同发起成立“长安·罗马”法律服务联盟,主动探索建立共建共享的商事调解员培育交流机制和涉外商事案件“陕西+域外”调解员“双调解”模式,积极打造陕西商事调解特色品牌,为助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台):省委依法治省办设在省司法厅,请具体介绍一下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务实举措,取得了哪些积极成效?
何礼红: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主线,充分发挥省委依法治省办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出台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巡视巡察、法治督察重点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举办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法治工作队伍轮训培训实现全覆盖,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不断深化。组织开展省社科基金“更高水平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专项研究,组织省内专家学者聚焦原创性贡献开展研究,多项研究课题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在省内法学院校学术刊物上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推出了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在《陕西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录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电视理论宣讲节目,开设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大型融媒体普法专栏《学法大赢家》,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录制全媒体宣传和“天天学法”短视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近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二是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机制。创新设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秘书长,负责协调委员会各小组工作。探索协调小组实体化运作模式,依托组长单位相关处室设立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协调小组日常事务。出台委员会和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研究制定、推动落实“十四五”时期法治陕西建设实施规划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等,在全国率先出台省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程序、完善省人大常委会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和发挥政府在立法中的依托作用“三个意见”,研究制定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举措、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全面依法治省的“四梁八柱”更加健全完善。
三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创新开展述法点评工作,构建“述、考、评、督、责”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点评实现全覆盖。省委主要领导连续两年主持召开省级述法点评会议,示范带动全省做好述法点评工作,《法治日报》两次刊载我省做法。聚焦行政应诉能力提升,修订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意见,采取定期通报、约谈提醒、法治督察等方式,推动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19年的12.69%提升到目前的99.45%,293名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全面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印发规范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工作意见和实施办法,今年上半年,全省16709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旁听,接受直观生动的法治教育,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国际在线:陕西是“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和国家向西开放重要基地。请问我省在发挥涉外法治作用、助力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张东峰:近年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共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和向西开放重要基地的区位优势,加大涉外法治工作力度,深化涉外法治工作创新发展,为服务保障我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重要保障。
一是完善涉外法治工作机制。成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涉外法治协调小组,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层面涉外法治工作专门机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涉外法治工作。召开全省涉外法治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若干措施》等制度文件,研究起草《陕西省涉外法治工作规划(2025—2027年)》,推动形成“整体推进、部门联动、各方参与、协同高效”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加快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按照“系统协同、政策配套、人才培引、功能提升和开放协作”要求,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统筹推进示范区建设。设立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汇聚40余家法律服务机构入区,构建以律师、仲裁、调解、公证、人才培养为核心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服务中欧班列,编纂中亚五国和上合组织成员国投资合作指南、“一带一路”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丛书。创新运用“融解决”机制,成功化解某企业涉外著作权纠纷案。在全国首次适用中亚国家法律判决某涉外合同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三是全面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建立“法企对接”机制,开展“送法入企”“律企同堂”“外经贸企业法律服务座谈会”等活动2000余次,服务经济主体10万余家,办理涉企案件2.9万件、标的额530余亿元。组织300余家企业、200名法律服务人员参加第七届香港法律服务论坛,组织100名律师参加欧亚经济论坛“一带一路”商事法律服务分会,搭建高水平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平台,更好服务企业应对涉外法律风险。
四是深化涉外法治交流合作。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参加“2024陕粤港澳活动周”,与香港律政司签订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安排》,搭建陕港交流合作新平台。打造“长安·罗马”法律服务品牌,探索“一带一路”框架下欧亚合作新模式。组团赴俄罗斯、法国、意大利和中亚国家学习考察,交流成果经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在境外设立办事机构。成功举办第七届香港法律服务论坛,陕港法律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签署6份合作协议,搭建陕港两地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交流平台,规格之高、规模之大、影响之远,创历届之最。举行2025欧亚经济论坛“一带一路”商事法律服务分会,11家国内外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或备忘录,承办上合组织国家法律服务高级研修班等活动,积极探寻我省涉外法治工作与国际法治建设的契合点、突破点。
五是稳步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印发《陕西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举措》《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建设 加快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的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全面统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召开全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建设座谈会,印发《陕西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试点方案》,探索实务部门+高等院校+法律服务机构+涉外企业“四方联动”人才培养模式。截至目前,全省有28人入选司法部涉外律师“千人计划”,23名律师入选全国律师协会涉外法治人才库,273人入选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库。
中国日报: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纠纷解决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据了解,我省作为司法部确定的仲裁制度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在这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大胆的实践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王文辉:由我介绍一下我省仲裁制度改革相关情况。我省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以西安仲裁委为试点单位扎实推进仲裁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自2023年8月正式启动,今年3月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经过半年多的运行,西安仲裁委呈现出信心足、活力足、干劲足的良好态势。
这次改革一方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强调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对仲裁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和具体管理方式进行探索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仲裁制度改革,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为我们推进西安仲裁委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另一方面,这次改革也是仲裁委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西安仲裁委成立于1995年12月,是国务院确定的七个率先成立的试点仲裁机构之一,也是西部首家现代商事仲裁机构。经过近三十年的不懈努力,西安仲裁委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随着新时代对仲裁工作的新要求,西安仲裁委在实践中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和挑战,比如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外部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亟待通过改革扫除积弊,实现破茧重生。
这次改革主要围绕打造“立足西部、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目标推进,整体工作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党对仲裁工作的领导。在西安仲裁委设立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接受西安市司法局党组领导和市委社会工作部指导,党委书记由西安仲裁委主任担任。二是进一步优化了内部治理结构。将西安仲裁委的性质确定为“公益性非营利法人”,加挂“西安国际仲裁中心”牌子。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有效制衡、权责对等的原则,强化“委员会”的决策职能,主任为法定代表人,由公职人员担任,连任不超过两届;同时设立西安仲裁院和监督委员会,作为“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其负责人分别由委员会一名副主任担任。三是进一步健全了委员会管理制度。将仲裁收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比照《企业财务通则》执行。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全员聘用,按需招聘、竞争上岗。同时,建立以市场评估为基础、绩效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制度。
改革以来,西安仲裁委相关举措逐步落地见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有力促进了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仲裁力量。一是主要业务指标持续增长。2024年受案量和标的额同比分别增长15.95%和51.19%;今年前11个月,受案量同比增长13.8%。二是专业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设立了12个专业化分支机构,覆盖高端装备制造、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等40余个细分领域,仲裁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三是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4家世界知名仲裁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不断加强涉外仲裁员队伍建设。目前,外籍及双语仲裁员占比已超过36%。去年受理涉外案件63件,同比增长12.5%。
法治时代:行政执法监督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请问,省司法厅是如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取得了哪些亮点和成效?

王富刚:“十四五”期间,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系统谋划、重点突破,加速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出台法规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法治保障。出台《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印发《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陕西省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指引》《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管理办法》《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线索研判和处置暂行办法》和《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式样和案件办理流程》等系列配套制度规范,搭建了以“1+N”为框架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实现执法监督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构建监督体系,夯实执法监督组织根基。率先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组织体系,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部门全部加挂同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由司法行政部门代表本级政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明确乡镇(街道)司法所协助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履行本行政区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职责。省市县三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挂牌以来,查处典型案件98件、其他案件739件,制发执法监督督办函、意见书1197份,监督效能稳步提升。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执法监督精准靶向发力。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创“法治督察+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三位一体协作监督机制,搭建20条线索收集渠道,对2.9万余条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信息进行研判;督导执法单位216个、访谈企业294家、评查执法案卷25700余卷。发现并推动整改具体问题1704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0.8亿元,做法入选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企业向我厅赠送锦旗3面,执法监督的精度和力度实现双提升。
四是谋划平台建设,推动行政执法数智监督。按照“省级统建、四级应用、数据共享、纵横联通”思路,推动建设陕西省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拟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事项、活动全部纳入平台闭环管理,优化平台人机交互设计,开发法律法规规章查询、文书自动生成等智能辅助功能,赋能执法人员规范、高效办案,推动行政执法全流程在线办理、执法监督全体系数字化运转,积极构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网通管”新格局。
周颖:再次感谢何礼红副厅长和各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进行到这里,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