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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陕西省冬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介绍

时间:2025-12-30 14:47:01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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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10时30分,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冯朝勇,陕西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郭军,陕西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高静,陕西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任慧丽出席,介绍陕西省冬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周颖主持。

周颖: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民政厅副厅长冯朝勇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我省冬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郭军先生、养老服务处处长高静女士、儿童福利处处长任慧丽女士。

下面,我们首先请冯朝勇先生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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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朝勇: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召开“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新闻发布会,我谨代表全省民政部门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下面,由我就有关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简要作一介绍。

省委、省政府对保障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部署。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迅速行动,及时制定印发《开展困难群众排查帮扶工作的通知》《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指导动员全省民政部门树牢底线思维,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精准落实各项保障政策,织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

一、持续加强基本生活保障。指导各地修订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办法,适度放宽认定条件、优化审核确认流程,健全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机制,全面推行临时救助急难问题发生地直接救助和“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措施,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政策可及性。截至目前,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0.2万户、119.16万人;保障城乡特困人员13.37万人;实施临时救助24.59万人次。组织向全省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时发放冬季取暖补助4.3亿元。经省政府同意,从10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2.44%和4.88%;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

二、强化“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在老年人关爱服务方面,为全省48.6万名农村留守老年人建立信息台账,纳入关爱服务体系。通过开展基层干部和留守老年人之间“一帮一”等互助关爱活动,持续做好留守老年人关爱帮扶工作。全省累计建成养老服务设施1.6万个、养老床位24万张、城市老年助餐点4929个,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4.7万户。在儿童关爱保护方面,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914名孤儿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1.08亿元,保障全省3523名孤儿、783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

三、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参与帮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慈善机构、专业社工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和自身优势,聚焦困难群众多样性、差异化需求,支持参与关爱帮扶工作。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合力团”结对帮扶和“万社助万家”专项行动,今年以来,累计筹措帮扶资金及物资捐赠折合人民币1.05亿元,受益群众87.35万人次。全省427家慈善组织累计募集慈善款物10.68亿元,开展大病救助、灾害救助等项目2352个,惠及群众276.9万人次。

四、畅通各类救助帮扶渠道。全面推行社会救助掌上办、网上办服务,困难群众可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秦务员”APP、“陕西民政通”微信小程序、“e 救助”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查询救助政策、提交救助申请。今年以来全省累计受理线上申请14.83万人次,社会救助服务更加方便快捷。广泛公开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和各地救助管理机构“24小时救助电话”,落实“首问负责”“接诉即办”要求,第一时间回应和受理群众各类急难愁盼诉求,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五、深入开展困难群众排查帮扶工作。自11月20日起,统筹乡镇(街道)和村(居)“两委”干部、网格员等力量,以辖区困难儿童、低收入人口、独居老年人、留守老年人、重病重残人员等对象为重点,全面开展排查帮扶工作。细致排查困难群众在基本生活保障、关爱保护、照料服务、居住安全和冬季取暖等方面存在的急难愁盼问题。按照群众实际需求,帮助解决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防寒御寒保障措施,分类精准跟进救助帮扶政策,兜住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六、集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在极端严寒天气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对交通枢纽、繁华商圈、旅游景点,以及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在建工地等区域,开展“拉网式”巡查,同时通过设立临时救助点、求助引导牌以及协调福彩销售点、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开辟临时避寒场所等方式,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帮扶流浪流动的临时遇困人员。专项救助行动以来,已发放棉衣、棉被、食品等物资6000余份,设置临时避寒场所853个,救助各类求助人员4907人次。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根本立场,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持续加大困难群众走访排查和关爱服务力度,落实落细各类救助帮扶措施,用心用情用力保障全省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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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颖:谢谢冯厅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之前,请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起点新闻:今年11月起,全省启动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请问在做好流浪流动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精准救助帮扶方面有哪些措施?

冯朝勇: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回答。为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各类临时遇困人员能够度过温暖的冬天,省民政厅下发《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在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救助行动,全省各级民政系统和救助管理机构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精准救助帮扶工作:

一是延伸发现网络。多方力量联动,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巡查,与村(居)委员会、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加强协作,调动环卫工人、快递人员、公交司机、夜班安保人员等群体积极参与,将发现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避免盲区和空白。

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在气温骤降、大风雨雪等极端天气下增加街面巡查频次,高度关注车站广场、商业街区、桥梁涵洞、在建工地等地段。对长期在街面以流浪为生活方式、拒绝进站人员,建立台账,核实身份信息,摸清固定聚集点、身体状况,出现极端天气或接到求助线索,及时响应施救。

三是实施临时庇护。在人员密集区域,科学布局临时救助点、求助引导牌,积极将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开辟为临时避寒点,积极协调公安和城管等执法部门将治安亭和环卫工人休息站设置为救助庇护联络点,及时为群众提供临时庇护服务。

四是强化转介功能。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协同公安、城管等部门接入机构内救助。对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请公安机关查询身份信息,并报告当地县级精防机构。对危重病人立即送医疗机构就医。对务工不着、因灾遇困等人员,提供食宿等服务。对家暴受害人员,提供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服务。

五是做好源头预防。健全返乡人员回访机制,受助人员返乡后及时完成回访,后续定期关注,动态掌握其生活状况。对易流浪走失人员,健全信息库,动态监测、重点帮扶。对符合条件返乡人员,协助相关部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有就业能力的,协调人社部门提供就业指导和岗位推荐。对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协调卫生健康部门介入,及时医治。

各界导报:今年我省针对困难老年人过冬需求,在强化养老服务保障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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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静: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回答。今年以来,我省聚焦困难老年人实际需求,通过精准施策、资源整合、精细服务,筑牢困难老年人冬季安全底线,具体措施如下。

一、深化探访关爱机制

依托“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对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常态化探访探视。重点聚焦三个方面,一是御寒保障情况,住房保暖情况、物资储备情况、安全隐患排查;二是生活需求状况,聚焦助餐、助医等生活刚性需求,尤其是关注独居老人、失能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缺口;三是特殊困难情形,对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及其他特殊困难边缘群体确保底数清、需求准、责任明,避免出现保障盲区。

二、聚焦重点服务供给

升级助餐服务保障,依托现有的老年助餐点,在城市社区,优化菜品搭配、保障热饭热菜供应,部分地市对困难老年人实行价格减免;在农村地区,通过“村级互助食堂+送餐”模式,扩大助餐服务覆盖范围,重点解决独居、留守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强化上门照护服务,组织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为居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冬季专项照护”,包括上门助浴、康复护理、换洗衣物、环境清洁等服务,累计开展上门服务15万余次。今年省级财政支出2300万元,为1.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提升居家养老安全性。

三、筑牢安全防线

通过村(居)公告栏、上门宣讲等方式,向特殊困难老年人及家属普及冬季防火等安全知识。要求各级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完善冬季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开展防火、防寒应急演练;建立恶劣天气预警响应机制,遇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及时启动上门探视、物资配送等应急服务,确保困难老年人生活不受影响。

下一步,我省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困难老年人生活状况,持续开展探访关爱,优化服务供给,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困难老年人温暖、安全、舒心过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陕西日报:儿童权益保障是民生保障的底线,也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请问我省在流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方面,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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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慧丽:感谢您的提问。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康。我们始终坚持精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发展,用制度与温度保障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一方面健全工作机制。省妇儿工委成立了由省民政厅牵头,22个部门组成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省民政厅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了《职责任务分工》《工作小组工作规则》,统筹推进流动、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守护工作的通知》,针对留守儿童家庭监护不当、家庭教育缺失、安全意识薄弱、心理问题多发等问题出台举措, 进一步提升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站点建设,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家庭监护指导、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等关爱服务,打造集“保护、服务、赋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救助服务网络。

另一方面提升关爱服务质效。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指导留守儿童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聚焦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五个方面,与相关部门协同发力,进一步提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实施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联合发布“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在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病有良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行有优惠、发展保障7个方面明确了21项关爱服务清单,促进流动儿童均等享有高质量权益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筑牢困境、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权益保障防线,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强化服务能力,提升保障质效,为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陕西网: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基本民生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请问在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方面我们有哪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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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军: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今年以来,我们立足更好发挥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功能作用,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和增进低收入人口民生福祉为目标,不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着力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

一是推动社会救助对象由重点人员向全体遇困人员转变。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办法》等多个政策文件,加快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整合优化申办程序,规范认定低收入人口175.72万人。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推行急难发生地直接救助,推动救助制度覆盖对象向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群体乃至临时遇困的流动人口拓展,平等保障所有公民受助权利,社会救助制度覆盖面和可及性进一步提升。

二是推动救助方式由“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变。先后出台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制度和关于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鼓励发展“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全省各级每年列支购买服务经费约1亿元,为困难群众积极提供照料服务、康复训练、送医陪护、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在西安市、宝鸡市凤翔区、麟游县开展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健全服务需求评估机制,完善需求清单和服务清单,根据困难群众个性化、差异化需求,适配救助帮扶政策,有效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推动救助服务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建成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整合业务经办、经济状况核对、监测预警和融救联助4个系统功能,完善涵盖175.72万低收入人口和553.86万重点关注对象的人口数据库,贯通民政、公安、司法、财政等14个部门信息数据,科学设置51项预警指标,通过“大数据比对”和“铁脚板摸排”双向发力,及时发现核实群众遇困风险,实现“政策找人”。今年以来,全省累计下达预警核查任务17.7万条,及时调整或落实政策消除各类风险16.9万条,实现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管理、精准帮扶。

四是推动救助主体从政府向“政府+社会”转变。建立完善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衔接工作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慈善力量积极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构建多元参与社会救助服务模式。在全省推广延安市宜川县“融救助”和西安市碑林区“融救联助”相关做法,统筹整合社会组织、驻地单位、市场主体等救助资源和帮扶力量,为困难群众提供综合救助或个案帮扶,形成对政府救助的有力有益补充。

周颖:感谢冯朝勇副厅长和三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进行到这里,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