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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榆林市2025年政务服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

时间:2026-01-07 17:02:30 来源:陕新发布

12月24日上午,榆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榆林市2025年政务服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2场),邀请榆林市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强,榆林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小艺,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督察专员李军芳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冯驿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是2025年全市政务服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12场,我们邀请到榆林市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强先生,榆林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小艺女士,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督察专员李军芳女士,请他们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市文旅局任局长介绍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相关情况。

榆林市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强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感谢各位媒体朋友抽出宝贵时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榆林市委、市政府始终将文物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坚定的历史自信,推动全市文物事业迈上了高质量发展的新台阶。接下来,我将从六个方面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保护责任

榆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榆林市统万城遗址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文物安全纳入我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加大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形成文物博物馆单位自查、群众文保员日常巡查、文物部门重点督查和多部门联合检查的工作机制,落实整改责任。

二、夯实基础工作,提升保护水平

资源家底持续夯实。系统开展旧石器考古、史前石城调查、黄河流域革命文物与石窟寺专项调查等,文物资源家底不断夯实。“榆林地区史前至商代石城遗址专项考古调查”共发现573座史前至商代石城聚落遗址,为全面了解中国北方地带史前城址的起源、发展、传播、演变提供了全新的信息,是黄河文化研究和中华文明探源的重要切入点。榆林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序推进,共复查三普点13883处、新发现1267处,总量与新发现数量均居全省首位。经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的初步评估,榆林市在全国地级市中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排名亦高居榜首。

保护工程系统推进。2020年以来,累计争取国家及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超过1.8亿元,先后组织实施了榆林卫城、吴堡石城、杨家沟革命旧址等60余项文物保护工程,有效改善了文物本体保存状况及其历史环境。

石峁“申遗”稳步推进。连续三次组织召开“石峁遗址突出普遍价值研讨会”,初步确立了以“交流价值”和“典范价值”作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标准。2024年,石峁遗址成功入选更新后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编制完成《石峁遗址申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文件》《石峁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优先行动计划》《石峁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初稿)》以及《石峁遗址保护管理规划(初稿)》,为后续申遗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成效显著。石峁遗址与统万城遗址成功获批挂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推动文物工作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全面落实“先考古、后出让”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出台《榆林市基本建设考古前置管理办法(试行)》,确保考古前置工作有章可循。针对科创新城等重点区域,系统开展考古调查评估,创新工作方法,加快项目落地。今年以来,累计受理考古调查勘探项目300多项,已完成80余项,其余项目正在稳步推进。面向社会公开引进4名田野考古高层次人才,力争尽早取得考古发掘资质,助推我市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

四、实现长城保护利用新突破

构筑长城保护体系。强化顶层设计,颁布《榆林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建立“六个一”长效工作机制,长城沿线68个乡镇全部设立保护工作站,设置保护标识2.3万余个,聘用保护员291名,年均巡查超6万人次。2024年起市财政每年预算2000万元长城保护资金,沿线县市区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巡查经费。将长城保护纳入市县乡三级年度考核,完成全市长城资源核查。持续提升安防能力,实施围网保护371公里,安装监控113个,划定保护紫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建成全市长城保护管理综合系统,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全面提升。

提升长城文化旅游价值。积极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红石峡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定边盐场堡长城遗址公园主体工程已完工。承办文旅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专题培训与交流活动。实施“长城+”战略,推出主题旅游线路,榆林卫城、镇北台、红石峡、麟州故城等获评3A级景区。

五、持续完善博物馆体系

全市备案博物馆增至45家,陕西黄河文化博物馆、统万城遗址博物馆、石峁博物馆、绥德革命纪念馆建成开放,榆林市博物馆和陕西长城博物馆建设有序推进,形成了以国有博物馆为主,行业和非国有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体系。米脂县博物馆、绥德革命历史纪念馆被评为国家二级博物馆,为我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起到良好的标杆和表率作用。实施榆林地区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已完成850件珍贵文物的信息采集。各博物馆持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教育活动,不断增进公众对博物馆的认知与认同,社会影响力和文化感召力显著增强。“长河万古流——陕西黄河文化博物馆基本陈列”获2023年“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优胜奖。

六、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

通过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平台持续发布文物保护内容,在“清爽榆林”“陕北榆林过大年”等活动中开展主题宣传。创排音乐剧《余子俊》,建成余子俊纪念馆,拍摄纪录片《延绥镇榆林卫三十六营堡》《榆林长城纪事》,创作主题歌曲《长城赋》,出版发行《大漠延绥 九边巡旅》。自2021年起,持续开展“党的故事我来讲 线上线下评选 革命文物红色研学”和长城保护“六进”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严密的组织领导、更扎实的工作举措、更长效的机制保障,全力以赴推动我市文物保护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冯驿:下面,请市医保局刘局长介绍医保惠民政策相关情况。

榆林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小艺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衷心感谢新闻媒体和各界人士长期以来对榆林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一直以来,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导向,持续深化医保改革,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努力让医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参保群众。

下面,按照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安排,我就榆林市医疗保障惠民政策的落实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向大家做一介绍。

一、全面扩大城乡居民门诊“两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为了进一步方便广大城乡参保居民看病就医,我们在已将全市所有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居民门诊统筹保障范围的基础上,2025年又将全市已开通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结算业务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乡居民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机制定点机构范围。该项工作也被市政府列入榆林市2025年民生十件实事项目。

全市城乡参保居民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需要在门诊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均可按规定享受我市城乡居民门诊“两病”保障待遇。我市城乡居民门诊“两病”不设起付标准,并对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标准予以倾斜,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报销比例为70%,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截至11月底,全市1855家村卫生室、429家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和56个二级医疗机构已实现城乡居民门诊“两病”用药保障“一站式”结算。

二、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效率

榆林市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医保基金“三结算”试点城市以来,我们坚持高标准推进,从医疗端、供应端、服务端同向发力,着力推动医保基金与医疗机构即时结算、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与商业保险公司同步结算工作落地落实,切实方便参保群众看病就医,赋能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开发“即时结算”功能模块,通过实行“T+1”日拨付、月结算、年清算的新模式,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的结算周期由原来30天大幅压缩至1个工作日,各医疗机构回款实现“日清日结”。创新推出的双审核功能实现了对账审核和智能规则审核同步进行,确保了账实相符、基金安全运行。截至11月底,全市已有36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即时结算工作,累计拨付医保基金3.08亿元。二是开通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将医药企业回款周期由过去的3-6个月缩短至当月即可到账,减轻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目前共向市管6家公立医疗机构供应集采药品的31家医药企业线上申请结算药款7374.73万元。三是积极探索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理赔同步结算新路径,制定陕西全民健康保“一站式”理赔结算方案,目前全市已开展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一站式”同步结算服务的90家医疗机构累计支付补充保险赔款2659.63万元,极大地方便了参保群众,减少了理赔手续和多头跑腿的麻烦。

三、积极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沉

我们率先在全省设立驻医疗机构医保服务专区,下沉门诊慢特病待遇申报、异地就医备案等26项高频业务,构建“医疗+医保”一体化服务新模式,切实解决群众“多头跑、来回跑”的痛点问题,推进医保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目前,市内社区、企业、三级医疗机构及各县区二级医疗机构共设立16个医保服务专区并正常运行。截至11月底,每个专区日均办理业务80余笔,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此外,我们还通过市县两级经办机构互相授权,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参保群众在全市范围内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外伤申报等9大类81项非基金支付业务的“同城通办”,极大地提升了医保服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努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医保改革带来的实惠和便利。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省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政策,为全市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切实增强参保群众的医保获得感、满意感,让人民群众成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和广大市民长期以来对医保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谢谢大家!

冯驿:下面,请市生态环境局督查专员李军芳介绍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情况。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督察专员    李军芳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市生态环境局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情况作以简要介绍。

一、主要举措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坚决贯彻省、市“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积极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2022年—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连续三年荣获市委、市政府授予的“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一)强力攻坚污染防治,筑牢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根基

我局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榆林,为优化营商环境筑牢生态根基。今年1—11月,榆林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综合指数3.4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6.4%,PM2.5平均浓度2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5.4%。全市16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其中7个断面优于考核目标。全市18个城市水源地、40个乡镇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已提前完成“十四五”整体任务,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二)积极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强化环境要素保障

一是坚持政策提能,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市生态环境局深耕主责主业,以科学机制引领生态环保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今年以来相继出台《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2025实施方案》《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建立健全项目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即来即受理、即公示即审查等多条“绿色通道”,对所办事项实行“四个一”机制,即一次性编制报告、一次性受理公示、一次性评估审查、一次性研判批复,环评承诺审批时限大幅缩短,较法定时限压缩一半,报告表仅需20个工作日、报告书30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力争实现即到即办,为企业早开工、早投产创造条件。

二是严格环境准入,提升审批质量和效率。严把生态环境质量关,充分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高效完成榆横、榆神等5个重点园区规划环评审查,累计对278个建设项目、23个矿区及产业园区进行比对分析,为重大项目选址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为精准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我局组建了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专班,为部、省、市、县四级重点项目建立系统化的环评管理台账,并向180余家重点项目单位发放“审批服务单”。今年以来,全市346个重点项目环评,已办结332个,办结率95.4%,其中市本级审批项目环评195个,涉及总投资86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8亿元,均在承诺时限内高效办结。

三是坚持服务提效,强化项目审批保障。我局推行靠前服务、跟进指导、全程参与的环评服务模式,围绕生态环境部提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区域削减源等问题,积极帮助企业开展协调对接,做好指导落实,累计协调保障中省生态环境部门批复国能二期等重点项目34个,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同时,强化第三方环评机构监管,对环评技术单位实施“红黄绿”分级管理,严格审查环评报告质量,通过日常监督考核对43家环评单位亮牌管理,进一步提升环评编制质量,助力高水平推进我市重点项目建设。

(三)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化科学精准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开通了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将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主体、2025年度现场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计划等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针对性开展工业固废、挥发性有机物、重型货车等专项执法行动,在减少干扰企业的同时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推动非现场执法,提升精准监管能力。推动“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精准监管模式,严格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的276家企业,以非现场方式开展执法检查。用好排污单位分级分类监管平台,实施红黄绿三色码分级管控,对绿码企业无事不扰、有事速到,对黄码企业监督帮扶、及时提醒,对红码企业紧盯不放、督促整改。积极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并转码,确定绿码企业300家,黄码企业103家,红码企业23家,红码率较平台运行初期显著下降。

三是规范行使裁量权,坚持宽严相济执法。树牢审慎、善意执法办案理念,积极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宽严相济执法。认真落实《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中从轻、减轻处罚6项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不予行政处罚的12项情形,严格规范行使裁量权,有力促进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今年我局共办理免罚案件8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了更加公平、包容的监管环境。

二、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持续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不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冯驿:情况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的名称。

1.西部网记者: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市文旅局是如何进行管理的?

任强: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工程建设活动,我局依法实施严格、规范的管理,确保文物安全和历史风貌不受破坏。

具体管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首先,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依法履行报批程序。涉及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必须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必须经省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家文物局同意。

其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其工程设计方案必须首先确保不得破坏文物的历史风貌。在程序上,工程设计方案需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再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最后,无论是保护范围还是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都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施工前,必要的考古调查勘探至关重要。建设单位必须配合文物部门,依法履行报批手续。任何未经文物部门审批同意的建设活动,都将被依法查处。

我们呼吁各建设单位,在项目规划初期就应主动考虑文物影响因素,提前与文物部门沟通,共同守护好榆林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2.华商报记者: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推出了医保钱包,这有什么功能,如何使用?

刘小艺:感谢您的提问!医保钱包是国家医保局推出的创新支付工具,是有效实现跨省共济的重要途径,职工参保人可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其中,并可将医保钱包中的资金转账到参加了职工或居民医保的省外的配偶、父母、子女等8类近亲属医保钱包中,实现家庭共享,供其在参保地就医时使用。参保人下载并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完成开通、绑定和转账三步操作即可开通,操作非常简便。截至12月23日,我市已开通医保钱包3.21万人,转账金额达1083.58万元,消费918人次,消费金额19.84万元。

广大参保人可关注“榆林医保”微信公众号查看医保钱包详细使用说明。谢谢!

3.群众新闻网记者:请问,当前对第三方环评机构实施“红黄绿”分级管理,具体是怎么开展的?

李军芳:为维护环境第三方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强化第三方技术机构的管理要求,我局制定出台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日常考核监督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以项目技术审查会专家考核评分为依据,对环评单位实施“红、黄、绿”分级管理,对其中红牌单位(存在造假或多次否决)实行从严审查、限制其参与政府项目;黄牌单位(存在重大缺陷或整改超时)予以警告;绿牌单位优先推荐至行政审批局中介服务超市,享受审批提速的激励,并于每季度第一周内,将上一季度的考核结果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既引导建设单位择优选择环评编制单位,同时对赋予“红”“黄”牌的编制单位起到警示警醒的作用。通过以上措施,环评编制单位从以往“拼速度”转向“既评速度,也保质量”,形成了“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格局,使重点项目环境要素保障工作得到了提速增效。

冯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