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榆林市2018年第三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09-05 15:48:39 来源:陕新发布
2018年9月5日上午9:30,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外宣办、市信用办联合举行“榆林市2018年第三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物价局、市文广局、市旅发委、市人防办向社会各界发布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谢宏主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谢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
根据2018年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本年度第三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长惠海胜;市物价局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主任冯强;市文广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王彦峰;市旅发委副调研员张刚;市人防办副主任白和平。同时,还有38家诚信榆林建设合作单位的负责同志。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省级媒体驻榆记者站、省级媒体驻榆林报道组、省级网络媒体榆林频道以及其他中省在榆有关媒体和市级新闻媒体共计20多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四项议程:
首先,请市法院惠海胜同志发布第十五批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关情况及限制高消费令。
市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长 惠海胜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全市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对各新闻媒体和各位记者朋友对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近年来,各新闻媒体对执行工作越来越关注,宣传报道的力度越来越大,给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创造了很好的舆论环境,希望大家充分发挥媒体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及时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悬赏公告、典型案例以及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回归诚信的案例等执行信息,扩大社会影响。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第三方评估验收”也日渐临近,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已经满负荷运转,脚踏实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夺取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全面胜利,但仍需要全社会继续全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理性认识“执行难”,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得益的是社会上每一个人,甚至很多一辈子不会上法院打官司的人,都会从中受益。因为法院解决执行难的“主攻对象”就是那些就算法院判了,就算执行干警找上门,他们要么躲起来,要么把钱藏起来,要么被抓住后,假装答应,事后又消失得无影无踪的人。如果这种人不会受到惩罚,甚至居然靠赖着,就能把钱留在自己兜里,就会让那些守规则的人觉得:太老实是要吃亏的。换句话说,就是本来脑袋里有的法律规则意识,被人取了出来,装进了别的东西。
社会上的每一个人,该多多支持执行工作,哪怕我们这一辈子,和法院的关系仅限于从它门口走过。
所谓失信被执行人是指那些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存在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情形的,则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而如果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且存在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情节的,还有可能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被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今天,我们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五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发布的悬赏执行公告和四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分两期发布,涉及249个案件、10个法人组织,332个自然人、涉案总标的近2.1524亿元,同时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本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332名被执行人以及10名法定代表人消费、出境,并对其有效出入证照宣布作废。相关数据已报送榆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入库。这一批名单主要通过“榆林日报”、“榆林电视台”、“榆林诚信网”、“榆林法院网”以及其他各行业部门网站、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社会宣传媒介等向社会公布。法院将会同公安、工商、银行、不动产、航空、铁路等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采取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贷款、投资、办理信用卡,禁止出国、出境、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在星级酒店食宿、旅游度假等惩戒措施,直至其全部履行义务为止。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即使履行了义务,相关单位仍会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信用惩戒。我们督促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财产及线索举报电话是12368或者0912-3458018。
这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同步通过榆林市信用信息平台公开共享,实现发布相关信息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推动将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的实施纳入到相关政府目标考核范围。联动相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人员及公司高管、参加招投标项目、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资金项目、评优评先活动中予以限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我的发布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谢宏:下面,请市物价局冯强同志发布2018年价格诚信红榜企业有关情况。
市物价局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主任 冯强
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
首先,我谨代表市物价局对各新闻媒体和各位记者朋友对我市物价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价格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为推动我市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价格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营造诚信守信的市场价格环境,今年我局出台了《榆林市价格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施方案》。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价格信用联合激励惩戒信息共享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和《榆林市物价局价格诚信建设实施计划》以及《榆林市物价局价格诚信单位失信惩戒办法》,我局本着“公开公正、全面衡量、优中选优”的原则,在企业自愿申报、初审推荐的基础上,采取听、查、看、问、访、评等形式,对12家申报价格诚信单位进行了全面考核评价。经现场抽考、组织暗访、网上公示,以及向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查询信用记录,向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榆阳分局、榆阳区国税局、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榆阳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等程序,认定四个企业为“红榜”单位,他们是:陕西榆林中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高新区西环路嘉亿大厦5楼);榆林市华兴酒业有限公司(航宇路国家粮食储备库);陕西集英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榆林大道154号);榆林市荣岩地质勘探有限公司(榆林市航宇路长丰大厦)。这些单位他们内部价格管理和定价制度健全,价格管理台账详细,并设有专兼职物价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有诚信守法、诚实经营、信用第一等有关规定,有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单位活动记录及单位自查自评记录;商品或服务均能实行明码标价,标价签要素齐全、准确;在经营场所公布本单位投诉电话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接受消费者监督等,基本符合价格诚信红榜条件。因此,授予上述四个企业单位为2018年度榆林市价格诚信红榜单位。希望被列入的价格诚信单位继续巩固创建成果、拓宽创建领域、提升创建层次,真正打好诚信牌、把好质量关、当好排头兵,进一步加强价格自律,规范自身价格行为,继续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着力推行“明码实价”,在价格诚信建设中继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建立价格诚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任重道远。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价格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APP等新闻媒体和“12358”价格举报平台,深入阐释价格诚信理念,广泛宣传价格诚信规范。同时,通过抓好企业主体的价格诚信教育培训,引导他们自觉遵守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切实担负起经营主体责任。二是创新举措,筑牢基础,努力在延伸价格服务功能上下功夫。调动全员主动参与价格诚信创建工作,真正做到全员参与、全民发动,为价格诚信区域的创建工作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三是扩大影响,打造品牌。健全完善《价格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加快价格诚信经营者信息平台数据库建设,加强信用市场培育和价格信用激励等手段,促使守信者获得竞争优势、失信者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约束,让诚实守信单位能将诚信信用信息转化为无形资产,“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最后,欢迎各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积极参与价格诚信社会监督,真诚期待大家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理解。
谢谢大家。
谢宏:下面,请市文广局王彦峰同志发布2018年榆林市文化市场违法失信“黑名单”有关情况。
市文广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王彦峰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很高兴与大家见面并发布违法失信文化经营单位“黑榜”名单!
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文化市场黑名单制度是文化市场信用监管的基本制度。开展黑名单管理是适应简政放权、先照后证改革、创新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迫切要求,是完善文化产品准入退出机制、实现文化市场精确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扩大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要通过黑名单管理手段,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能,营造良好信用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市县区两级文化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大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先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进行调查摸底,严厉查处网吧经营场所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不按规定对上网人员身份登记等行为,同时开展了中、高考期间“禁噪护考文化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上半年市县(区)两级执法机构“双随机”抽查210次,抽查经营场所289家,并公开了抽查结果和信用等级,做到了文化市场监管公平、公正、公开,引导市场健康发展。开展暑期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及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确保我市暑假期间文化市场安全有序。最近,我局组织人员对十二个县市区城区及六个乡镇的文化市场进行了暗访检查。暗访检查了153家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74家,出版物营业场所30家、娱乐营业场所39家、影院10家。从暗访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文化经营单位管理规范,秩序良好,未发现涉黑、涉恶、强买、强卖等现象,但也有部分营业场所存在接纳未成年人、登记不规范等违规行为,个别场所安全通道不畅。2018年上半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422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3909家次,责令整改58家次,警告63家次,立案调查79件,办结案件94件,罚款12.4万元。为了进一步维护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经研究,对违规行为较重的 5 家文化经营单位列入“黑榜”公布。
今后,我们严格按照《陕西省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制度将有下列三种严重违法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一是因擅自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被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机构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二是被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吊销许可证的;三是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许可证、批准文件被文化行政部门撤销或者因伪造、变造许可证、批准文件被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行政处罚的。经营主体被列入黑名单期间,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依法不得担任新设立文化市场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不得将被列入黑名单的文化产品纳入评奖评优的范围,不得将被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主体纳入表彰奖励、政策试点、政府采购、政策性资金及项目扶持等范围。我们将被列入黑名单的文化产品及经营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市县区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将经营主体黑名单通报有关部门,予以联合惩戒。同时欢迎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对被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对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谢谢大家。
谢宏:下面,请市旅发委张刚同志发布2018年榆林市前三季度旅游行业违法失信“黑榜”名单有关情况。
市旅发委副调研员 张刚
各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很荣幸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要感谢领导和媒体朋友们对旅游监管工作的重视以及大力支持。旅游业是我市越来越欣欣向荣的产业之一,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承担着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服务等重要职责。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下,全市旅游产业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
建立和完善旅游市场诚信体系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建立绿色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起到了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弘扬文明旅游风尚,不断提高旅游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产业整体素质;我委结合 “红黑榜”发布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和全市旅游行业实际,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抓手,大力推进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建设,全面扎实推进全市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围绕“诚信榆林、文明旅游“这一主线,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旅游舆论环境,采取媒体网络公开、会议培训学习,并在“5.19”旅游日、“6.15”安全生产月等时间段向全社会进行旅游政策法规、旅游消费维权、诚信经营、文明旅游等宣传活动。在加入“信用陕西·榆林”后,按照我委出台的《榆林市旅游行业诚信“红黑名单”管理办法》,根据奖励和处罚的统计分析情况,定期在榆林政府网、榆林文明网、榆林旅游网、信用榆林等媒体发布旅游服务公示,2018年第一、二、三季度在榆林旅游网等媒体将我委在旅游市场整治中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及旅游从业人员向社会曝光(共吊销2家),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动旅游企业诚信经营。
在行业管理上我委严格落实《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等一些国家标准。对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监督,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维护行业信誉。同时,我委加快榆林市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要求,按时向“信用榆林”网站提供公开、共享、查询方面的资讯,建立健全旅游行业信用体系。
在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中,我委开展市县联动、部门联合的执法检查方式加大旅游市场监督整治力度,重点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不合理低价游,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引导旅游者文明消费。截止8月份,我委先后组织开展了6次大型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活动,并多次组织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共检查星级饭店29家、A级景区34家、旅行社及分支机构142家,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46余人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巩固和加强对全市旅游市场环境的整治,针对旅游市场持续进行专项整治清理活动,彻底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诚信经营,为广大游客创造安全有序的出游和消费环境。同时希望广大游客,多了解和掌握旅游知识,提高对旅游行业违法行为的辨识能力,自觉远离低价旅游、黑社、黑导;各新闻媒体多对旅游行业进行监督,共同推进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谢宏:下面,请市人防办白和平同志发布2018年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违法案件“黑名单”联合惩戒有关情况。
市人防办副主任 白和平
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是我们榆林人防本年度第二次参加“行业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各界人士及记者朋友们对榆林人防工作的重视与关心。
当前,我办承担着人防和民防双重保障管理职能。人防的主要职责是战时防空袭斗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国民经济损失,保存战争潜力,支援长期作战。而民防则不同,它不仅具有战时防空的属性,还有平时抢险救援和防灾救灾的属性。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人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项规定原则上是督促、责令建设单位按要求修建人防地下工程。2003年11月29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订)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进一步根据本地方实际,明确细化了关于《人防法》实施细则,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施工条件等原因不能修建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核实同意,并缴纳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建设。”该规定即为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的主要依据。我办于 2012年正式成立了人民防空执法监察支队,主要职责是履行人防行政执法职能,查处不按规定修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及建设单位、侵占人防工程设施等违法行为,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及行政处罚款。
当前,仍存在部分主体不守诚信、故意推诿、逃避责任的现象。集中体现在办理人防地下室项目审批和依法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环节上,部分建设单位通过各种途径达到不履行人防法律义务的目的,或要求少建、不建人防工程,或要求少缴、免缴人防易地建设费,严重干扰了人防部门依法行政,不利于人防事业的长远发展。
为此,我办一直以来对于拒不缴费、欠费不缴等现象坚决查处,至今累计申请人民法院强执行20余家,自榆林企业诚信“红黑榜”宣传平台创立以来,我办累计发布失信企业名单5家,群众反响强烈,舆论评价积极,该平台为惩治失信企业、重塑社会诚信提供了有效途径,使市场主体充分掌握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慎重或拒绝与其进行商业交易,充分发挥市场对失信人的制约和限制作用,使失信企业生存、经营空间受到最大限度地压缩,督促其履行义务。
我办今天来参加新闻发布会,但今天没有一家被纳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召开发布会之前,我办对拟加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再次通过走访、催收,对其晓以利害、告知后果,该4家单位均表示愿意履行缴费义务,现该4家企业均已承诺限期缴费,并已实际缴纳了承诺欠费。企业信用“红黑榜”有效地为我们没有行政强制权却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担供了有利地执法保障,这种以点带面营造诚信受益、失信可耻声势,促进诚信履约的法治观念正在形成。企业经营“红黑榜”的建立还有一项重要的责任,引导社会向健康的、良好的、正义的方向发展,我们的政府及各项职能部门有责任引导社会普遍价值观的形成。
“言出为箭,执法如山。”加大人防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是实现人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下一步我办将强化措施,加强企业守法诚信管理, 建立和完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企业纳入银行企业征信系统、社会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同时纳入建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由相关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布,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施工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一次违法、处处受限”法治格局,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谢谢大家!
谢宏:
刚才,市法院发布了第十五批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涉及249个案件、10个法人组织、332个自然人,涉案总标的2.1524亿元,同时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了限制消费令,限制本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332名被执行人以及10名法定代表人高消费和出入境,并对其出入证照宣布作废,希望广大生效判决和裁定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市物价局发布了4家价格诚信红榜企业;市文广局发布了5家文化市场违法失信“黑名单”;市旅发委发布了2家旅游行业失信旅行社“黑榜”名单;市人防办发布了2018年以来人民防空违法案件“黑名单”联合惩戒情况。
新闻发布会后,请各发布单位按照陕西省信用信息公示有关规定,尽快将“红黑名单”信息录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榆林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平台,并在信用中国(榆林)、榆林文明网等进行公示。请广大媒体和负有联合惩戒职能的单位积极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市委宣传部等3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发布共享和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确保《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联合奖惩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红黑名单”信息可登陆榆林文明网或市委外宣办公共邮箱下载。
再次感谢各诚信建设成员单位一直以来的不懈努力和大力支持,感谢各位媒体记者。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