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延安市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项行动 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09-12 17:24:46 来源:陕新发布
9月12日上午11时,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延安市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延永宏介绍我市开展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项行动相关情况,应邀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督察专员白小旭,延安市管理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王孟伟。
发布会由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李少婷主持。
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李少婷: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欢迎参加由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为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有效解决城市管理执法具体工作中部分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不强,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决定在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中,开展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项行动。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延永宏先生,介绍我市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项行动相关情况,应邀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督察专员白小旭女士,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王孟伟先生。
首先请延永宏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延永宏: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向各位嘉宾和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积极参与、关心帮助和大力支持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在,我就近期在全市开展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项行动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我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自2016年9月启动以来,通过机构整合、职责框定、职能划转、人员配备、统一着装、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和权责清单公布等工作,下沉执法重心,夯实属地责任,使城市管理执法力量明显加强,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显著提高,为改善和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在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部分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业务水平不高,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为了有效解决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9月4日上午,我局召开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呼世慧同志为组长,我为第一副组长的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开展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从9月5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树立圣地城管良好形象。
下面我将《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开展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在城管执法队伍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有关精神,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明执法纪律,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现决定在全市城管执法队伍中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以纪律作风整顿为抓手,通过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装、仪容仪表、行为规范、执法程序等,严格队伍管理,严肃执法纪律,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解决粗放执法、野蛮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揩油”式执法等问题,杜绝出现“不给好处就找事,给了好处就没事”的违纪违法现象,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进执法方式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职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夯实执法队伍管理基础。二是突出服务为先。坚持“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手段,通过宽容的态度、多样的宣传、平等的对话,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了解政策要求,化解矛盾纠纷,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应采取教育、劝导、疏解等方式予以纠正。三是组织执法大比武。通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知识竞赛、案卷评查和创建“文明执法示范岗”“文明执法窗口”等活动,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四是开展问需大走访。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声民意,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要大力培养城市管理义工、志愿者、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积极实践“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治理理念,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
(二)狠抓纪律作风整顿,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遵守政治纪律。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二是严肃工作纪律。针对城管执法队伍中存在思想认识不高、纪律意识不强和解决执法力量下沉不彻底等问题,开展大讨论、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增强服务意识,落实岗位职责,解决群众和媒体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严明执法纪律。明确按照各类执法事项的法律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穿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标识,按规定持执法记录仪,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执法案件影像资料专项档案,做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和制约,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杜绝行政执法决定随意性。
(三)丰富监督检查手段,强化执法效能
一是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要依据《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办法(试行)》《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对各县(区)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二是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要开通监督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箱,聘请义务监督员,建立门户网站,开通微信平台、微博账户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以及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的监督。三是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设立执法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受理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反映的全市各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立查立改,及时反馈。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911-2160299(市城市管理执法局),0911-2707701(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为期两个半月,分为学习动员、督查整改、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学习动员(9月5日—9月10日)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方案要求,广泛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动员。
(二)第二阶段:督查整改(9月11日—11月5日)
1.自查自纠(9月11日—9月30日)。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于9月底前将实施方案和自查报告报市规范执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组。
2.检查整改(10月1日—11月5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暗访群众、倒查台账、案卷评查等方式对各县(区)专项行动进行督查。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三)总结提高(11月6日—11月20日)
1.各县(区)要及时总结本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工作亮点、经验做法)、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并将书面报告于11月10日前报市规范执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组。
2.对于专项行动中问题整改及时、行动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跟踪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特成立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呼世慧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延永宏同志为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王鹏飞、副局长谭小成、执法督察专员白小旭、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姬霖同志为副组长,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调研员刘涛、副支队长王孟伟以及局党办、政策法规监督科、纪检监察室和宝塔区、延安高新区、延安新区、南泥湾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规范执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和督查组。姬霖同志兼任综合组组长,王孟伟同志兼任副组长,负责专项行动的对接协调、文件草拟、信息报送等日常事宜。白小旭同志兼任督查组组长,刘涛同志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支队及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抽调专人组成,负责对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检查等。
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并于每周五将专项行动工作动态报市规范执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政治意识、法制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执法人员对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行动 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意识,为有效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查,确保成效
督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发现问题,对执法行为不规范、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作为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关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规范执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组
电话:0911-2707711 邮箱:yacgzfzf@126.com
李少婷:
感谢延局长的情况介绍,下面请大家围绕新闻发布会主题及媒体朋友所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在提问时先报所在单位名称,谢谢。
延安广播电台记者:
我是延安广播电台记者。我想请问此次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项行动的主要目的和重点工作是什么?
延永宏:
这个问题由我为大家解答。此次专项行动主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我市部分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中存在的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慵、懒、散,对新划入住建、规划、环保等8个行业的法律条文运用不熟练的问题;二是解决执法行为中存在执法形象、执法用语不文明,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不规范,特别是选择性执法、粗放式执法、“揩油式”执法等突出问题。达到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打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队伍的目的。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1.强化教育培训。要求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通过听取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开展全市业务轮训,通过行业专家讲知识、执法骨干讲案件、执法人员集中研讨等方式,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讲解行业法律知识,丰富专业知识,增强应对突发情况、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2.开展纪律作风整顿。通过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教育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发扬“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的城管思想和“脚踏实地,任劳任怨”的城管精神,把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市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遵守加强城管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十带头”规定、城管工作人员“十要十不要”守则,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杜绝“吃、拿、卡、要”和“不给好处就找事,给了好处就没事”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3.规范执法行为。探索制定《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延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流程》《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延安市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执法规程,明确细化各类执法事项的法律依据、裁量标准、执法形象、执法用语、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使具体执法工作有章可循,做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和制约,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坚决杜绝任性和违规执法,保障执法对象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举措,达到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预期目的。
国际在线记者:
我是国际在线记者。我想请问:此次专项行动将通过怎样的方式来开展?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王孟伟:
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执法是城市管理执法永恒的主题。我们将通过教育、监督、惩处“三个手段”来逐步实现。教育主要是解决思想问题,通过培训、宣传、制度完善等措施来规范他的行为,解决执法队友员“不想”的问题;监督主要是提高发现问题、为民服务的能力,通过内部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渠道,解决执法队伍以及队员“不能”的问题;惩处是主要是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惩处力度,解决执法队员“不敢”的问题。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本次专项行动分学习动员、督查整改、总结提高“三个阶段”依次开展。第一阶段是学习动员,时间为9月5日开始至活动结束。一方面召开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制订方案、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展开政策和业务系列学习活动。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住建部近日颁布的《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规范》对执法纪律、办案规范、装备使用规范、着装规范、仪容举止和语言规范等作出了规定,自10月1日起实施。同时,社会各界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第二阶段是检查整改,时间为9月11日至10月31日。一是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组织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业务知识集中轮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开展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三是市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进行督查。第三阶段是总结提高,时间为11月6日至11月20日。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宣传报道活动典型,及时把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总之,我们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执法局党委的具体指挥下,以“队伍转作风,城市出形象” 为己任,恪尽职守,奋发有为,认真践行“721工作理念”(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立即行动,举一反三,把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执法挺在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全力维护城市形象,为延安在全国城市出形象而努力!
新浪陕西记者:
我是新浪陕西记者。如何确保此次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项行动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督察专员白小旭: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不走过程,并取得实效,我们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们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呼世慧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延永宏同志为第一副组长的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和督查组。同时责成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为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我们将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听取汇报、评查案卷、随机抽查、暗访群众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现状。对加强队伍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执法行为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作为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关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是畅通监督渠道。为充分听取广大市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市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综合运用网络媒体、社交平台,聘请义务监督员的基础上,还开通了24小时城市管理执法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监督。
现将市级城市管理执法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公布如下: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举报监督投诉电话:0911-2160299
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举报监督投诉电话:0911-2707701
真诚欢迎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群众对我们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李少婷: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