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和铁腕治霾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2-01 10:53:36 来源:陕新发布
2019年1月25日上午10时,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渭南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樊棣通报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和铁腕治霾工作开展情况,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科科长李东辉,渭南市环境监测站党支部书记、副站长王国强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祖亮主持。
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祖亮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和感谢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过去的一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采取有力举措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和铁腕治霾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樊棣,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科科长李东辉,渭南市环境监测站党支部书记、副站长王国强。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单位有:陕西日报、华商报、三秦都市报、渭南日报等20多家媒体。欢迎大家的光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下面进行第一项:请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樊棣,就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和铁腕治霾工作开展情况作以通报。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樊棣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过去的一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铁腕治霾工作成效显著,空气质量呈现持续好转态势。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和铁腕治霾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18年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41天,达标天数178天(其中优19天,良159天),同比增加13天,优良率52.2%,同比上升13%。臭氧污染天数53天,同比减少了17天;重污染天数19天,同比减少12天;综合指数6.44,同比下降12.7%。
六项污染物浓度全部改善,其中,PM2.5年均浓度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9%;PM10年均浓度1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NO2年均浓度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9%;SO2年均浓度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7 %,年均浓度连续5年下降,创监测以来最低水平;O3-8h第90百分位数浓度1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改善幅度全省第一;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1.9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4%。
2018年秋冬季(10-12月)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48,同比下降1.4%;优良天数为47天,同比增加9天,优良增加天数排全省第四;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10天,同比持平。
我市11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79,同比下降10.9%,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澄城县、白水县、合阳县、蒲城县、大荔县、潼关县、华州区、华阴市、富平县、高新区、临渭区。
二、重点任务开展及完成情况
2018年我市先后印发《渭南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渭政发〔2018〕18号)及修订版(渭政发〔2018〕42号)、《渭南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渭政办发〔2018〕54号)、《渭南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渭政发〔2018〕41号)等20余份指导文件,明确2018-2019年秋冬季及近三年内PM2.5、优良天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下降目标、工作任务和重点治理项目,进一步强化牵头部门责任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下面,我将从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运输结构调整、用地结构调整、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能力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的工作等七方面向各位介绍全市铁腕治霾工作。
第一,产业结构调整方面。一是引导城区高污染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目前,合阳县源源化工有限公司、富平县富化化工有限公司、惠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已搬迁到位;北辰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强生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聚源化工有限公司、骊昌化工有限公司、嘉德瑞森渭南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泰龙化工(长城化工)有限公司、金卫化工有限公司、莲峰涂料厂等8家。兴宝钢厂正在加紧实施技改搬迁,入驻庄里园区的方案基本落实。
二是积极推进危化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按照《陕西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7〕113号),通过对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定对陕西省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对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比迪欧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目前,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比迪欧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进展顺利,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工作正积极推进。
三是压减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根据工信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严禁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做好产能置换工作。取缔地条钢企业3家65万吨违规产能,全面关闭电解铝生产线,对蒲城洛东水泥有限公司退出的产能指标开展置换工作,对企业Φ3.0*42米、Φ2.4*8米生产设备予以拆除,化解过剩水泥产能25万吨;淘汰落后煤矿7处,涉及产能189万吨。
四是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双管齐下”的原则,积极开展“散乱污”的全面摸排和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市级部门指导、核实、推动作用,严格落实县市区属地主体责任。全市共摸排“散乱污”工业企业2924户,完成综合整治2376户。通过整治,减少污染排放,提高产品质量,倒逼企业发展,带动周边经济,形成良性循环。
五是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组织排查评估重点行业污染源,开展涉气企业执法检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927人次,检查企业4520家次,对454起案件罚款2546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0起,罚款99万元;环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4起、实施行政拘留25人;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的监管工作,全市重点污染源企业传输有效率为99.54%,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六是核发排污许可证。全面完成火电、造纸、水泥、陶瓷、屠宰等19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核发排污许可证80家。
七是升级改造重点行业污染治理。采取建设物料大棚和喷淋、洒水、苫盖等防尘抑尘措施,完成70余家工业企业堆场料场无组织排放整治;排查建立143台工业炉窑管理清单;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分别完成渭化、陕化、蒲城清洁能源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煤化工、涂装等12家重点行业和382家汽修企业治理工作。
第二,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方面。
一是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加快建设储气设施,全力实施天然气整村推进试点工程,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初步核算,2018年完成煤改气2.8万户,煤改电3.35万户;制定《清洁煤配送中心建设指南》,规范整合散煤销售企业,建成清洁煤配送中心20个,煤炭配送网点331个。
二是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没有审批新建燃煤项目;完成散煤削减170万吨,提前完成省上下达我市年度165万吨目标任务。
三是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完成217台生产经营类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拆改燃煤锅炉849台829.38蒸吨,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列入省考核的华阴集中供热站已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完成4家企业12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四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截止2018年10月份,实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24个项目,建筑面积121.55万平方米(10月份以后,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11个项目,建筑面积43.66万平方米。按照65%节能标准,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设计率达到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项目11个,建筑面积173.5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6%,完成省上下达的35%要求。
五是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全市新能源发电累计装机1350兆瓦,占全市发电装机16.7%。其中,光伏发电装机累计1153兆瓦,风电装机160兆瓦,小水电装机36.1兆瓦,垃圾填埋气发电装机1兆瓦。全市可再生能源预计发电量10.0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发电量3.2%。天然气消费量达到3.4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2%。落实天然气资源3.83亿立方米,应急储气能力考核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形成应急储气能力1864万立方米。黄土旱塬国家光伏应用领跑基地、潼关中广核一期29.4MW和二期50MW风电项目并网发电,新能源产业实现突破发展。
第三,调整优化运输结构方面。一是主城区327辆公交实现纯电动化,成为全省中心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率最高的城市,每天可减排一氧化碳4578千克,颗粒物458千克,碳氢化合物4120千克。二是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6962辆,完成2018年度总任务量的105.48%,提前超额完成淘汰任务。三是制定印发《渭南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实施方案》和《渭南市“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开展黑加油站点攻坚行动、成品油市场治污降霾、经营秩序等专项督查检查,确保车用汽柴油供应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标准。出动执法人员1737人次,对23个经营不合格油样的企业进行处罚,查扣流动加油车近7辆,查处非法储油、售油、调油点(无证加油站)12个,查扣问题油品8.5吨,移送公安机关查处1人。四是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管理工作,机动车排气遥感检测系统第一批项目按程序正在加快实施中。
第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方面。
一是建设防风固沙绿化工程。开展大西郑西高铁、西潼西禹、渭蒲渭玉、310、108国道等交通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实施潼关列斜沟、蒲城唐陵区、澄城茨沟、临渭零河两侧、富平城南荆山塬、华州高塘区域绿化等大型生态治理工程,开展大荔沙苑防沙治沙行动,实施南塬绿化提升工程。全市造林绿化61.11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122.2%。
二是综合整治露天矿山。全力推进关闭采石矿山的设备、工棚拆除和废石弃渣清理速度,全市关闭采石矿山158家,设备设施拆除,现场清理基本到位。对关闭的采石矿山,逐一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做到“一点一方案、一点一措施”。全市487家粘土砖厂全部停产,取缔59处无证开采点,注销366家合法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开采现场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拆除生产设备、工棚和窑体,共试点生态恢复治理项目20个,完成治理面积74.6公顷。
三是严格管控扬尘问题。严格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控,建立监管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监管,422个建设工地“6个100%”达标,达标率87%,中心城区132个建设工地安装监控,安装率89%,实现联网122家,联网率75.8%,累计处罚63个工地260.5万元。加大渣土车规范管理,清运车辆全部实现公司化运营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城区登记备案清运公司14家,下属车辆237辆,加装卫星定位227辆,安装率95.8%。累计处罚违法违规渣土车291辆(次)13.72万元。依法取缔渭河城区段河道非法采砂,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河道采砂网格化责任体系,落实河道非法采砂层级责任管理,全面取缔71处砂场和91处非法采砂场,彻底清除砂场采砂船只、采砂设备、临时设施,封闭道路,覆平砂堆,爆破、切割拆解采砂船144艘,切割拆除洗砂机65台,切割管道8920米,清理沙堆20万立方米,覆平沙堆58.8万立方米。开展裸露土地生态恢复治理,目前中心城区235处裸露土地全部覆盖或绿化。对无法绿化的硬化地块,采取仿真草坪覆盖,铺设仿真草坪近2000 平米。
四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力推广秸秆还田、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技术,全市共实施15个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在9个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临渭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整县推进,全市小麦秸秆还田面积372.71万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面积408.55万亩,综合利用率达到93.98%,高留茬玉米免耕精量播种面积187.12万亩。
第五,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积极配合中、省和关中各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2018年先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8次,其中四级响应1次,三级响应5次,二级响应2次。进一步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印发《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政发〔2018〕43号),开展预案修订工作,不断完善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指导1223家涉气企业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加强市县部门和“一市一策”的会商研判。开展工业企业冬防期错峰生产,全市摸排执行错峰生产企业72户,其中建材企业33户、钢铁企业1户、焦化企业1户、铸造企业3户、有色企业2户、化工企业32户。督促企业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落实停限产措施。
第六,环保能力建设方面。一是加强支撑和能力建设。全市共计拨付大气污染防治各类专项资金5.8亿元,其中:市级财政共计投入2.7亿元。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方面6444万元,支持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方面9180余万元,支持燃煤锅炉拆除、煤改气、煤改电、绿色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等;调整优化运输结构方面14685万元,支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等;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方面25070万元,支持秦岭北麓及渭北桥山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天然林资源保护及退耕还林等;加强支撑和能力建设方面2135万元,支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考核体系建设等工作。二是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投资1500万,建成城区10个加密空气自动监测站,建立城区各街道办、重点乡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考核体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30家重点涉气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实现联网。三是源排放清单编制和源解析。联合“一市一策”研究科研团队力量,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和源解析工作。运用颗粒物雷达扫描、移动车载颗粒物监测和在线组分监测及来源解析等方法,对全市大气污染特征进行综合分析。
第七,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的工作。一是领导重视,铁腕治霾。2018年市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市委领导对区域环境问题、双替代、扬尘、散煤整治等工作多次现场办公研究解决;市政府领导包联县市区,常态化每月研究和明察暗访;市人大、政协领导多次巡视、调研、问询、开展专项督查活动,成立人大、政协分管领导带队的交办问题整改核查工作组,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各级各部门也是一把手全力负责推进落实,主要负责同志都能深入一线检查督办工作和问题的落实整改。二是部门联动,精准治霾。印发《关于开展臭氧削峰工作的通知》,落实汽修、油库、加油站、非道路移动机械、广告喷涂、印染、油漆涂料和服装干洗等行业“错峰”、“错时”生产措施,加强对臭氧生成的前体物VOCs(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强化控制,臭氧超标天数同比减少20余天,实现了臭氧超标天数和浓度的“双降”。印发《渭南市2018年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6962辆,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6600辆的淘汰更新任务,位列关中六市区第一。三是多级督查,合力治霾。2018年是环保督查爆发年,从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汾渭平原大气强化督查,到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还有市级南、北片区督查以及自督查,各层级督查合力治霾。四是院地合作,科学治霾。2018年10月,市政府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战略框架协议书》,“一市一策”研究团队正式进驻。该团队规格高,经验丰富,曾为“2+26”多个城市提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撑。目前,已初步完成秋冬季颗粒物污染源组分分析,城区扬尘车载部署及阶段分析和渭化等重点企业问题排查等工作。
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祖 亮:
下面进行第二项内容:请媒体朋友提问。
国际在线记者 刘嘉宸:
李科长,您好,我是国际在线记者,我想请您请简要介绍一下“一市一策”跟踪研究项目。
渭南市环保局大气科科长 李东辉: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2018年国家把汾渭平原11个城市列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区域,对每个地市确定一个科研技术团队,开展针对性“一市一策”工作。按照中、省要求,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从2018年7月开始,到2010年12月,用两年半时间在我市驻点跟踪研究重污染天气成因及应对策略。项目总负责人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大气环境首席科学家,环境与轻纺领域“科学中国人(2016)年度人物”奖获得者柴发合,研究团队有博、硕士43人。这个团队承担多项国家“973”计划和国家“863”计划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课题以及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各级地方政府委托的有关大气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规划等项目的研究,如环保部公益项目”京津冀地区城市大气细颗粒物实时源解析技术研究与应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京津冀大气颗粒物动态源解析关键影响因子评估与综合验证”等。
2018年10月,中环科院与市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战略框架协议书》后,“一市一策”研究团队正式进驻。三个多月以来,先后运用颗粒物雷达扫描、车载颗粒物监测、在线和手工组分监测及来源解析等方法,采集PM2.5膜样品368组和PM10膜样品92组,综合分析我市大气污染特征。完成工艺过程源、溶剂使用源、扬尘源和移动源等基础资料的收集和分析;采暖期颗粒物来源解析、大气重污染过程特征、趋势研究和煤化工等重点工业企业问题排查与深度治理研究。
下一步,该团队将针对我市大气环境扬尘和NOx偏高的问题,进行更加地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分阶段改善目标以及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提出“一市一策”的大气重污染解决方案,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效、可靠的基础保障,支撑完成中、省三年考核任务。
渭南政府网 杨兆婕:
你好,李科长,我是渭南政府网记者,请问2018年我市新修订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修订后有哪些变化?2019年,我市重污染天气出现较多,应急响应持续时间也比较长,请问,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后,污染物削减效果如何?
市环保局大气科科长 李东辉: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2018年按照中、省要求,结合实际,我们修订印发了《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政发〔2018〕43号)。修订后的预案,有以下三方面变化:
一是应急预警等级和启动条件的变化。新修订的预案预警等级由以前的红、橙、黄、蓝四级预警变为红、橙、黄三级,取消了原有的蓝色预警。修订前预案启动条件以AQI日均值计算,新修订的预案启动条件更为严格,是以时间为节点,当预测AQI>200将持续48小时、72小时及以上,启动黄色和橙色预警;预测AQI>200将持续96小时以上,且预测AQI>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启动红色预警。
启动预警分为两个层次,分别是城市预警和区域预警,其中,区域联动就是根据生态环境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启动信息,市上按照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响应,开展区域应急联动。自国家将汾渭平原列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后,本着联防联控的原则,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次数相对较多,级别升高,时间跨度变大。
二是进一步扩大了应急响应范围。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在对工业企业和扬尘实施强制性减排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错峰运输和机动车辆的强制减排。要求Ⅲ级和Ⅱ级响应期间,火电、化工、焦化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减少50%以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I级响应期间,火电、化工、焦化、有色、水泥、陶瓷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禁止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Ⅱ级响应期间,在限行20%社会车辆(特种车辆除外)的基础上,增加了“城市建成区、县市区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等停止使用”的要求。I级响应期间,在限行50%社会车辆(特种车辆除外)的基础上,增加了“城市建成区(县区、开发区)以及3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等停止使用”的要求。
三是进一步明确细化了部门职责。
为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我们按照管行业管环保、管发展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的原则,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预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其中,由发改部门负责督导电力行业企业落实减排应急预案;公安部门负责加强上路执法检查,落实非道路工程机械、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社会车辆的禁限行,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综合执法、住建部门负责检查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禁土令”,督导所属供热企业和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工信、环保部门负责督导涉气工业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质监部门负责加大煤炭和燃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落实应急预案减排措施,增强保障重污染天气期间公交车运力;卫计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及时监测、处置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部门负责做好预警、响应等信息的发布工作,开展健康防护、公民和企业自愿减排措施的宣传工作,及时做好舆情引导、媒体和公众应对工作。
受静稳天气影响,1月1日-7日、1月10日-14日出现两次重污染过程,1月8-9日中度污染。重度及以上污染污染达242小时,AQI小时峰值达到422,首要污染物PM2.5小时浓度达到382μg/m3。1月1日-14日期间,我市分别启动黄色预警,红色预警和橙色预警,同时启动响应Ⅲ级、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I级响应后颗粒物浓度下降明显,红色预警阶段PM2.5平均削减17.3%,最大削减约79μg/m³;PM10平均削减17.8%,最大削减约109μg/m³。
西部法制报 刘英:
王站长,你好,我是西部法制报记者,我想请问作为市民来讲,如何能读懂空气质量数据?AQI指数是什么意思?
渭南市环境监测站党支部书记、副站长 王国强: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我们看到的空气质量信息一般分为:空气质量级别、AQI指数和首要污染物。
按照2012年3月国家发布的空气质量评价标准,环境空气监测项目有6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监测数据每小时更新一次,他们的监测结果是微克每立方米(一氧化碳是毫克每立方米),为了便于公众接受,我们
将这6项污染物用统一的评价标准进行折算,折算成一个无量纲指数AQI。其值越大、级别和类别越高,说明空气污染状况越严重,对人体的健康危害也就越大。同时还针对单项污染物还规定了空气质量分指数。
AQI指数越大,级别越高,说明污染越严重。它分为 六个级别,分别是:
AQI指数0-50,空气质量为优(用绿色表示)
AQI指数51-100,空气质量为良(用黄色表示)
AQI指数101-150,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用橙色表示)
AQI指数151-200,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用红色表示)
AQI指数201-300,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用紫色表示)
AQI指数>300,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用褐红色表示)
空气质量级别越高,颜色越深,健康风险越大,老人、儿童、病人等敏感人群的反应会越强烈。
首要污染物是指空气质量监测的六项指标中,哪一项的AQI分指数最大,谁就是当天的首要污染物。
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您好,王站长,我是华商报记者,据我们所知,市环境监测站近几年来一直为广大市民免费测室内甲醛,请谈下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市环境监测站党支部书记、副站长王国强:
答: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居住条件的不断改善,公众对室内环境越来越关注。为了响应群众诉求,从2012年开始,我站每年6.5世界环境日期间,在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渭南环保网等新闻媒体发布为市民免费检测室内甲醛公告。近五年来,共计为市民免费检测室内甲醛4200余户。渭南市环境监测站2017、2018连续两年被渭南市委组织部评为“岗位学雷锋示范点”。
从检测情况分析,新装修的房屋超标率比较高,近两年随着环保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生产工艺的不断改进,居民对装修材料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室内甲醛检测超标率显著下降,甲醛浓度显著降低。
在开展室内甲醛检测的过程中,我们也印制了防治甲醛知识图册,指导广大市民科学预防甲醛的危害。在此我们还是要提醒广大市民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尽量选择符合环保标准的板材,家中多养绿植,注意保持室内通风。
在开展室内甲醛检测的过程中,指导广大市民科学预防甲醛的危害。提醒广大市民要保持室内通风,必要时也可以在抽屉或者柜子等密闭的地方放置一些活性炭。工作人员同时建议市民在装修和购置家具时,尽量选择符合环保标准的板材。
农业科技报 冯玉龙:
王站长,我是农业科技报记者,网上会看到说空气质量“爆表”是什么意思,我市会经常爆表吗?请帮大家普及一下相关常识,谢谢。
市环境监测站党支部书记、副站长王国强: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爆表”通常指仪表检测得到的数据超过本身所测定的上限,也就是能力最大的范围,不再显示其他数据时,一般称为“爆表”。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500(处于严重污染状态),一般称为“空气质量爆表”。
常见“爆表”现象,除过强雾霾天气状况下以及极个别的局部污染,基本都不是空气质量的真实表象。一般以下原因都会引起非正常“爆表”,公众大可不必惊慌:
1.仪器故障引起的“爆表”。目前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都是24小时全年不间断运行,因停电、纸带断裂、管路积尘而引起的监测数据“爆表”时有发生。
2.正常维护仪器也会产生“爆表”。监测仪器需要按规范定期进行维护,如管路清洗、更换纸带、校零校标等,都可能引起数据异常。进行这种维护时,都会有严格的技术规定,运维人员会在专用软件上事先进行标记,因维护而引起的异常值会在数据汇总时自动剔除,不参与当日平均值的计算。
3.非正规网站调取数据不当也会引起“爆表”。环境监测数据日益受到公众关注,各类新闻媒体,尤其是部分商业网站会自行开发各自软件,在链接、调取数据时,难免会出现数据掉线、滞后以及汇总不当,而显示出“爆表”。这种情况下建议公众及时查看环保部门官方网站予以订正。
渭南市近年来偶尔也会出现空气质量“爆表”情况,也就是空气质量“严重污染”,AQI指数超500。一般有两个大的时段:一是在春季沙尘暴天气时,因沙尘暴引起的“爆表”现象,首要污染物为PM10,例如2018年有两天(3月16日和4月4日)。二是冬防期,因长时间严重雾霾而引起的“爆表”,一般这种情况下,市大气办会适时启动预案,进行必要的车辆限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限产等措施。广大市民尤其是儿童、老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运动。
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祖亮: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