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APP下载

【实录】陕西举办“加强诚信陕西建设 提升诚信建设水平”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

时间:2019-05-30 18:33:40 来源:陕新发布

5月30日上午10时,陕西省委宣传部与陕西省委文明办共同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专项治理和“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邀请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郝占延先生,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副处长黄满仓先生,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王宝善先生, 陕西省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中心负责人杨倩女士出席,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张竞怡主持。

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张竞怡: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委宣传部与省委文明办共同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是“加强诚信陕西建设 提升诚信建设水平”系列发布会第五场,我们邀请到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郝占延先生,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副处长黄满仓先生,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王宝善先生, 省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中心负责人杨倩女士,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全省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专项治理和“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郝占延先生介绍情况。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郝占延: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多年来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根据省委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专项治理和“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下面我介绍一下专项治理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演出市场经营秩序,深入推进演出市场诚信建设制度化,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演出市场环境,2017年至今,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全省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进行多次专项治理。

一是依法依规界定虚假宣传和炒票行为。根据原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有关规定,所谓虚假宣传和炒票行为,是指从事营业性演出票务经营活动的单位(含利用网络从事营业性演出票务经营活动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未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且在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未载明“演出票务”;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委托无资质的单位经营营业性演出门票;为营业性演出票务经营活动提供宣传推广、信息发布等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向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经营主体提供服务,向未取得营业性演出批准文件的营业性演出票务经营提供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营业性演出虚假宣传和炒票行为。

二是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杜绝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行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营业性演出实施票务销售备案、在线监管、门票销售标准公开和演出票务信息公开等措施。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应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提交演出票务销售方案;文化行政部门实时在线监管演出举办单位或演出票务经营单位票务系统,并要求演出门票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时间、购买账号等信息)及相关合同留存6个月;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营业性演出门票数量,不得低于公安部门核准观众数量的70%,在销售演出门票时,应当明示演出最低时长、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主要演员信息,涉及举办演唱会的,还应当明示主要演员或团体及相应最低曲目数量,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公平交易。

三是加强营业性演出监管和执法力度,专项治理成效显著省文化和旅游厅始终将社会关注度高、票务供需紧张的营业性演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提前进行研判,对有虚假宣传和炒票等潜在问题的,提前约谈演出举办单位和票务经营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对出现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置,并视情将演出举办单位或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列入文化市场警示名单或黑名单予以信用警示或惩戒。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正面引导,发挥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的功能,引导广大消费者共同抵制虚假宣传和恶意炒票的行为并予以举报。

2016-2018年,我厅重点针对一些音乐酒吧、歌舞娱乐场所擅自举办商业演出的现象,开展全省范围内的排查行动,并指导市(区)二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对演出现场的监管,检查音乐酒吧、涉外酒店等各类单位137家。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一、第二、第三批演出市场“以案施训”活动,联合16个省市集中办理了一批演出市场案件。其中,挂牌督办的“西安市碑林区苏格缪斯酒吧擅自组织外籍人员演出案”和“西安市湘子少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案”,被列入全国演出市场以案施训重点案件,案例在全国推广。对16家擅自在网络售票平台、微信公众号、淘宝店铺等从事营业性演出票务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并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规范和营造了良好演出市场秩序和环境。

    二、关于“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情况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推动我省旅游业从“高速发展”向“优质发展”转型,根据原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2016年至今,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齐抓共管”的原则,精准锁定影响旅游市场秩序“不合理低价游”及其衍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

     一是明确“不合理低价游”行为和表现。根据《旅游法》第35条相关规定,“不合理低价游”表现为旅行社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组团社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明显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地接社接待不支付费用旅游团队,或者接待支付的费用低于成本的旅游团队;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时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不合理低价游”行为。

二是综合执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省文化和旅游厅在省委宣传部指导下,联合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宗教事务局、省文物局等部门,进行常态化执法监管,彻底查处、清理一批发布“不合理低价游”信息、广告的违法违规旅游网站;严厉打击旅行社为招揽旅游者发布低价信息、虚假宣传及误导旅游者等行为;严厉查处组团社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虚假合同;严厉查处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时未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基本信息,代理社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厉查处旅行社将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或未与地接社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地接社不按照旅游合同提供服务等行为;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购物场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及垄断、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会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购物场所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低价倾销等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2016年市场秩序整顿、秋冬会战,2017年的春季行动、暑期整顿,2018年的利剑行动、“黑导游”专项整治等市场整治行动,依法从速查处了西安兰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陕西携程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陕西盛世国际旅行社、陕西海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西安华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陕西中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曲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陕西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强化了信用约束和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大了对影响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提高了违法违规成本。通过整治,增强了全省旅游企业依照法律、法规主动规范经营服务,使我省“不合理低价游”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环境得到优化。

文化和旅游市场新业态萌发、多业态融合发展的新情况,也对主管部门创新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对文化市场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搭建起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的四梁八柱,初步形成“黑名单+备忘录”的信用监管机制,并细化联合惩戒的相应流程,形成一系列形象生动的惩戒案例,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更多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了解被纳入联合惩戒的严重后果,推动形成企业诚信经营,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不断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有序,行业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

 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张竞怡:

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面向市场公开销售营业性演出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总票数的70%的理由是什么?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王宝善:

省文化和旅游厅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演出市场监管过程中,设置公开销售营业性演出门票最低数量,是为了遏制个别演出商通过非正规渠道将演出票打包给“黄牛”,导致广大消费者通过正常渠道买不上票,这是我们采取的一项必要的措施。之所以设置为70%,主要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完全尊重行业协会、演出公司、票务公司的意见,二是部分门票按惯例需要赠送给赞助商等单位。营业性演出必须首要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利益,基于以上原则,我们认为70%这个比例相对合理。

中国报道记者:

马上就到端午假期了,很多人都有出游意愿,当然也会有很多中外游客来陕休闲、度假。请问,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期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行动来保证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有序?

陕西省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中心负责人杨倩:

为确保端午假期旅游市场平稳有序,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健康、稳定的旅游环境,省文化和旅游厅针对我省旅游市场特点,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重点对景区及周边环境旅游秩序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对安全措施、流量控制机制和应急预案是否到位进行督导检查;二是要求各地以交通枢纽、游客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娱乐设施、旅游餐饮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和节日人流集中场所为重点组织检查,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切实消除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三是依法严厉查处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在经营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不合理低价”、无出境游经营许可证、非法委托代理出境游、虚假广告、导游人员不诚信经营服务强迫购物等违法行为。四是重点检查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杜绝节日期间景区等场所以“烧高香”、“祈福生子”、借相面算卦等手段欺骗诱导、敲诈游客钱财的现象。五是加强对文明旅游宣传贯彻工作检查。重点检查旅行社行前说明会文明旅游提示工作、导游、领队对游客文明行为举止、礼仪礼貌的宣传引导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在节假日前,指导各地、各旅游景区等单位在节假日开展旅游志愿者服务工作。

  陕西传媒网记者:

文化和旅游厅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控制捂票囤票炒票等违规不良行为有哪些具体措施?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副处长黄满仓:

从本质来讲,捂票屯票炒票行为都是文化演出活动存在的违规经营,市场诚信缺失问题,有损公平公正演出市场环境,必须加强监管和抵制,作为文化行业主管部门,一方面依法依规对演出举办单位和票务经营单位加强行业监管,进行业务指导,规范其经营行为。另一方面,积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虚假宣传、倒卖门票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措施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加强对互联网平台销售门票的监管,落实线上平台诚信经营主体责任,杜绝网上“黄牛票”。二是要求演出主办单位、票务经营单位明码标价并进行公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三是对重点演出实施特别监管,实现对演出活动的零投诉。四是加强对票务销售系统监管,确保70%的门票面向公众销售。五是及时受理投诉和检查发现的虚假宣传、炒票行为,对这些单位及时约谈,视情将演出举办单位或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列入文化市场警示名单或者黑名单予以信用警示或惩戒等。

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张竞怡: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