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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7-26 09:36:36 来源:陕新发布

7月25日上午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管理处处长张清香女士、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排污费征收稽查处处长蔡山坡先生、排污许可管理处主任科员刘许枫先生,向大家介绍我省2017-2018年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24个重点行业清理整顿情况及现场执法检查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发布会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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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排污许可制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管的重要依据。今年3月份以来, 我省全面启动对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火电、造纸等24个重点行业开展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并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为推进我省排污许可制改革打下坚实基础。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管理处处长张清香女士、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排污费征收稽查处处长蔡山坡先生、排污许可管理处主任科员刘许枫先生,向大家介绍我省2017-2018年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24个重点行业清理整顿情况及现场执法检查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请张处长介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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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管理处处长张清香: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各位对排污许可制改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我省2017-2018年已经核发的24个重点行业清理整顿情况及现场执法检查情况,希望通过新闻媒体,促使排污单位进一步建立"持证排污、自证守法"环保意识,调动全社会力量实施监督,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证的管理效能。

一、24个重点行业清理整顿工作背景

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290号),我省被列为全国8个清理整顿试点省之一。主要任务是对2017-2018年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火电、造纸、钢铁、印染等24个重点行业开展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清理无证排污单位,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实现行业管理全覆盖。

按照国家要求,我省应在6月底前完成关中地区清理整顿工作,其他区域12月底前完成。为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省自加压力,将全省清理整顿任务完成时间节点提前到5月底。省厅先后转发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19〕290号文件、下发《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的补充通知》《关于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部署清理整顿工作。

二、24个重点行业清理整顿情况

24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总体是按照“摸、排、分、清”四个步骤进行。

“摸”“排”是找准对象、明确目标,先通过做“加法”“摸清底数”,即以“二污普”企业数为底数,补充新投运项目数据,“相加”形成固定污染源底数;再通过“排查无证”做“减法”,剔除清理整顿前已发证排污单位,以及暂不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形成无证排污单位清单。

“分”是通过“分类处置”将无证排污单位分为不能发证的、可以发证的、带条件发证的和暂时不发证的四种情形。

“清”是通过“整改清零”对排污单位逐个销号、应发尽发,对整改企业跟进执法,不留死角。对于“应领未领”企业,应当依法严厉查处其无证排污行为。

经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三个月重点攻关、集中推进,我省清理整顿试点工作已全部完成,较国家要求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分别提前1个月和6个月,是全国第一个完成清理整顿的省份。全省24个重点行业共有2879家(其中,二污普企业2766家,新增企业113家)企业纳入清理整顿工作范围。通过“摸、排、分、清”,确定687家为清理整顿前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待查企业2192家。在待查企业中,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企业1584家,需核发排污许可证或登记确认企业608家。经资料核查和现场确认,13家属于禁止核发;134家因临时性停产暂未核发;132家永久性关停不再核发;对249家企业进行了登记,80家企业核发了排污许可证(其中重点管理36家,简化管理44家)。截至5月31日,我省60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及登记确认工作已全部完成。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摸清污染源底数。对照24个重点行业“二污普”数据库及2018年新投产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对已有清单进行补充完善,形成完整的24个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并导入国家统一的系统平台。

是做好动员告知。3月20日,我厅举办新闻发布会,就全面核发和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公告,并在厅网站进行公示。各市县工作人员对摸排出来的无证排污单位逐一通知到户,要求遗漏的排污单位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省厅建立专人包抓制度,并组成技术专家组联合进行对口帮扶。开展现场督导及调研,现场解答企业的问题。

三是落实分类处置。根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我厅加严任务、细化流程,印发了《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关于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形成“现场两通知、清理三张表”,制定“排污许可证现场执法检查表”,指导各市有序开展工作。执法部门逐个企业现场确认分类处置的类别,确保分类准确。清理整顿任务完成后,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4个重点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核查及执法情况抽查的通知》,组织力量对全省火电、造纸等24个重点行业清理整顿结果及执法情况开展了抽查。

四是开展平台审核。组织技术团队通过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对24个重点行业“二污普”数据上传情况、分类处置情况、发证情况和执行报告提交情况进行审核,共审核企业608家,审核出存在问题657条,核发部门和执法部门按照问题清单开展现场检查。

五是清理无证排污。对于本次清理整顿存在的问题,向各市区印发《关于24个重点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现场抽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对检查存在问题开展整改,对无证排污单位依法处置。

三、现场执法抽查情况

为确保24个重点行业真正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的目标,我厅组织执法队伍、排污许可管理人员及专家于6月1日至6月15日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核查及执法情况抽查工作。本次检查以资料核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现场抽查主要以资料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为主。6月1日-6月5日,省环境影响调查评估中心对24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情况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了系统核查,并形成核查结果清单。6月5日-6月15日,厅排污许可管理处、省执法总队、省环境影响调查评估中心组成5个检查组共34名检查人员,分别对全省各市(区)进行了清理整顿情况现场检查,检查企业共计148家。检查组重点对各市(区)组织领导措施、工作落实措施及执法监督、宣传引导等方面的资料进行了检查,以及 24个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是否全部按照“摸、排、分、清”的原则清理整顿到位,并对24个重点行业证后执法情况进行抽查复核。总体来看,各市(区)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有序,措施到位,大部分排污单位也能够予以积极配合,但从检查来看,仍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一)企业“自证守法”认识不到位排污许可制度的核心是企业发挥环保主体责任。排污许可证不仅规定了企业的排污浓度限值和排放总量的限值,而且还规定与之相关的环境管理要求。通过排污许可制改革,企业必须有义务和能力说清楚自己排放了什么污染物,排放了多少,以及排放去向,并开展自行监测,建立从过程到结果的完整环境守法链条。但我们发现,很多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对“自证守法”认识不到位,有的甚至没有基本的概念,以为领了证,就代表可以排污,后续自证管理意识欠缺。另外,绝大多数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将排污许可证正本上墙悬挂,体现出对排污许可证重视程度不足。

(二)存在无证排污行为。清理整顿的目的就是做到“应发尽发”“持证排污”,将所有污染物排放纳入管理,但本次抽查发现仍有个别企业无证排污,部分企业排污口漏报。如咸阳精密管厂“应关未关”,向生态环境部门承诺计划搬迁,不进行生产,但检查时发现实际在偷产偷排。此类排污单位故意隐瞒事实,逃脱环保监管,性质恶劣,对此类企业我们将严格依法处理。府谷县金川鸿泰镁合金有限公司排污口填报不全,脱离监管,性质较为严重。

(三)排污许可证申报质量偏低。部分企业申报排污许可证时填报质量偏低,核发部门反复退回要求重填,工作量成倍增加,发证质量难以保障。其中比较典型的企业有:咸阳博瀚屠宰有限公司,自备0.3蒸吨锅炉,填报为10.3蒸吨,导致发证类别错误,将简化管理错报为重点管理;安康陕西白河江荣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许可排放量计算过程不明确、平面布置图和监测点位图图例未明确、自行监测方案不规范、废气监测频次有误,废水监测频次有误、臭气浓度单位错误等多处问题。

(四)企业承诺整改落实不到位。检查发现部分先领证后整改的企业,已在许可证中载明整改事项,但到期未落实,如三原易达金属加工有限公司承诺在2019年3月31日前对熔炼炉及炒灰机尾气加装在线监测设备,检查时还未落实。还有少数中小型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也没有在排污许可证中提出落实整改的承诺,如陕西省汉阴浩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发酵废气未收集处理、6台板框压滤机未设置集气罩、锅炉废气处理工艺不是可行技术,无监测报告,检查组已现场向各排污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五)自证管理不规范。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普遍存在自行监测不到位、不按时提交执行报告、没有按照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规范电子及纸质管理台账记录的情况,如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府谷热电有限公司等企业未按时提交执行报告、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炼油厂纸质台账资料不健全;志丹县生猪定点屠宰厂锅炉未设置烟气监测口,未进行锅炉尾气监测;陕西华鑫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一季度平均在线监测浓度与企业上报税务系统的在线浓度差异较大;咸阳宝石钢管钢绳有限公司缺少自行监测方案等。

(六)许可证信息变更不及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企业生产设施及污染物治理设施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但有的企业并未按此要求落实,如陕西新杰通信有限公司污水、大气处理措施发生变化后未变更排污许可证;三原大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设备拆除后未变更许可证;府谷县宇超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工艺发生变更后未变更排污许可证。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采取微信、微博、新闻等多种形式开展排污许可制改革宣传,进一步强化对服务对象的政策宣传,牢固树立企业“持证排污、自证守法、无证不得排污”的意识。

(二)加大对企业帮扶指导。对作出整改承诺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整改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帮扶,督促开展整改。对完成整改要求的将及时变更许可证。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在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无证排污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处。对排污许可证给予整改过渡期的,应加强整改期内的环境监管,对超过整改过渡期限、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承诺的事情做的不到位,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不得再继续排放污染物。将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情况和填报质量作为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对不按时提交和不依证排污的依法进行处理。

(四)持续做好清理整顿,做到“应管尽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正在实施整改,将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进行查处,并按照全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视频会议精神,在省级检查基础上对24个重点行业发证情况进一步清理整顿,确保不留死角,对已完成分类处置的排污单位,组织“回头看”、再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统筹安排好下半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核发任务。同时,将此次清理整顿经验推广至其他行业,按照“先发证再整改”的原则,明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业清理整顿工作。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

感谢张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单位名称。

西安晚报:

为什么要对已核发24个行业进行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整顿的目标和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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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管理处主任科员刘许枫:

固定污染源依然是当前环境污染主要来源。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努力下,各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就是固定污染源基数大、污染物排放量大。固定污染源管理仍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内生态环境重点工作。

此次清理整顿是生态环境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要求和"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的目标。我省作为全国8个清理整顿试点省份之一,就是要对17、18年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火电、造纸等24个重点行业进行清理。从这24个行业试点,就是因为这24个行业已经是全部实施排污许可制的行业,所以发一个行业的许可证,就将这个行业无证排污单位清理干净,全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通过"摸、排、分、清"的方式,摸清底数,将一些游离于生态环境管理体系之外的企业纳入监管,实现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全覆盖。通过全覆盖实现公平统一,避免我们管的总是好的、达标的企业,而那些差的、不达标的企业反而没有管起来。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作出了详细规定,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就是要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清理整顿就是要在弄清楚所有排污企业底数的基础上,通过排污许可证把污染物排放控制责任落到具体企业头上,使排污许可证更好发挥改善环境质量作用。

腾讯大秦网:

此次清理整顿完成后,今后还会进行清理整顿吗?

  排污许可管理处主任科员刘许枫:

此次清理整顿完成后,我省将按照本次清理整顿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开展以后的其它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以"二污普"固定污染源普查信息清单为基础,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按行业筛选排污许可管理清单,通知到户,在今年完成"固定污染源全面核发"的任务基础上,明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业的清理工作,实现应发尽发。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今后新增排污单位第一时间纳入生态环境管理范围,确保排污许可制度发挥持久生命力。

华商报:

哪些企业不能申领排污许可证?如果处于停产状态或污染防治设施不能达标排放标准的排污单位能申领排污许可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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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排污费征收稽查处处长蔡山坡先生:

排污单位如果是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或者生产设施或产品属于产业政策淘汰类的,不能申领排污许可证。

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可以暂不申领排污许可证,但必须纳入管理清单,无论长期停产还是临时停产,在企业恢复生产前,排污单位应当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

排污单位采用的污染防治设施暂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由排污单位提出整改承诺或整改方案,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可以先核发许可证并在副本中载明其存在的问题,规定其承诺的整改内容及整改期限,并在整改期限内指导排污单位开展整改,整改到位的变更排污许可证。到期后如果没有落实整改承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应当依法采取处罚措施。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