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西安市社会救助和根治欠薪工作情况

时间:2019-12-24 16:36:00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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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西安市民政局局长王碧辉先生,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晓杰先生,西安市民政局一级调研员侯勇先生,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杨瑞平先生出席,介绍我市社会救助和根治欠薪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以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晓宁主持。

西安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晓宁:

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西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纵向提高保障标准,横向拓展覆盖范围,着力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升社会基本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同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治理拖欠工资问题,坚持源头治理、创新机制、综合施策、严督实考,扎实开展了全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市社会救助和根治欠薪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以介绍。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领导有:西安市民政局局长王碧辉先生,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晓杰先生,西安市民政局一级调研员侯勇先生,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杨瑞平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省市的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以及部分港澳媒体的记者约30余名。对各位记者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首先,请市民政局局长王碧辉先生就我市社会救助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以介绍。

西安民政局局长王碧辉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各位媒体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治理拖欠工资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社局与住建局、公安局等职能部门紧密配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全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就我市根治欠薪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市人社局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坚持源头治理、创新机制、综合施策、严督实考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政府抓总、人社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力推动全国、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各项部署落地落实,有力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欠薪案件724起,为1489名劳动者追讨回工资1360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1%、19.3%和22.5%,连续三年实现“三下降”。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案件312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08件,向社会公布3批次18个恶意欠薪典型案例,将11户严重违法的用人单位依法纳入欠薪“黑名单”,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57起,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8人,始终保持了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工作举措

(一)制度机制不断完善。我市先后制定了《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若干措施》《欠薪应急周转金实施办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管长远、管根本的政策举措,形成了具有西安特色的“两金、三机制、一考核”的保障机制(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从源头治理、事中监管、应急处置等方面建立制度保障。

(二)动态监管及时高效。近年来,我市重点对建设工程项目及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监管,推行了建筑工人实名制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以及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了建筑施工企业使用农民工情况的实时动态监管。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社、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17万户,涉及农民工25.5万人。共有1567个在建施工项目、23.82万名农民工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在线监管,项目上线率提升至98.2%,农民工实名信息在线率达到93.4%。

(三)联合惩戒形成震慑。我市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57起,涉及农民工795人,涉案金额1458万元,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8人;依法向社会公布3批次18起欠薪案件典型案例,将11户存在欠薪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从企业征信、政府项目招标、融资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发挥了强力震慑作用。

(四)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市人社局、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以及国资委等部门从11月15日开始,至2020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按照国家“三查两清零”目标任务要求(查欠薪隐患苗头、查历史欠薪存案、查政府国企项目,做到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清零、政府项目投资欠薪案件清零),全面排查整治欠薪隐患,消除化解历史陈案,着力规范企业日常工资支付行为。截至目前,全市人社部门共纠正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工伤保险等违法行为79件,化解工资纠纷67起,及时为330余名农民工兑付工资277万元,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下一阶段工作

下一步,将紧紧围绕中、省工作部署,深刻认识做好治欠保支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及早摸清底数,及时应对,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

(一)压实工作责任。将进一步夯实区县、开发区的“属地责任”,进一步明确辖区范围,划清案件受理权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厘清权责范围;联合建设、交通、水务等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监督各自领域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及时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二)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元旦春节前后,将以工程建设、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领域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行“包抓”制度,市级各成员单位包抓区县、开发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欠薪隐患,及时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重点督办、限时整改,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确保欠薪隐患在春节前整改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部清零。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查处力度,对责令改正仍逾期不清、不改的恶意欠薪单位,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严重欠薪的企业和责任人,随时向社会公布,纳入“黑名单”管理。

(四)畅通投诉渠道。目前,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设立欠薪问题投诉接待窗口27个、开通投诉举报电话27部,及时受理、跟踪处理农民工投诉举报的欠薪问题,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及时处理欠薪问题。

(五)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宣传导向,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加大对重大欠薪案件的公布力度。今后,我们将定期广泛听取劳动者的诉求,主动征集欠薪线索,及时查处欠薪问题。

西安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晓宁:

下面请市人社局副局长王晓杰先生就我市根治欠薪工作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以介绍。

西安市人社局副局长王晓杰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纵向提高保障标准,横向拓展覆盖范围,着力构建了以城乡低保为主体,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制度为补充的“1+N”新型社会救助体系。2018年底,我市“1+N”社会救助体系获国务院通报表扬,2019年全年支出社会救助资金7.94亿元,惠及25.8万贫困人口。

一、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我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5万人,全年支出保障金约5.8亿元,其中城市低保2.2万人,全年支出2亿元;农村低保6.3万人,全年支出3.8亿元。一是稳步提高低保标准。从2019年10月1日起,我市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由660元/人·月,提高到700元/人·月,提高幅度6%,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由450元/人·月,提高到500元/人·月(6000元/人·年),提高幅度11%,这是我市第十年连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标后我市低保标准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9位。二是有效助力脱贫攻坚。充分发挥民政兜底职能,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实行“减退帮扶”政策,对实现就业或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行“渐退帮扶”,城市的可按原政策给予6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可按原政策给予12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此基础上可再适度延长6个月。三是建立分类救助机制。对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亲未成年人、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等7类重点人群,在实施低保补差的基础上按照低保标准的20%-70%分别增发分类施保金。通过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提高低保标准,有效的保障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增强了困难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全市共有在册特困人员6700人,全年支出约5600万元。今年,我市新出台了《西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提高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增加了照料护理标准。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集中供养每人每月8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50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320元;将农村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标准集中供养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2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同时增加了照料护理标准,可根据特困人员自理能力情况给监护人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20%、30%发放照料护理补贴。

三、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

今年以来,我市临时救助约4万人次,全年支出4000余万元。着眼困难群众实际,修订完善了《西安市临时救助办法》,将所有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事件,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取消户籍限制,提高了救助标准,扩大了救助范围。一年内同一事由可申请两次救助,单次救助金额从10000元提高到15000元,年累计封顶线从2万元提高到3万元。建立临时救助分级审批制度,将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一级,对急需救助群众可以实行先救助后审批,及时有效保障急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四、积极做好教育资助工作

2019年,教育资助大学生1441名,支出586万元,困难高中生生活救助2116人次,支出211.6万元。其中,对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以及在册贫困户家庭子女当年考取大学的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本科7000元、大专5000元,中专、技校生3000元。对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人员、农村在册贫困户家庭普通高中阶段在校学生给予生活救助。救助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期救助1000元,全学年救助2000元。

五、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和冬季取暖补贴

一是临时性价格补贴。为应对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及时发放了临时性价格补贴。按照每人每月30元标准,给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发放了3个月临时性价格补贴共计855万元。

二是冬季取暖补贴。为了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给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发放了冬季取暖补贴。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户采暖季每户补助1200元;农村低保户采暖季每户补助500元;城市特困人员采暖季每人补助1200元。农村特困人员采暖季每人补助500元。全市共发放冬季取暖补贴3233.45万元。

六、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

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9.5万人,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6万人,18周岁以下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18周岁及以上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9万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全年发放补贴资金8400万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具有西安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二是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各类低收入残疾人;三是农村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中的残疾人;四是由区县民政、残联部门联合认定的其他困难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具有西安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的。

七、困难老年人补贴

全市共有生活困难老年人4000人,全年支出补贴资金500万元。生活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低收入对象、救助家庭中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失能人员每月享受260元护理补贴。农村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年人生活补贴:农村低保、重度残疾、重度失能年龄在65周岁至6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70岁以上老人由市老龄委发放高龄补贴。

八、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着眼西安中心城市定位,会同城管、公安等部门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积极开展“救助质量大提升”、“冬送温暖、夏送清凉”等专项行动,切实体现政府爱心和民政温度。2019年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700人次,支出1850万元。

九、持续加强儿童福利保障

全市共有孤儿883名,其中市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629人,分散供养254人。农村留守儿童3272人,困境儿童12914人,2019年全年共发放各类儿童福利资金2056.6万元。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建立了市、区(县)两级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实现区、县有儿童审管员、镇街有儿童督导员、村居有儿童主任的“三级关爱保护网络”。二是完善制度体系我市先后出台了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的多个政策文件,率先在全国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与孤儿保障同一标准,每人每月发放800元补助金。在全国首家将儿童福利政策普惠到成年孤儿,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范围,帮助66名孤儿、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圆了大学梦。三是合力加强监护。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排查,切实掌握底数。全年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落实责任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监护干预等活动,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签订率100%。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对镇(街)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委会儿童主任进行定人、定岗、定位,实行实名制管理,给予儿童督导员每人每月100元岗位补贴,儿童主任每人每月200元岗位补贴举办了全市儿童督导员培训班,培训市、区儿童福利工作人员212人,发放《儿童督导员工作指南》、《儿童主任工作指南》4000本,有效推进了儿童福利政策落实。五是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六·一”儿童节节日慰问帮扶活动,为500名留守困境儿童每人发放1500元慰问金,共计75万元。在全市组织开展“温暖童心·守望成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主题宣传月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西安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晓宁:

接下来进行记者提问,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之前请介绍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

新华网记者:

刚才我听王局长介绍说,2018年底,西安市“1+N”社会救助体系获国务院通报表扬,请问“1+N”具体指的什么内容?

西安市民政局调研员侯勇

我市于1998年实施城市低保制度、2005年实施农村低保制度。20多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我市在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结合形势的发展变化,逐步建立实施了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教育资助等制度,健全完善了“1+N”新型社会救助体系。“1+N”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即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教育资助(困难大学生资助、困难中学生救助)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老人生活保障补贴制度、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渐退帮扶制度、分类施保制度等为补充的救助制度体系。使各类困难群体和保障对象,都能够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和帮助,从而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救助链,解决了过去在社会救助方面间断性、碎片化的问题,使制度设立更加完善,操作程序更加规范,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目标要求。

西安日报记者:

临近春节了,请问我市民政部门在做好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上有哪些举措?请做以介绍,谢谢。

西安市民政局调研员侯勇

为了确保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在2020年春节前夕,一是拟给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增发一个月保障金,共计510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38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3146万元,特困人员573万元。二是拟对市属17000户困难职工家庭,按照每户300元标准组织慰问,支出510万元;对市属相关企业的15000户特困职工和低收入困难户,按照每户300元的标准组织慰问,支出450万元。共计支出960万元。

陕西农村报记者:

政府对恶意拖欠农民工的违法行为有哪些惩戒措施?谢谢。

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杨瑞平

答:针对部分用工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我们将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案必接、查处必严,保持高压态势,出重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一方面,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严格执行依法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震慑欠薪行为;另一方面,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依法及时公布欠薪案件典型案例,从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阳光报记者:

请问农民工遇到欠薪时,该如何维权?

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杨瑞平

如果在我市务工的农民工朋友们遇到欠薪问题,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所在区县工会部门反映。需要注意的是,广大农民工朋友在务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留存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表、工作牌等。一旦遇到欠薪等自身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及时依法理性维权。以下是全市劳动监察机构的地址和电话: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建工路28A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北门西侧,82284669

新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尚勤路283号尚勤大厦5楼,87459492

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东关南街古迹岭1号区委党校4楼,89335779

莲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团结东路6号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号楼2楼,84265327,18992885001

雁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西沣三路2号,85212333

未央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凤城南路西段9号,86280517

灞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新医路87号,83524413

临潼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东关街31号,83811685

阎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前进路95号,86876606

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韦曲南街250号,85297529

高陵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泾环北路561号人力资源市场东一楼1层,86040358

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政法路48号,84810723

蓝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新城路38号,82732150

周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县政府3楼,87114009

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西侧1701室,88333687

经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凤城十二路凯瑞大厦E座201室,86538487

曲江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杜陵邑南路6号管委会南门西侧,68660445

灞生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浐灞大道1号浐灞商务中心二期1楼,83597704

航天基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航天中路369号管委会后2楼207室,85688739

航空基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阎良区蓝天路7号航空科技大厦5楼E02室,89083705

国际港务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港务大道6号,83332142

西咸新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楼西(西咸大厦正北约500米),33585884

空港新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空港大道与曹参路十字航投大厦A区404室,33636173

沣东新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沣东大道沣东城市广场1号楼1楼西北角,89143771

秦汉新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兰池大道中段兰池大厦C座10楼10-10,33185094

沣西新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秦皇大道管委会8号楼202室,38020236

泾河新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产业孵化中心4号楼315室,36390114

西安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张晓宁:

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就到这里,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如果哪位记者还有需要了解的情况,请会后与市民政局和市人社局办公室联系。最后,再次感谢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和各位记者朋友。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