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陕西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

时间:2020-02-01 09:21:00 来源:陕新发布

pic

1月21日下午15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赵瑞先生、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干部乔琳女士、杨帆先生出席,介绍陕西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主持。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按照“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利用处置无害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固废污染防治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环境风险防控基础,全力以赴抓好固废污染防治。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赵瑞先生,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干部乔琳女士、杨帆先生,向大家介绍我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请赵处长介绍有关情况。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赵瑞: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长期以来,各位都十分关注、关心和支持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先通报一下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十三五”以来,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全面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水平。我省于2016年颁布实施了《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美丽陕西”建设内容。先后制定实施《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5年)》《陕西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2018-2020年)》《陕西省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多个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及方案。同时,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布局,强化多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推进,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考核、非特定行业危险废物监管指导等多项措施。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申报企业由2015年的2383家增加到3985家,截至2019年底,建成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99个,处置利用总能力达到507.85万吨/年,较“十三五”初增加项目75个,处置利用能力增长377.8%,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从2015年的13.83%提高到64.9%。

二、2019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坚持调查研究、完善制度、防控风险、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着力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一)压实相关厅局责任,确保2019年“清废”任务落实。协调省住建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卫健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2019年“清废”专项整治行动通知,按照新的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夯实了相关厅局环保责任,全省2019年“清废”行动效果显著。其中,省住建厅排查并清理城市建筑垃圾356处,合计1643万余吨,清理500立方米以上生活垃圾3处,合计1.01万吨,并制定了《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省卫健委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医疗废弃物非法处置问题,组成17个督导组对122家医疗机构进行督查,强化医疗废物管理。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推进《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方案》。省水利厅开展河湖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四乱(乱占、乱堆、乱采、乱建)问题2567个,清理河道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48.95万吨。我厅督促指导各市于上半年完成了76个固废堆存场所的清理整治任务。

(二)严格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认真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和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按照宽出严进的原则,做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全年共有23家危废经营单位转入危险废物13.5万吨(转入的10.1万吨都是用于资源再生和综合利用),113家产废企业转出危险废物10.14万吨,没有发生环境违法事件。为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11月份,在全省开展为期1个月的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和规范化督查考核工作。督查考核重点是化工园区内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化工园区外5个重点行业中危险废物年产量超过10吨的单位以及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计179家。有效遏制了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

(三)扎实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各市完成2019年重金属减排任务(以2013年为基数削减3%)。协调生态环境部专家组完成我省2014-2018年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任务中期评估。动态修定我省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指导全省38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目前已有16家完成整治任务。

(四)开展全省尾矿库环境基础信息摸底排查工作。印发尾矿库环境基础信息摸底排查工作通知,重点对照国家尾矿库排查名单及信息,开展尾矿库排查名单信息增补核实工作,并指导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尾矿库“一库一档”。

(五)坚持问题导向,先行先试,解决全省危险废物领域5项难点问题。一是针对陕北油气开采废弃物“随井布点,就地填埋”处置方式,给当地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的环境风险及执法监管难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配合法规处修订《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强油气开采废弃物管理。二是针对农村废弃农药包装物、废旧电池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问题,在延安市子长县、安康市汉滨区启动农村危废收集试点。目前已建成试点项目7个。三是针对城市社会源有害垃圾管理难的问题,积极探索运用高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效能研究。探索运用射频识别+区块链技术建立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系统试点研究,用高科技手段提升危废管理效能。积极配合省住建厅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制定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转运、集中处置的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四是针对大量废弃危废金属包装桶无法资源化的问题,在省内钢铁企业开展金属废弃包装桶资源化处置试点。学习借鉴上海宝钢管理经验,配合固管中心出台省内金属废弃包装桶资源化处置试点通知。2019年,龙门、略阳、汉中钢铁已资源化处置钢铁碎料1190吨。五是针对潼关中金公司历史堆存8万吨氰化尾渣处置难问题,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黄金行业氰化尾渣试点。截至目前已安全转运处置氰化尾渣4200余吨,整体处置工作预计到2020年6月份结束。

新的一年,我厅将继续围绕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固废管理职能作用,推动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省追赶超越助力新动力。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

感谢赵处长的介绍。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单位名称。

各界导报记者:

 您好,我是各界导报记者。能否介绍一下我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的总体情况,目前我省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是否能够满足实际需要。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赵瑞:

目前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统计,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成逐年增长趋势。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由2013年的1590家增加到2018年的2778家。这里用的是2018年的数据,因为工作机制的问题,2019年的数据还没有统计出来。产生量由2013年的7815万吨增长到2018年的1.68亿吨,近五年增长率为115%,产生种类最大的是尾矿8272.7万吨,其次是煤矸石2445.54万吨;从全国范围来看,我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全国第5位,前4位分别是内蒙古、辽宁、山东、江苏。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由2013年的853家增加到2018年的4437家,产生量由2013年的99.85万吨增长到2018年的144.78万吨,近五年增长率为45%。从全国范围来看,我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全国第11位,产生量前三位是江苏、内蒙古、山东。

以公众关注度较高的危险废物为例,产生行业方面:我省的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石油加工及炼焦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4个行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29.75万吨,占全省总量的89.6%。产生种类方面: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精(蒸)馏残渣等3类废物产生量为123.65万吨,占全省总量的85.4%。

截至2019年底,全省已建成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99个,处置利用总能力达到507.85万吨/年。其中包括含油污泥处置利用83.3万吨/年、煤焦油渣利用76.5万吨/年、铅锌冶炼废渣利用69.7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44.5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填埋17.3万吨/年,此外,还包括废催化剂、废线路板、废荧光灯管、废有机溶剂、废机油等多种类资源再生利用能力61万吨/年;建成2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总处置能力200万台/年。以上能力已经可以满足我省工业危险废物的处置需求。

结合近年来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发展和市场现状,仍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行业提标改造。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随着新的《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等一系列更加严格的环境质量标准颁布实施,一批建设时间较早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已经不能满足现行环境管理要求,因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二是健全危险废物特性鉴别体系。2019年11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代替GB5085.7-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代替HJT 298-2007),针对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以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判定规则做出了新的规定,消除了“危险废物处置后还是危险废物”政策障碍,下一步我们将依照新的《通则》和《技术规范》,尽快制定危险废物特性鉴别工作规则及程序,规范危险废物特性鉴别活动,为相关处置利用企业解决环境管理后顾之忧。

三是健全社会源和农村危险废物收集体系。针对城市地区产生的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废电子产品、实验室废物等,以及农村地区产生的废农药及其包装物等有害废物不断增加,收集率低、转运成本高、处置费用贵的问题。我们已经着手升级改造“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手机端APP,简化系统注册、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等手续,逐步实现小、散单位“随时注册、随时申报、随时转移”的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机制。同时继续扩大农村危险废物回收试点建设,逐步提高农村地区危险废物收集率。

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

您好,我是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要求对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并持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综合整治,我省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干部杨帆:

我省于2018年排查公布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单企业182家,2019年又以重有色金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铅酸蓄电池制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电镀业等6大行业为重点进行了更新调查,新增9家企业,目前全口径清单企业总数为191家。2020年,我省还将继续排查核实,动态更新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

我省始终高度重视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综合整治,以涉镉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为例,2018年我们制定了《陕西省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从初筛排查名单的254家企业中最终确定了38家涉镉重点整治企业,同时印发《陕西省涉镉等重金属重点污染源整治方案编制技术指南》,指导38家企业编制整治方案并报送生态环境部备案。截至2019年底已有16家完成整治任务,实现了国考要求的2019年完成整治清单中40%以上的整治任务目标。2020年,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西北信息报记者:

您好,我是西北信息报记者。在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国际履约是重要的一个方面,能否介绍一下我省在国际履约工作方面所做的工作。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干部乔琳:

按照职能分工我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工作所涉及的国际履约共有3项,分别是《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我省对国际履约工作高度重视,2009年经省政府同意成立了国际履约领导小组,并在原环境保护厅设立了国际履约专门机构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近年来,我省国际履约工作成效显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履约方面:开展2016-2018年度汞流向调查工作,完成原生汞生产、添汞产品及上游原料生产、电石法聚氯乙烯及上游原料生产等14个行业270余家企业调查工作。开展开发汞污染地区风险评估,完成了《陕西省典型原生汞矿采冶区风险评估项目土壤地块筛选及风险评估方案报告》。2019年,我省被列为“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试点省,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为项目示范企业,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也申请成为项目推广企业。此外,建成年回收处理1万吨废节能灯及液晶背光源的生产线。

第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方面: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统计调查,全面掌握我省历史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生产和使用情况,在此基础上,集中收集并安全处置历史退役下线的1879台含多氯联苯(PCBs)电容器。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建成西北地区唯一一家二恶英实验室。与西北大学联合成立“陕西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点实验室”, 开展土壤和农作物残留检测与研究。

第三,《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方面: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要求,2019年全面加强含氢氯氟烃物质管理,完成全省21家生产、销售、使用含氢氯氟烃企业备案登记工作。

陕西日报社记者:

您好,我是陕西日报社记者。请问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具体是怎么回事?怎么处置怎么利用?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赵瑞:

首先给大家简单介绍几个概念:

一、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二、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三、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四、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以目前的主要技术工艺,固体废物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物理化学处置:工艺有酸碱中和、絮凝沉淀、吸附、离子交换、蒸发浓缩等,一般多用于处理液态危险废物或对下一步进行焚烧、填埋的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

二是焚烧处置:将经过预处理或配伍的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危险废物送入焚烧炉的处置方式,目前常用的技术有高温转炉焚烧、高温等离子体焚烧等,此外,水泥窑协同处置也属于焚烧处置的一种。目前我省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排在全国前列。

三是稳定化、固化处理:工艺包括将有害废物通过化学方法转变或固定在某种稳定的晶格中的过程,或者是将有害废物用惰性材料加以包容固定的过程。稳定化、固化过程一般需根据废物特性加入固化剂,通常作为填埋处置的前期预处理。此外,稳定化、固化也是土壤重金属治理修复技术的一种,主要将土壤中的重金属固定起来,或者将重金属转化成化学性质不活泼的形态,阻止其在环境中迁移和扩散。

四是填埋处置:属于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2019年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最新的《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代替GB18598-2001),将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标准》对危险废物填埋场厂址选择技术要求、入场标准、废水排放控制要求、运行及监测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同时明确了进入柔性填埋场和刚性填埋场的污染物控制限值、水溶性盐总量、有机质含量等技术要求。

固体废物利用技术比较多,以我省产废结构来看,陕北地区煤化工行业产生的杂醇、兰炭行业产生的中低温煤焦油渣可采用蒸馏、冷凝技术进行提纯;石油化工、煤化工废催化剂可采用火法、萃取技术提取铜、镍、钼等金属化合物;含油污泥可采用破乳技术实现三相分离提取原油;关中三星公司产生的废有机溶剂采用精馏技术再生为电子级有机溶剂的;废机油、润滑油、切削油等废矿物油也可采用精馏技术再生基础油;陕南地区铅锌冶炼行业产生的冶炼废渣含铜量比较高,阳极泥中含有白金、铂金、银等多种贵金属,均可以通过火法冶炼、萃取、电解的方式提取有价金属,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中国环境报记者:

您好,我是中国环境报记者。对危险废物专项督查整体情况,查出了哪些问题,如何整改,如何确保这些化工园区不出现问题。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干部杨帆:

原环境保护部从“十二五”初(2011年)开始每年指导各省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并制定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也是固体废物行业比较重要的指标体系。督查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情况,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情况,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情况。从近年来中省抽查情况看,我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与2011年相比,产生单位合格率从82.9%提高到2019年的97%,经营单位合格率从80%提高到2019年的94.09%。

2019年,为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19〕719号),要求对化工园区内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化工园区外5个重点行业中危险废物年产量超过10吨的单位以及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环境隐患大排查,主要排查内容仍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为主,我省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实施方式、重点内容及省级抽查方案,并转发了生态环境部工作通知(陕环固体函〔2019〕122号),同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明确排查治理范围。根据2019年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情况对全省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筛选汇总,共筛选出5个重点行业危险废物年产量超过10吨的单位54家,同时允许各市(区)可根据实际扩大排查整治范围。二是合理统筹任务。将本次专项治理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结合开展。三是注重整改实效。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市(区)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存在问题主要可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部分企业对危险废物管理重视不足。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工作目标、管理要求及重点不明确,存在管理不规范、申报登记不准确,联单填写不规范的情况。二是环评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在后期改扩建过程中新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但未履行环评审批制度,存在批建不符情况。三是现场管理存在漏洞。部分企业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分区、分类存放不规范,“三防”(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措施不完善,标志标识不规范等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厅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针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指导督促相关企业或化工园区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降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按时序推进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停产或关闭。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宝强:

今天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就是这些。在春节来临之际,向各位拜个早年,祝大家新春快乐、万事如意!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