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榆林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08-24 17:37:56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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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下午,榆林市举行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王立荣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发布会由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冯驿主持。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冯驿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榆林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林长制工作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制,今天我们邀请到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王立荣同志,请他为大家介绍我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相关内容。

下面,请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王立荣同志为大家解读《林长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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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王立荣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榆林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各界人士、媒体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林长制”是指将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与发展的职责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分片包保、分级负责的责任制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全面推行林长制,主要目的是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目标责任制,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20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2020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2021年3月1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省设立总林长,各省可分级设市、县、乡等各级林长、草长或林(草)长。村级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可设村级林长。2021年5月17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

榆林地处毛乌素沙地与黄土高原过渡地带,是全国土地荒漠化和沙化危害严重地区、国家防沙治沙综合试验示范区,是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林草工程建设重点地区和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地区。榆林资源富集,是国家能源重化工基地。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榆林人民坚持“南治土、北治沙、全域治水”,生态建设取得了骄人的成绩,1.8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初步治理,年入黄泥沙量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5.13亿吨减少到2.9亿吨,全市860万亩流沙全部得到固定、半固定,林木覆盖率提高了30多个百分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构建林草发展新格局和资源管护新机制,为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提供制度保障,更好地巩固70多年的生态建设成果,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制,今年7月26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林长制方案》)。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内在需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是推进榆林林草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下面,我简要向大家介绍《林长制方案》有关情况。

《林长制方案》主要包括5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三个阶段性目标。

《林长制方案》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工作原则,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林长制方案》锁定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三个阶段性目标。第一阶段,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体系。第二阶段,到2025年底,也就是“十四五”末,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6.5%;林木蓄积量达到800万立方米;7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沙区植被覆盖度达到65%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湿地面积保有量不低于69万亩。第三阶段,到2035年,基本建成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

第二部分是“组织体系”,明确了四级林长制体系和市级林长责任区。

《林长制方案》明确,设立市总林长、副总林长。市总林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副总林长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林草工作副市长担任,负责协助市总林长工作。全市确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体系。

根据全市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分布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在29个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18个自然保护地以及石光银、牛玉琴、张应龙3位治沙英模的造林基地等重点生态区域设立33个市级林长,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大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为便于市级林长开展工作,确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林草局等22个市级部门为市级林长责任单位。

县市区、镇(乡)、村(社区)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林长制。县市区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镇(乡)、村(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责。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六项具体任务。

围绕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林长制方案》明确了六项具体任务。一是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把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区划林地、草地、湿地、荒地沙地和自然景观等生态空间,统筹规划、分区施策、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林地、草地。强化林草资源使用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转为非生态用地,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公益林、天然林和古树名木保护。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禁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增强生物多样性。二是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积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防沙治沙、草原生态修复等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科学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增加群众绿色福祉。开展毛乌素沙地再治理,实施退化林分修复、灌木平茬复壮、退化草地改良,强化森林抚育经营,优化林分结构。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形式和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三是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严格执行《森林法》《防沙治沙法》等法律法规,确立区县行政首长负责的森林草原火灾、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害生物防治等防灾减灾体系,严防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侵入,提升森林草原灾害综合防控能力。四是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探索森林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健全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流转。五是加强林草资源科学管理。加强护林员等生态管护队伍建设,落实林长和护林员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开展林草资源调查,不断完善森林草原资源“一张图”动态监测体系,逐步实现森林草原资源智慧化管理。六是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加强市、县两级林草资源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乡镇林业草原管理机构和基层管护站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管护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

第四部分“工作机制”,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六项配套机制。

一是协作机制。确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林草局等26个市级部门为市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相关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二是会议制度。包括市总林长会议、市级林长会议和市林长制办公室会议。市总林长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明确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级林长会议、市林长制办公室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三是综合推进机制。设立市林长制办公室,落实市总林长、市副总林长、市级林长确定事项,负责林长制推进和实施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市林草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市区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四是工作督查机制。聚焦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统筹森林督查体系平台,组织开展各级林长制工作督查。

五是信息报告机制。各县市区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一些重要情况如涉及跨区域的工作等要及时报告市林长制办公室。下级林长要及时向上级林长报告工作。

六是成效考核机制。根据不同区域生态资源禀赋和功能特点,对各级林长按年度和任期实行量化考核,建立起林长对林长的考核机制。上述六项工作机制有些在《林长制方案》中已经规定明确,有些需要借助配套制度予以完善。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六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建立林长制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市林长制顺利推行。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各级林长会议、部门协作、督查督导、信息公开、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研究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突出问题。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各级财政支持林长制实施的保障机制,探索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修复、监测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投资力度,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开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培育经营、修复保护和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研究,强化新技术、新成果的集成示范及转化应用,加快推进信息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科技推广技术服务队伍。五是严格考核问责。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和草原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县级及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六是做好舆论引导。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和林长制工作情况。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同志们、朋友们,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是“十四五”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榆林大地由“浅绿色”向“深绿色”迈进的总抓手。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追赶超越,持续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为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贡献榆林林草力量!

谢谢大家!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冯驿

感谢王局长的解读,感谢媒体朋友的积极参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