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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 介绍陕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

时间:2022-11-23 13:41:00 来源:陕新发布

11月23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田斐、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李建文、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杨文奇、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魏龙出席,介绍陕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李惠: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田斐先生,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李建文先生,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杨文奇先生,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魏龙先生,请他们介绍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田厅长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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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斐: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厅,对各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长期以来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省安委会结合省情实际,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主题,以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风险隐患为重点,以着力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收到明显成效。

现在,我向大家通报全省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的基本情况。

第一、主要工作

我省共有煤矿375座,原煤产量排名全国第三;非煤矿山583座、尾矿库311座,企业数量居全国第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95家、经营企业3792家、重大危险源690处,油气产量当量排名全国第一;公路总里程超过18万公里,油气长输管线、城镇燃气供应管道、压力管道总里程达10.7万公里,在用特种设备47.76万台(套)。陕西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生产供应保障基地、汇通东西的重要交通枢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扎实开展三年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一)精心筹划部署,科学制定方案。2020年5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1+2+9+8”的总体工作架构,一是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统一制定的1个总目标、2个专题和9个高危行业专项整治;二是结合我省实际,增加旅游、特种设备、校园、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商贸和成品油、民爆物品、医疗卫生和农林牧渔等8个事故易发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省政府成立了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由常务副省长任专班组长,省安全生产各专委会办公室主任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督导落实三年行动工作。“1+2+9+8”总体架构中涉及的行业领域,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各设区市、107个县(区)细化实化了《工作方案》,确定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确定了工作任务、目标和措施。省专班办公室每年梳理《年度工作任务台账》,每月更新“一报表(三年行动统计表)、三清单(重点工作清单、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通过阶段评估、“开小灶”、“回头看”、警示通报等方式方法,全面推进、重点突破,闭环整改,各项工作得到扎实有序稳步推进。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三年行动的开展,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时研究解决三年行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集体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进一步增强“两个至上”意识、树牢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列出党委常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政府领导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逐年逐项落实;三年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省级领导同志在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前后,负责联系指导1-2个市(区)、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分工包保县(区)和分管领域高危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委会制定了《陕西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分工》,堵住监管漏洞和盲区,把源头管理和过程管理紧密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立足标本兼治,推进专项整治。煤矿领域,制定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煤矿安全会商研判和协作合作机制,出台矿长考核记分管理办法、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制定煤矿安全管理6项标准规定,按照“一停二整三关”要求,完成了煤矿灾害风险普查核查,集中整治了渭南地区煤与瓦斯突出灾害,咸阳、宝鸡地区冲击地压和榆林地区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灾害,完成了117处煤矿“明盘”治理、128处整改提升煤矿安全综合评估。非煤矿山领域,开展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活动,建立尾矿库、地下矿山包保责任制度,对秦岭保护区、南水北调水源地、黄河流域等重点地区尾矿库安全风险开展现场核查,制定了225座矿山、285座尾矿库“一矿一策”整治方案,三年来已关闭184座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矿山,治理整改83座尾矿库风险隐患(其中闭库销号30座)。危化品领域,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化工园区认定评价标准(试行)》,采取“一园一策”完成30个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和风险评估,已全部降为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硝酸铵等涉爆危化品、非法违法小化工、特种作业和反三违专项整治,10个危化品专项任务基本完成。消防领域,落实农村和社区“321”精准防火工作机制(即三个10项措施,排查10类居住场所、宣传10项防火常识、落实10条防火措施;实施两个检查评估;统一纳入消防考核体系),扎实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高层建筑、扶贫车间(社区工厂)火灾隐患专项治理,115个超高层建筑和大型城市综合体建成专职微型消防站。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加大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成公路安全防护工程19129公里;建成“三客两危一隧道”(班线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危险路段,超长隧道)智能监管和大货车监控平台,严格路面安全管控,严查“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完成123处公路隧道隐患、624座公路危桥改造,完成铁路沿线8802处隐患问题整治。城市建设领域,推进城镇燃气和自建房专项整治,消除城镇燃气安全隐患7.7万处,整治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1万余栋,已经全部落实了管理、工程整治措施。工业园区、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油气长输管道、民爆等其他领域排查出的350多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也已完成。

(四)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一方面,监督企业遵章守规,依法生产,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为契机,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督导建立企业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监督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安全管理人员取得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全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另一方面,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以常态化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形式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三年来累计行政处罚企业10.7万家,责令停产整顿4761家,列入联合惩戒名单728家,移送司法机关1187人,处罚企业主要负责人128人。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复盘推演,加强警示提醒、督查督办。同时,加强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指导,累计上门服务1092次,开展线上培训10万多人次。

(五)加强督导考核,推动整改落实。2021年,制定出台《陕西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省委、省政府考核市级党委政府和省级部门工作,三年行动占总分值的35%。省专班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暗访抽查工作制度》《暗访抽查问题隐患反馈移交办法》,改进了平时督导方式,先后对设区市、107个县(区)和17个重点领域开展了18轮暗访抽查。2021年,全省集中开展了“庆华诞、迎盛会”百日整治行动,派出70个督导检查组,查处隐患916项,保证了“建党100周年”“十四届全运会暨残特奥会”等关键时段安全。2022年,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为主题,开展了百日攻坚行动、百日执法检查活动,省委、省政府派出10个驻点督查组,对全省各市县区、工业园区开展全覆盖、多频次综合督查,延伸到监管部门、乡镇社区、高危企业,查处安全隐患4692项、开展事前问责1720例。三年来,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组织60余名专家,对我省三年行动进行了两轮评估,肯定了我省工作效果,形成了“32+1256”系列成果(32份评估报告:1份总报告、2份专题报告、17份专项报告、12个市区报告;1256:1次新闻发布会、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会,2部三年行动视频宣传片,5篇在国家级刊物刊发的先进经验稿件,6套成果汇编即《法规标准汇编》《制度机制成果汇编》《三年行动资料汇编》《典型经验做法汇编》《重大隐患整治经验做法汇编》《企业创新案例选编》)。

(六)推进法规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三年行动期间,修订了《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安全生产法规,颁布了《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指南》等2部地方标准;省政府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批准了《陕西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省安委会出台了《陕西省安全生产和灾害预防体系建设指南》《陕西省省级挂牌督办治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办法》,各有关部门出台《陕西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陕西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80多个,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第二、主要成效

今年是三年行动收官之年,经过各级各单位努力,我省三年行动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取得的主要成效是:

(一)安全事故连续下降。一是重特大事故零发生。2020年至今,我省已连续34个月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累计已经超过46个月。二是事故总量、死亡人数明显下降。2021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2019年相比,分别下降27.43%、17.15%;今年截至10月底与上年同期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4.3%、30.65%。三是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明显下降。2021年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2019年相比,分别下降28.57%、33.77%;今年截至10月底与上年同期同比,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3.08%、6.82%。健全事故追责问责调查协作机制,41起较大事故、5起一般事故被挂牌督办或提级调查。

(二)主要任务基本完成。对照2020-2022年三个年度“2个专题”和“17个专项”任务台账清单,省级层面共完成733项工作任务,市级层面共完成4180项目标任务。其中,2021年对标对表评估了19个方面、573条内容、1086项标准,2022年底评估了917项内容和243项“硬任务”,初步梳理总结了110多项工作经验和制度性成果。

2021年度,我省在国务院安委会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中被评为“优秀”等次,为历年来首次。

(三)监管效能明显提升。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验、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经验、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经验,受到应急部肯定。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应用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获“2021年数字陕西建设优秀成果和最佳实践案例”;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烟花爆竹实现了远程监测预警;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实现网上办理,办理时限压缩至受理后20个工作日,委托行政许可4项,委托行政执法事项28项。分级分类开展监管执法,“互联网+执法”工作在全国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四)消除一批问题隐患。三年来累计排查整改隐患80.6万项,其中重大隐患621项,省级挂牌督办的58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煤矿灾害治理、尾矿库治理、化工园区风险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高层建筑火灾治理、重大危险源治理、长输管线隐患整治以及危货车辆和危桥险路治理等取得明显进展,一批长期难以整治的难点堵点问题得到解决。

第三、工作打算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三年行动取得的成效,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我省安全生产仍处在爬坡过坎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还不到位,部分行业事故反弹的压力依然较大,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总结推广三年行动成果和经验,进一步落实“三个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责任感,尽职尽责尽心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十四五”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的计划目标,为推动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是在提高思想认识上持续发力。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着眼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在强化责任落实上持续发力。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推动部门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通过严格监管、严格执法,监督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力量、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全面持续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省50条具体措施。严格执行《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强化“隐患即事故”理念,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三是在深化专项整治上持续发力。聚焦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适时部署集中攻坚,聚焦重大灾害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突出抓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关注解决新行业、新业态出现的安全生产风险挑战,全面加强涉众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是在严格监管执法上持续发力。实施分级分类精准执法,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工作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开展计划执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改进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加强社会监督、新闻监督,激活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重奖举报有功人员。

五是在夯实基础上持续发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标准化创建,督促企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控“人机环管”安全要素,执行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做好产业规划布局,把好安全高危产业准入关口,确保事故风险总量只减不增。健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快速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李惠:谢谢田厅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单位。请开始提问。

 陕西广播电视台: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煤矿领域的三年专项整治主要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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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先后通过排查整治、集中攻坚、治本攻坚,煤矿安全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三年来,全省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较同期分别下降42.8%、34.09%、39.2%。

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一是安全责任进一步夯实。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煤矿安全全链条责任分工清单》《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管理办法》等文件,每月对矿长考核记分并在网站进行公告,每年2次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市县政府,督促落实整改。

二是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出台《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红线清单和认定标准》,细化煤矿安全生产红线10条清单和56条认定标准,制定《煤矿安全重大风险研判防控实施细则》《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意见》,建立煤矿安全会商研判、协作合作工作机制,实施煤矿隐患自查和监管监察检查联动机制。制定了《陕西省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试行)》《陕西省煤矿瓦斯防治规定(试行)》《陕西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等六项标准规定,煤矿安全监管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是灾害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加强。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我们紧盯灾害严重矿井,强化超前治理,加强督导检查。对全省35处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矿一策”顶层设计方案落实情况开展3轮督导检查,对灾害治理措施进行“回头看”检查,聘请专家对全省116处煤矿开展防治水专项会诊,组织开展“六项标准规定”及《煤矿防灭火细则》对标落实专项检查。

三年来,我省煤矿灾害防治工作实现了2个转变:一是从单一灾害防治向多种灾害联防联治转变。针对彬长、麟北矿区多种重大灾害同时存在、耦合叠加等问题,聘请国内知名团队编制灾害治理顶层方案设计,针对每矿实际,综合考虑防冲、防火、瓦斯等因素,合理确定采面长度、采掘进尺、配风量等关键技术参数,开展多灾害联防联治。二是从井下灾害防治向井上井下立体防治转变。围绕冲击地压灾害防治,积极推动地面水平井分段压裂技术,综合采用高位、中位压裂和低位断顶技术,实施井上下立体式冲击地压防治。今年,8月10日至12日,全国煤矿瓦斯和冲击地压重大灾害防治现场会在咸阳召开,该项技术在会上向全国进行推广。

四是监管效能进一步加强。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指导市县全面使用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开展执法,受到国家矿山局的认可和肯定。落实11名煤矿安全专项编制,调研督导推动市县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力量,划转新招录192名煤矿专业执法人员。分4期对全省280余名监管干部进行大轮训,煤矿监管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五是煤矿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三年来,我们积极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安全监控、人员定位、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和重点地区的冲击地压、水害监测实现了在线检查巡查功能,全省煤矿“电子封条”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全省煤矿已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94处、智能化掘进工作面52处。全省17处矿井建成双重预防机制示范矿井,201处矿井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煤矿安全本质水平进一步提升。

李惠:请继续提问。

西西新闻:交通运输是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请问,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聚焦哪些方面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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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奇:这个问题我来回答。首先,感谢您的关注,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介绍。

一、聚焦三年行动的核心目标,筑牢安全发展理念。一是深入抓学习,编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摘编》等读本,厅党组带头学以致用,推动全系统切实增强政治自觉。二是深入抓对标,把三年行动作为谋划部署行业工作的政治任务,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方案、印发应知应会、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了工作调度等30多项配套制度。三是深入抓警示,组织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举办“安全生产”大讲堂,开设“安全警示网”等教育平台。三年来,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双下降”,未发生重大事故。

二、聚焦三年行动的工作主线,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一是狠抓责任落实,我厅认真担当全省民航水上轨道交通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职责,同时调整充实了厅安委会,组建了四个专委会,每年制定厅党组成员、厅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责任清单,推动安全责任向全链条齐抓共管转变。二是狠抓真督严导,将交通部门任务细化为7个方面、77项具体工作,建立厅党组成员分片区、分业务领域督导包抓责任制,实行督与帮、查与改“两同步”机制,综合督导、专项督查、定点督帮、提级督办相结合,完善通报、质询、约谈、问责等工作制度,点名道姓通报存在的问题。三是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明确了31项风险类型、致险情景和防控要点,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行动,压茬开展了危化品、燃气、自建房、道路交通运输等集中治理,累计排查问题39416个,已整改37888个,整改率96.1%;完成公路安全防护工程19129公里;完成123处公路隧道隐患、624座公路危桥改造;完成铁路沿线8802处隐患问题整治。

三、聚焦三年行动的巩固提升,深化工作成果应用。一是开展“回头看”,围绕整改措施落实落地,层层进行评估“画像”,严格实行闭环销号,一抓到底推进问题整改。厅专班每天通过监控平台抽查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重复问题通报所在市政府。二是加强建章立制,把突出问题治理提炼固化为规章标准,推进安全生产信用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请省人大出台《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条例》《铁路安全管理办法》,修订了《公路、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厘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后机构间的职责界定,全省市级层面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全部挂牌,89个县设立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4201名执法人员全部到位。谢谢。

李惠:最后,再提一个问题。

中国报道社:我们注意到,城市建设三年整治行动中有一项内容是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请问这项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具体解决了哪些问题?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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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龙:这个问题我来回答。首先,感谢您对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工作覆盖面广、压力大、任务重,同时又叠加持续多变的疫情,我们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紧紧围绕住城市建设安全生产这条主线,以“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为根本方法,扎实推进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自建房和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等一系列措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和持续向好的态势,整治行动以来,住建领域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坚持底线思维,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把三年行动作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的有力抓手,同时也作为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消除隐患。深入细致开展排查,省市县组织开展各类督导检查万余次,完成1700余万栋既有建筑基本情况普查,705万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1.2万公里排水管线巡查。全面整治隐患,消除城镇燃气安全隐患7.7万处,完成500余公里管线改造,整治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1万余栋,城市建设安全稳定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三是坚持精准发力,加大惩治力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排查企业及个人违法建设行为8019起,执法检查处罚400余次,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千余起,惩戒和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对90余家建筑施工、检测机构通报批评并计入不良记录;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55起,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烈震慑,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四是坚持完善制度,精准靶向施策。建立标准体系,制定落实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15条措施,完善包括84项评价指标的陕西城市体检特色指标体系,出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细则,研究出台工程质量安全质量手册细则、建筑施工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指导意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一批实用管用规范、制度,为提高城市建设安全管理水平提供坚强政策保障。同时,我们进一步创新“四清一责任”机制,建立“底数清查、隐患排查、问题整治、成果核验”工作流程,分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形成环节闭环、责任闭合工作机制。

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

李惠:感谢四位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