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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榆林市政务服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

时间:2024-06-19 14:43:25 来源:陕新发布

5月24日上午,榆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榆林市政务服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邀请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玉红,榆林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和平,榆林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科长曹翔出席发布会介绍基层组织建设、村务管理、农民权益等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冯驿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是全市政务服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5场,根据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计以及群众关注较多的问题,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玉红先生,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和平先生,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科长曹翔先生,请他们围绕村务管理、农民权益等内容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市农业农村局张局长介绍全市惠农补贴有关情况。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玉红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

非常荣幸能够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全体干部职工,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农业农村工作的各位领导、新闻界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全市惠农补贴作简要介绍。

2023年我市共实施惠农补贴项目3个,下达资金共计9.19亿元,分别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7.577亿元(其中中央下达7.427亿元,省级下达1500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6700万元,以及农机购置补贴9430万元(其中中央下达7290万元、省级下达2140万元)。

一、惠农补贴项目安排部署情况

一是按照中省有关部署,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财政局结合榆林市实际情况,分别对3个惠农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在资金下达各县市区10日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和市纪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对各县市区惠农补贴资金兑付工作进行督导,同时实行周调度工作制,实时掌握兑付工作动态。

二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切实抓落实,层层压责任,建立健全了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补贴面积核实、确定、审核和补贴资金的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分工负责工作机制,全面保障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完成。

二、惠农补贴兑付要求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基准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优先粮食种植,优先耕地保护,防止耕地撂荒、抛荒、“非粮化”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对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不予补贴;对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耕地不得补贴;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耕地不予补贴;对抛荒地、撂荒地不得发放补贴;鼓励将开展撂荒地整治后复垦的耕地纳入补贴范围。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原则上为完成确权并实际耕种的耕地,对已改变性质但未在确权系统退出的不予发放。

2.种粮一次补贴按照中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春耕生产情况及粮食种植实际情况,对玉米、马铃薯、大豆、小杂粮、水稻等粮食作物的生产者给予补贴,具体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3.农机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省有关部署,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在资金下达各县市区后,由我局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对各县市区惠农补贴资金兑付工作进行督导,加大监管力度,同时调度兑付情况,实时掌握兑付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全面保障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完成。

冯驿:下面,请市民政局陈局长介绍村务公开制度有关情况。

榆林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和平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及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本次新闻发布会安排,现将我市村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发布如下。

一、落实村务公开基本情况

我市的村务公开工作是全省起步较早的地市之一,从1987年3月份开展以来,先后经历了试点、全面实施、进一步深化三个阶段。特别是2009年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农村掀起了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热潮,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村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全部行政村都建立了村务公开制度,得到了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有力地推动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发展。

二、村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村务公开已经建立以下七个方面机制。

一是村务公开内容制度化。即法律、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必须公开,上级出台的、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必须公开,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必须公开。

二是村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制度化。在公开时间上,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其中财务收支情况应当逐项逐笔公布;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1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公布;涉及村民利益并需政府机关批准的事项,应当自收到批复后5日内公布。村办集体经济项目、公益事业项目和时限较长的事项,应当及时公开决策、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公开形式上,以公开栏为主,有条件的村还辅之以网络、广播等形式公开,做到了多种形式相结合。

三是村务公开审查制度化。村两委会将村务公开的内容拟出后,经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审查,通过后方可公开。

四是村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化。每次村务公开后,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及时梳理、认真研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五是村务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化。将村务公开实施情况列入对村委会和村干部的考核评价,进行严格考核,并视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处理。

六是村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化。各村的村务公开资料,要一式两份,分别由村里和乡镇政府保存备案。

七是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对行使村集体以及村委会财务审批权的人员、参与村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组织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最后,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及各位媒体朋友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大家!

冯驿:下面,请市委组织部曹科长介绍基层组织建设有关情况。

榆林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科长曹翔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对榆林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村“两委”班子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一下2021年以来我市村“两委”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的情况。

我市辖1市2区9县,155个乡镇,2967个行政村。2021年村“两委”换届后,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共有18801名,平均年龄44.17岁,比上届下降5.59岁;高中以上学历人数占比65.55%,比上届增加27.47%。从总体情况看,较好地实现了“年龄降、学历升”的目标。

一、严格换届选举。一是把好人选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员进入“两委”班子,特别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二是把好程序关。在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按照“动议报告、酝酿人选、资格联审、考察公示、确定党组织书记正式候选人和党内选举”六步程序进行;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按照“推选选举委员会、制定选举办法、选民登记、确定候选人、组织选举投票”五个步骤进行,确保选举工作既符合组织要求,又符合条例要求。三是把好交接关。换届选举结束后,及时组织新老“两委”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等移交工作,以县为单位对“两委”主要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分类开展履职培训。

二、明确职责分工。一是精准定责。明确村党组织管全村方向性、政策性、全局性大事,村委会管事务性、技术性、具体性事情,党支部对村委会实行政治上领导、工作上指导、思想上引导。二是合理分工。科学设置“一肩挑”干部和其他村“两委”干部职责范围,对哪些工作共同抓,哪些工作分头抓进行明确,合理分解“一肩挑”干部权力,做到分工不分家,确保人人有事干、人人都尽责。三是规范管理。实行“一肩挑”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动态管理制,对思想上不重视的,及时约谈、批评教育,对工作不得力、打不开局面的,按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及时调整。

三、强化能力提升。一是突出示范训。按照市级示范培训、县级全员轮训的思路,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国法教育、农村实用技术、基层党建知识、乡村振兴战略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进行详细培训,市县两级先后举办培训班900多期,有效提高了村干部的理论水平。二是突出传帮带。充分发挥乡镇驻村干部、离任老村干部丰富经验,以身示范、帮带传授一段时间,全力提升新任村干部处理民事纠纷、协调政府工作、团结“两委”班子、推动整体发展的能力水平。

通过换届后村干部“一肩挑”近几年的运行,我们总结有这么几个成效:一是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方面,“一肩挑”的全面实现,保证了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的有机统一,从体制上理顺了党组织对村委会的领导。二是办事效率得到进一步加强。“一肩挑”后,村党组织书记无论党务还是村务都是第一责任人,工作中没有了推诿对象,有利于村级组织实现既对上负责又对下负责。三是信访矛盾得到进一步有效化解。近年来,我们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矛盾问题,农村社会基本和谐稳定。

冯驿:情况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的名称。

1.华商报记者:每个补贴的补贴标准是什么?23年共兑付多少资金,受益人有多少?

张玉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照每亩50元的标准执行。种粮一次性补贴市级以各县市区粮食播种任务为基准,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结余,测算下达补贴资金。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分配因素,综合测算分配到县资金,确保县域内补贴标准统一,且不低于7元/亩。农机购置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已兑付7.4亿元,发放人数630579人;农机购置已兑付8746.5万元,发放人数13384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已兑付7315.58万元,发放人数470642人。

2.群众新闻记者:2024年我们如何做好惠农补贴工作?

张玉红:一是强化补贴监督管理。要用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专人负责的补贴常态化监管机制,围绕补贴发放各个环节提升监管水平,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确保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强化惠农补贴的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此项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印发惠农补贴明白纸,通过广播电视流媒体等方式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在农户间的知晓率,确保发放渠道通畅、群众知晓通用、资金足额到位。

3.各界导报记者:请问各级政府部门在村务公开方面承担怎样的职责?

陈和平:根据2014年新修订的《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务公开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日常检查指导工作:(一)督促检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二)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三)指导村民参与村务管理活动;(四)开展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教育培训工作;(五)接受村民对村务公开有关事项的申诉,调查和协调处理村民委员会和村民有关村务公开的争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农业部门,负责村务公开工作中财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村务公开工作。司法行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国土资源、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做好村务公开相关工作。

4.三秦都市报记者:请问换届以来,市委组织部围绕村干部管理和培养等方面,安排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工作成效如何?

曹翔:换届以来,我部围绕村干部管理和培养等方面,聚焦村干部待遇吸引不够、农村党建“力量不足”、集体经济空壳薄弱等难点问题,出台政策举措、拿出真金白银,村干部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干部补贴的《实施意见》,办公经费大村小村分别达到4万元、3.5万元,每村每年平均增长1.5万元,“一肩挑”村干部人均每月3300元,其他村干部人均每月1700元,分别增长800元、320元,有效激发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与各县市区上下联动,会同市级相关行业部门,坚持县域统筹、政策引导、资源下沉,聚焦“蓄选育管用”五个环节,累计储备各类后备力量1万余名,为明年换届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聚焦抓党建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22年以来,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先后开展“清零消薄”“消薄培强”等行动,消除5万元以下集体经济薄弱村1345个,目前全市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达到310个。

冯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