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举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01-09 11:31:00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1月9日上午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刘红春先生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主持。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2018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的邀请到陕西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刘红春先生,请他向各位解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刘厅长介绍相关情况。

陕西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刘红春: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陕西省财政厅向前来参加这次发布会的各位媒体朋友,表示热烈欢迎!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请大家来,是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要求,向大家介绍一下刚刚印发的《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的精神。

实体经济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实体经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因此,我省出台这样一个《意见》,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非常必要和及时,对推动我省经济提质增效,增强发展后劲,助力追赶超越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从三方面,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意见》出台的过程和背景

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现稳中求进目标,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2017年年初,省财政厅启动了《意见》的研究制定工作,我们系统梳理了近年来出台的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业稳增长促投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等一系列文件中提出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关财税政策,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财政厅还牵头开展了减费降税大调研,深入企业,解剖麻雀,在此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期间两次征求各市区、省级各部门意见,形成了初稿,省政府领导三次听取专题汇报,最后由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应当说,《意见》的形成是调查研究、解决实体经济问题的过程,回应了企业的关切,表明了政府的决心。我们的初衷和目的就是要努力破解实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瓶颈制约,着力解决我省实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税费负担偏重、研发创新投入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较少、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五个方面,30条政策,包括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加大收费清理和降费力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多渠道融资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继续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将现行增值税四档税率简并为三档;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鼓励类产业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关税,符合条件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执行。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适用15%的税率;研发费用按照50%加计扣除,科技型企业提高到75%;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按月纳税延长为按季。对低品位矿提取的矿产品减按40%征收资源税,对废石、尾矿等提取的矿产品免征资源税。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经省政府同意,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新设企业、新建的特色产业小镇,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现行标准降低一个等级,房产税减除比例由20%提高到30%,按房产原值的70%征收。

(二)加大收费清理和降费力度。严格落实国家政策。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取消停征计量收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7月1日起降低2项政府性基金和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对省级涉企收费再次清理,确保2018年底实现省级涉企“零收费”。降低我省部分基金和收费标准。对载货类车辆3年内通行费标准下调9%;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下调20%;水利建设基金减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0.6‰征收,其中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减按0.4‰征收;全省各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下调15%。坚决查处碰口费、管网建设费等垄断行业乱收费,提升“放管服”质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2018年6月30日前,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整合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省级国企改革发展专项等资金,对省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三)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工业稳增长各项政策,对重大技改、新产业培育、示范项目给予支持;对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财政贡献增量由省、市、县分别给予适当奖补;对列入国家军民融合计划的重大项目,省上配套最高1000万元;对民口企业承担的军品科研、出口项目给予补贴。发挥省级县域经济发展、中小等专项资金作用,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县域产业聚集发展。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市县、基地给予奖励。对省属重点文化企业,经省政府批准,2020年底前可免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做大陕西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规模,整合中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培育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小微文化企业。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十百千万”工程,对认定的明星企业、农民专业示范合作社、粮食家庭农场和牧场给予补助;对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新增技改和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依托高校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对学校新建试验示范站给予补助。市县政府安排专项示范推广的,省财政1:1配套支持。围绕果、畜、茶、菜四大产业,用3年时间,建成50个“3+模式”现代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园。

(四)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通过陕西科技重大专项,对遴选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国家增材制造创新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以及产学研深度融合研发中心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给予无偿支持。对就地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实施双向补助;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家自然科学奖在陕西落地转化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助。实施人才激励政策,扩大“百人计划”实施范围,对入选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专家给予科研经费补助。实施“三秦工匠计划”,对引进的技术技能人才给予奖励。对青年项目给予科研启动经费补助;对新建成的省级人才发展示范基地、省级技术技能示范基地给予实训设备补助。对认定的瞪羚企业按年研发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提供一定额度免息周转资金,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多渠道融资。对在主板上市及再融资的、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继续给予奖励;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给予100万前期费用补助。省财政每年出资3亿元,设立陕西融资担保发展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担保代偿补助等。对列为省级示范并规范实施的PPP项目,根据投资额给予奖励;对省内规范落地的项目,根据投资额分别给予补助。对首次入围“中国500强”、“中国民企500强”的民营企业,省政府分别给予奖励;对新落户陕西的总部企业,中国民企500强在陕西建立总部或区域性分支机构的,省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办总部经济和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采掘企业除外),自开办之日起,前3年对其高管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发挥省级已经成立的产业基金作用。对首年度投资进度超过60%的、引入外省企业落户的、培育本省企业主板上市的,给予一次性财政奖励;对运行效果显著的基金管理团队,给予业绩奖励;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天使基金设立,政府出资50%部分作为让利性出资,不参与基金收益分红,并以此为限先行承担投资损失;鼓励知名投资机构、券商来陕设立基金或投资机构,前3年对其高管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意见》中明确要求,省级有关部门要对政策细化完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责任,跟踪问效,使政策落到实处。省财政厅将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资金整合和筹措保障工作。执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政策从2017年开始实施,有许多企业和项目资金已经得到了落实和支持。

三、《意见》的特点

《意见》的特点,可以总结为四句话:内容实、力度大、全覆盖、可操作。

内容实:这次出台的30项政策中,在降低税费负担、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支持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多渠道融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政策,每一条都是真金白银、货真价实,政策连续执行3年,真正为企业减负强身,给企业实实在在的红利。

力度大:《意见》涉及中、省直接支持的财政专项资金约63亿元,其中:现有专项资金43亿元,新增专项资金20亿元。同时我们充分利用了地方权限降低税负,解决部分费用收取偏高的问题,以水利基金为例,这个基金也是诸多大中小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中央下放管理权限后,我们及时下调了征收比率,在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从原0.8‰减按0.4‰征收,其他地区也同时下调,减按0.6‰征收。

全覆盖:《意见》既突出了重点,又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专项资金的扶持政策,有小微企业、中型企业,也有大型企业,对企业的支持,既包括初创期和成长期,也包括成熟期,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政策,实现了全覆盖。

可操作:《意见》每条政策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不仅告诉企业能享受什么,有什么扶持,也明确了谁来落实实施,谁来负责,具备很强的操作性。

下面,我非常愿意回答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谢谢大家!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

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陕西网记者:

我是陕西网记者。请问这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中,对支持科技创新方面有什么考虑?

陕西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刘红春:

非常感谢您的提问。科技创新在陕西尤为突出,陕西是教育科技大省,但是我们要成为科技强省,必须在更多的方面加大对科技的支持。

创新是企业的生命,也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意见》中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考虑、发力,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培育发展新动能。

第一,就是如何吸引、留住人才。措施就是通过“百人计划”、“三秦工匠计划”等人才工程,加大对科研人才、技能人才、专家学者人才的奖励扶持力度,使人才到陕西来,留得住人才,发挥人才支持陕西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二,就是支持中国制造2025在陕西落地生根。省政府已经确定未来要发展“300万辆汽车”、智能制造、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工业强基等工程,我们将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三,就是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双向补助,改变过去单环节补助的办法,既补供给方,又补吸纳方,双方总和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促进更多的科技成果的就地转化。进一步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作用,培育天使投资人和创投机构,支持初创期科技企业成长壮大。支持建立国家级增材制造创新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创新中心。

通过支持的政策来促进科技成果更多的在陕西本土转化,为我们经济发展提供更强大的动力,谢谢。

三秦都市报记者:

我是三秦都市报记者。广大中小企业对融资难问题非常关注,请问能否介绍下这方面情况?

陕西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刘红春:

您提问的问题非常好,也是我们长期关注,也是比较复杂的难题。《意见》中更多方面关注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看,目前我省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不足,也是我们经济发展的短板。其中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这次的《意见》中,从三方面着力缓解这个问题:

第一,给中小企业增信。通过加强担保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增信,通过财政注入资本金、增资扩股、风险补偿以及建立政银担合作分担机制等,支持各级政府担保机构做大做强,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获得银行贷款。

第二,支持多渠道融资。通过奖补、培育、辅导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登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对于上市、增发、新三板挂牌、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都有相应的奖补政策,鼓励和激励陕西中小企业更多的走向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同时通过创业担保贷款,解决创业者启动资金的问题。

第三,设立产业基金,通过政府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我省现在已设立28只基金,设计规模达到835亿元,主要支持创业创新、中小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中国报道杂志记者:

我是中国报道杂志记者。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是实体经济非常关心的事情,能否介绍下这方面的情况?

陕西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刘红春:

非常感谢你的提问。减轻企业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意见》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从收费来看,2017年,我省共清理取消2项政府性基金和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了5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根据我们测算,这些收费项目取消后,可直接为企业社会减负52亿元。从税收看,主要是落实营改增试点、增值税税率简并、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软件集成电路等税收优惠政策,每年将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负350亿元左右。通过减费降税,这些都大大减少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改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投资、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