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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迁户一站办新车带牌交付 陕西优化营商环境出"24条"

时间:2018-04-11 16:52:35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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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安出台“24条”多角度优化在陕营商环境。

西部网讯(记者 赵昊) 随着落户、人才引进等一批政策的逐步落地,陕西迎来了飞跃发展的新机遇,2018年是陕西的“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为落实好营商环境的优化任务,陕西省公安厅多方调研出台《陕西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反映了企业和群众的心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放宽落户 省内迁户“一站式”办理

随着西安市推行学历落户、技能人才落户、投资纳税落户等最宽松落户政策后,渭南市实行18周岁以上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便可在市区落户,其他地市均实行租房即可落户。并在全省每个社区、居民小区均可设立集体户,为有意在陕落户的无自主产权住房人员提供落户条件。

同时,为方便省内户籍迁移,实行“一站式”办理,不再开具《迁移证》、《准迁证》,业务均在迁入地派出所受理,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结。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将公民申领居住证办理时限缩短为2个工作日,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日即可办结。

简化审批许可 外籍高端人才实行“一对一”服务

随着陕西开放程度逐渐提高,省公安厅针对出入境业务办理做出优化改良,在省自贸区和西安市取消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行政许可审批,并将审批港澳台旅游签注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针对在陕企业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可凭所在企业证明就近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方便企业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赴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可根据业务需要,办理三个月多次或一年多次商务签注。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签证、居留业务和证件到期换发,由市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实行“一对一”服务,可根据需求给予政策内最大的签证时限,对材料不全的实行“容缺”受理,对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提供按需上门服务。

同时,对来华洽谈商务、探望亲属、开展教科文卫交流活动以及办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一次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等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除政策措施外,陕西还将扩大自助通道使用范围,启用出入境记录自助打印设备,为商务人员往来提供高效通关服务。

销售车辆将实现带牌交付 没带驾照上路只警告不处罚

据了解,交警部门将机动车登记(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客货车、特种车辆除外)、机动车临时号牌发放、免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及补发、机动车驾驶证审验、补换证等5项业务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对具备一定规模的汽车销售企业,只要符合相关规划设置要求,均可申请设置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远程办理国产小型免检机动车的注册、辖区内转移等业务。

对重点汽车制造企业提供特型车辆转运道路通行保障,对生产的新车核发临时移库通行证,车管部门按照登记服务站模式进驻服务,开设订单预售车辆注册登记预受理业务,实现销售车辆带牌交付。

运输管理方面,在道路遇恶劣天气和市区车流高峰期,对涉及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的特殊物资运输车辆视情优先放行;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违法不滞留、不罚款、不扣证;对城市配送车辆短暂停留不影响道路通行的不抓拍、不罚款;新能源货车可以在除设置新能源货车禁行禁令标志以外的所有城市道路通行(危化品运输车除外),并对大型专业客货运企业办理业务提供预约服务。

此外,新购车辆5日内上路行驶未取得临时号牌但已购买交强险的,驾车上路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未按规定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经核查证件和标志正常有效的,一律只警告,不扣车、不罚款、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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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常务副厅长曾岚发言。

重点区域消防“一次性审批”大型建筑消防需提前介入

对省自贸区、西安综合保税区内,因未完善土地、规划等手续,不符合消防审核条件或确因工程进度要求无法及时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承诺,工程竣工后一次性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以及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机构在建设工程使用前的监管过程中,不得以项目未取得消防审批手续为由进行行政处罚。

对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消防备案抽中项目审查,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对于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其他申报材料有欠缺的,消防机构先予以容缺受理并实质审查。其他申报材料作为非要件资料,由消防机构受理时填写《容缺受理告知书》,提醒建设单位5日内补齐资料。

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除外),取消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上述场所使用单位主动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消防机构应当受理其申请。并对省市级重点工程、有影响的大型建设项目、新进驻工业园区开发区的企业,以及未抽中的人员密集场所备案项目,消防机构主动对接,提前介入,为企业提供消防政策和技术服务。对已经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申请等实行限时办结。

公安领导上门走访 执法投诉也可打110

对企业报警求助,严格执行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大涉企案件侦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犯罪、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等,全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生产经营环境。对涉企重大案件,实行专案专办、挂牌督办。

对企业举报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线索,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核查结果。常态化开展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县级公安机关每月至少向辖区企业发布一次安全防范预警提示。

同时,严格把握界限,办理涉企案件时,对企业财产严格依法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严格依法使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涉企案件全力开展追赃挽损,依法启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对涉案资产依法及时返还。

实行市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包抓辖区引进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上门走访服务。依托属地公安机关在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可设立固定或流动警务站、服务点或者联络员,帮助企业开展务工人员身份信息核查,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并建立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领导机构,依托12389举报平台、110报警平台,以及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设立意见箱,多渠道受理举报公安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于企业投诉反映的执法和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7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情况并限期整改。

服务方面,优化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纳入省政府政务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实现公安业务网上办理。

在《陕西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中,还针对娱乐场所管理和保安公司管理培训等提出相关办法。

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常务副厅长曾岚告诉记者,为了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都将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并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严格督察问效,坚决打通落实“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