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陕西省环保厅举办《全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进展情况》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06-26 16:38:00

6月26日上午10时,陕西省环保厅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处长张大昌先生、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副处长王青女士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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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环保厅举办的例行新闻发布会!

环境标准、环境科技是环境保护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制定环境保护规划、计划,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对改善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充分发挥其对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处长张大昌先生、科技标准处副处长王青女士,将向大家介绍全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张处长介绍全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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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处长张大昌: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各位对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以“科技引领、标准导向、示范推广、支撑有力”为目标,紧紧围绕全省环保重点任务开展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介绍我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省地方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情况

环境保护标准是数字化的环保法规,是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环保工作中发挥着判定依据、行为规范和技术方法等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也是推动环保科技进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动力。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环境标准目前已形成“两级五类”环保标准体系。我省从2003年配合山川秀美工程首次发布三项生态环保地方标准开始,截至目前累计发布标准33项,现行有效标准25项。其中,涉水标准4项,涉气标准10项,涉固废标准1项,检测方法4项,清洁生产2项,管理规范4项。

去年以来,省厅从4个方面不断加大标准工作力度。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管理。制定了《陕西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优化工作流程,加大标准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建立了规范、有序的标准制修订制度。同时,还建立了业务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和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措施,广泛吸引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标准工作。

 二是成立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今年5月,省质监局正式批准成立了由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组建的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我省的环保标准有了专业的技术队伍和组织,将有力地支撑我省的标准工作。

三是加大标准对改善环境质量“引”与“逼”的调控作用。近两年,我厅共发布5项标准,分别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兰炭工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启动了《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8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018年新立项5项标准,以上共计18项,相当于现行有效标准数量的72%。这些标准的实施,将为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提升全省环境质量发挥重要的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

四是加大标准宣传和调研力度。去年,省厅会同省质监局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对新出台标准加大宣传,每一个标准出台后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体进行全方位解读,不断推动形成环境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者学标准、用标准、守标准的良好风气。同时,省厅也加大调研力度,坚持“走下去”和“走出去”,深入基层、全面了解,借鉴先进,提前谋划,确保标准编制的先进性、有效性和适用性。

二、全省环境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情况

近年来,充分发挥科技对环境保护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一是加强环科协作,通过深度融合推动环保事业发展。我厅与省科技厅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环科协同”工作机制,从构建优势互补合作模式、推进重点领域技术研究、加大技术创新资金支持、共建共享智库平台、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统筹部署环境科技创新等6个方面加大合作,推进科技创新与环保产业深度融合。在合作框架的指导下,两厅组建了陕西省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环保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深入合作,提升了陕西环保产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加强科技治污能力。今年,我省将在关中5市成立由国家和地方科研人员共同组成的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跟踪研究工作组,深入一线进行长期驻点研究和技术指导,以科技的手段支撑蓝天保卫战。

二是加大环境科技研究。围绕水、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及资源化、土壤污染修复、清洁生产和废物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的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了国家重大水专项渭河课题,重点从渭河流域河道生态基流保障、污染源治理和环境质量管理等三个方面进行系统研究和典型示范,辅以当地的依托工程,为我国缺水型污染河流的治理和管理提供经验和示范。组织实施“大型太阳能城市空气清洁综合系统”试验项目,开展大气细颗粒物来源解析、源排放清单及污染源削减方案研究,以燃煤锅炉、水泥、汽车尾气为重点,完成细颗粒物污染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及集成示范,为全省尤其是关中地区细颗粒物污染控制管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供了技术支持。开展石油污染、重金属污染等不同类型污染场地的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物修复、生物修复及综合修复技术研究,“含油污泥制备浮选剂及应用试验”等项目取得应用成效。

三是夯实科技支撑保障体系。先后建成了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创建的大气细粒子(PM2.5)重点实验室、西北大学创建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重点实验室、长安大学和省环科院联合创建的水土污染与修复重点实验室、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创建的电力环保重点实验室等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1个工程技术中心——西安交大长天软件公司物联网工程技术中心。会同省科技厅建立了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反馈制度和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定期修订完善和技术供需研讨机制,为环境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三、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是全国较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试点的省份之一。多年来,我们一直把清洁生产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截止2017年底全省已组织完成527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组织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部门进行座谈,加大部门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各自在清洁生产工作中的作用。今年,首次实行省级环保部门和节能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单位名单,有效避免了部分企业重复审核的问题。推动建立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部门联动工作局面。

二是切实落实“放管服”,规范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取消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备案的公共服务事项,不再设置准入条件,不再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及公布备案名单。逐步构建重点企业依靠自身的技术力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为主、技术咨询机构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为辅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模式。

三是做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将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5个大气重点行业,造纸、氮肥、焦化、有色金属、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10个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5个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行业,作为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行业,明确相应的审核目标要求。

四、环保科普工作开展情况

环境保护知识科学普及一直是环保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促进公众参与环保的重要手段之一。自环保科普工作由我处牵头以来,我们积极筹划活动,组织省宣教中心、省环科院、省监测站、省辐射站等单位发挥各自特长,参与环保科普工作。

近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联系。联合省科技厅、省科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科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为切入点,通过开展重点任务、对重点人群进行环保科普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资源开发、活动设计和知识传播。

二是丰富科普资源。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出版了《公众环保知识系列读本》、《雾霾防治知识读本》等环保科普读物,以及环保科普系列挂图、AR宣传手册、大气污染治理系列动漫等科普资源,其中《公众环保知识系列读本》还被省科技厅评为“2017年优秀科普作品”。

三是开展环保科普活动。借助“科技之春”宣传月、“6·5世界环境日”、全国科普日活动周、以及科研院所和监测中心公众开放等系列活动,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开展系列科普活动。去年,我厅赴白河县高级中学开展了“加强环保宣教、保卫碧水蓝天”赠书活动,向白河县高级中学赠送《公众环保知识系列读本》、《雾霾防治知识读本》及中学生课外读物共计800余本,还与陕西省师范大学联合召开了第二届环境与健康国际学术专题研讨会,邀请了美国杰克逊州立大学、摩根州立大学、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华东理工大学等环境与健康领域专家进行交流与研讨,取得了良好成效。

以上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谢谢大家!

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

感谢张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介绍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名称。

陕西新闻联播记者:近几年我省出台了多项环境保护标准,力度空前,那么今年我省还会有哪些标准出台?预计效果如何,能否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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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副处长王青:

这个问题非常好,标准在整个环保工作中起着引领和支撑的作用。我们本着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环境污染影响较大的问题的原则,按照我厅工作计划,今年我们将出台4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是气两项,水两项。

众所周知,“治污降霾,保卫蓝天”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我们将出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首次整合并完善的地方性锅炉大气排放标准体系。标准将发电锅炉和工业锅炉纳入同一个地方标准,明确各自适用范围,同时结合全省范围内锅炉使用现状和环保管理需求,完善了工业废气综合利用发电、油气两用锅炉、醇基锅炉、生物质气化锅炉等特殊形式锅炉的相关标准规定。经测算,全省燃煤火电锅炉执行新标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将分别减排约0.67万吨、1.52万吨、1.26万吨;燃煤锅炉经过改造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减排量最高分别可达0.27万吨、2.09万吨、2.26万吨。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此次修订变化包括2个“取消”,2个“修改”,7个“增加”。取消了火电行业、燃煤锅炉的排放限值要求,将这两个行业上升为全省范围内的单项标准。修改了水泥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和钢铁工业烧结、球团焙烧设备排放限值。增加了炼焦化学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限值、黄金工业的排放限值、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工业的排放限值、陶瓷工业的排放限值、砖瓦工业的排放限值,同时增加了对行业的术语解释和大气污染物浓度折算办法。新标准执行后,预计关中地区水泥行业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将分别下降50%,50%和53.1%,炼焦化学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将下降70%, 钢铁行业烧结矿及球团生产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将分别下降50%、72%和67%,黄金工业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分别下降99%、79%和53%,玻璃行业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分别下降60%、73%和42%,陶瓷行业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分别下降91%、89%和61%,砖瓦工业颗粒物、SO2、NOx排放量分别下降92.3%、73.7%和11.2%。

我们另外一项重要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是碧水保卫战。为了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治理目标,省上大力推进“水十条”的落实。目前全省水环境稳中向好,但黄河流域由于生态补水量少,治理的压力和难度比较大,加之人口集中,面源污染严重,因此围绕水污染防治,我们修订了《黄河流域(陕西段)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将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些河段,污水处理厂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到地表水体,由于河里没有其他生态补水,紧靠处理达标后废水的自净能力是有限的,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去判定,河道里的水质就是劣Ⅴ类。我们此次修订《黄河流域(陕西段)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注重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衔接,在充分论证经济、技术可行性的基础上,规定设计处理规模Q≥2000m3/d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化学五日生化需氧量四项主要水污染物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V标准。这样,我们通过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水的自净能力,较好的解决了处理达标水进入河道就成劣Ⅴ类的问题。

农村生活污水的污染特征、技术经济条件与城镇不同,但在标准体系中存在“空白”,没有专门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在实际操作中都是套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在设计、施工、评价、验收、监管等方面均存在诸多问题。此次,我们专门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建成区以外地区且设计规模小于1000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标准中将排放限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一级标准参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B标准;二级标准参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预计本标准执行后可减少化学需氧量1.57万吨-2.46万吨。

以上4项标准我厅本周内就将提交省质监局,按照审查程序,还将进行为期1个月的征求意见,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中国环境报记者:

我是环境报记者,我想问一下清洁生产的概念?为什么要推进清洁生产?

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处长张大昌

顾名思义,清洁生产就是生产是清洁的,没有污染或者污染较低。清洁生产是指将综合预防的环境保护策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以期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清洁生产是一项全新的发展战略,它借助于各种相关理论的技术,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采取预防措施,将生产技术、生产过程、经营管理及产品等方面与物流、能量、信息等要素有机结合起来,并优化运行方式,从而实现最小的环境影响,最小的能源和物资使用,最佳的管理模式、以及最优化的经济增长水平。更重要的是,环境是经济的载体,良好的环境可更好地支撑经济的发展,并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源,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推进清洁生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首先,清洁生产体现的是预防为主的环境战略。传统的末端治理与生产过程相脱节,先污染,再去治理,这是发达国家曾经走过的道路;清洁生产要求从产品设计开始,到选择原料、工艺路线和设备、以及废物利用、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通过不断地加强管理和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乃至消除污染物的产生,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思想。

其次,清洁生产体现的是集约型的增长方式。清洁生产要求改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传统的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走内涵发展道路。要实现这一目标,企业必须大力调整产品结构,革新生产工艺,优化生产过程,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强科学管理,提高人员素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以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合理、高效配置资源。

第三,清洁生产体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传统的末端治理,投入多、运行成本高、治理难度大,只有环境效益,没有经济效益;清洁生产的最终结果是企业管理水平、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得到提高,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环境从根本上得到改善。这一点从刚才介绍的五百多家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里边都得到了认识。清洁生产与传统的末端治理的最大不同是找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结合点,能够调动企业防治工业污染的积极性。谢谢。

陕西日报记者:

您好,方案里面提到了《陕西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能否简单介绍一下这个内容和标准制定的过程?

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副处长王青:

刚才也讲到了,环保标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是环保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政策在技术方面的具体体现,它是数字化的环保法规,也是环保部门执法和治污的依据和标尺,对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有着积极的作用。因此,标准的科学性、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与否,对改善我省环境质量、提升管理水平至关重要。为加强陕西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管理,去年我们印发了《陕西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

这个《办法》围绕环境管理转型,服务环境质量改善的总体目标,理顺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各工作阶段时限要求,强化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基础性调查与研究,加强标准的环境效益、经济成本与社会效益研究,提出较为全面的管理要求。比如,项目承担单位在接到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后,应在3个月内编制完成标准开题论证报告,在标准开题论证会后7至11个月内,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的编写工作。

《办法》建立科研机构和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标准编制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优势单位的作用,提升标准质量。以前,我省的标准编制主要局限于环保系统内部,科研机构参与度不高,不利于标准编制水平和能力的提升。因此《办法》按照“借船出海、借力而为”的原则,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通过购买服务鼓励标准化技术机构和其他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组织承担环保标准编制、科研、宣贯、评估等工作,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办法》强化规范了审查机制。以前,技术审查主要由编制单位自行开展,缺乏统一的质量把关的环节。《办法》中确立了开题论证和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两道专家审查环节,并规定了会议的审查内容、专家组人数及构成以及结论形成方式。

以上就是《办法》的一些主要内容,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标准的编制过程。从大的方面来讲,标准的制定过程包括立项、编制、审查、发布等4个环节。每年6月份,环保厅公开发文征集各有关方面关于设立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建议,对征集到的项目建议进行筛选,形成项目计划年度方案,报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标准立项。项目一经立项后,承担单位应编写标准开题论证报告,审查通过后开展对相关行业情况的调查和研究,再此基础上编写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初稿形成后我厅组织召开技术审查会,并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标准文本通过厅里审查后正式报送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陕西新闻广播记者:

我是陕西新闻广播的记者,我想了解一下目前针对公众开展的环保科普活动有哪些?公众如何参与?

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处长张大昌: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为切入点,对于提升全民环境科学素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贯彻落实国家创新、绿色发展理念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大幅提升公众环境科学素质,不断增强全社会参与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科学性,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通过组织开展公众有兴趣参与的活动,大力促进环保科普知识的宣传。

在今年的“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期间,我们紧紧围绕环境与健康主题,积极联系省住建厅,组织省环境监测站、辐射站、环科院、宣教中心、相关地市环保局等单位,精心筹划了线上线下系列活动。3月26日至30日,在“陕西环保”微信公众号中开展了为期5天的“环境与健康知识竞赛”活动,参与人数560余人,获奖人数470人。组织省辐射站与渭南市环保局在渭南市共同举办了“科技之春”电磁科普宣传活动,邀请了渭南市20余名对电磁辐射环境质量关注或心存疑虑的市民代表,在渭南市环保局听取了我省电磁辐射专家的电磁辐射常见问题专题科普讲座。与省住建厅集中开展了第一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公众开放活动,共300余人参加。组织省环科院组织开展了环保志愿科普宣传活动。对雾霾的概念、形成因素,以及对人体健康危害,个人和家庭的防护措施为市民进行宣传,同时发放了雾霾防治知识读本、环保小常识宣传手册、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知识问答宣传单等百余份,使广大市民有了更加深入的体会和真实的学习。通过活动的开展,环保部门和社会公众形成了一个良好互动,让公民走近环保、了解环保、热爱环保,进一步促进了全民参与的环保社会行动体系建设。

除过3-4月间的“科技之春”宣传月,我们还会借助“6·5世界环境日”、9月份全国科普日活动周、以及常态化的科研院所和监测中心公众开放等专题,针对青少年、农村农民、城镇劳动者和社区居民等人群组织开展环保科普活动。活动的介绍及参与方式会提前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中发布,请大家及时关注,积极参与。同时也感谢各位媒体对我们环境科普工作的支持,谢谢。

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