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主题系列 新闻发布会第八场

时间:2018-08-29 15:13:00

 8月29日上午11时,陕西省营商办、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邀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茹广生先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郝彦伟先生、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管理处处长张勤利先生出席,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主持。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营商办与省政府新闻办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主题系列发布会第八场。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茹广生先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郝彦伟先生、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管理处处长张勤利先生。

下面,首先请茹先生向各位介绍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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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茹广生: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省委省政府将2018年定为“营商环境提升年”,年初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其重要内容,具有涉及部门多、审批链条长、用时长、改革难度大等突出特点,是“十大行动”中的重点任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也是国家确定的重点改革领域,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可以说,今年上半年,围绕此项改革工作,中省密集出台了相关政策。为方便新闻媒体对这项工作的了解和宣传报道,我们以今年5月国办文件的发布为节点,将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分为前后两个推进阶段。

国办文件发布前,我省主动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有关指标,省政府于年初出台《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通过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等四项改革措施,整合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同步开展。国办文件发布后,我省全面对标国办文件要求,省政府及时将“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工作”调整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改革范围进一步明确为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链条由原来的立项到核发施工许可,延伸为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我省渭南市、延安市被国务院列为改革试点城市,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下面我代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一、主要目标任务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目标为: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流程改革,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逐步实现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58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38个工作日。

2018-2020年我省各年度的具体行动计划为:2018年底前,试点城市渭南、延安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和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其他各市(区)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2019年,渭南、延安全部项目实现上述目标,其他各市(区)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和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到2020年,全省实现上述目标。

二、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省政府“省级设计、市级负责、县级执行”工作要求,今年上半年,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集中精力做好省级层面制度设计,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有关政策措施的细化优化。细化国办文件要求,8月10日出台了《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公布了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明确各事项申报材料清单,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4个阶段各阶段办理时限。8月24日,召开了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推动国办文件及《实施意见》相关政策尽快落地、取得实效。

二是抓好渭南和延安试点工作的指导。按照省政府要求,密切做好两市《试点方案》编制的跟踪指导工作,省住建厅主要领导多次对两市试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协助两市将试点方案及时上报住建部审批,目前,试点工作已正式进入试点执行层面。

三是率先从住建系统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5月24日,省住建厅出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措施十七条》,住建领域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7月24日会同省发改、消防、人防等部门印发《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实施意见》,国办文件要求的“联合审图”有了实施路线图。

四是抓好检查督导和考核培训。8月8日会同省统计局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核标准》,并通过对全省各市区改革推进情况的全面检查,以及对工作推进落后市区的重点督导,加大压力传导,推动各地加快措施落地。同时,按省上统一安排,对市、县区、开发区等负责人进行政策培训。

三、主要改革措施

一是最大限度精减压缩审批事项。明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由发证部门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供水、供电、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总计取消不必要审批事项10项,调整合并审批事项38项,平均办理事项数由原来70项压缩至目前47项,精减率达33%。

二是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设计方案审查、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为主线,针对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和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分别划分四个阶段,涉及其他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120个工作日、90个工作日。

三是创新试行新的审批模式。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等事项进行区域评估。推行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并联评价、并联评审模式,一站式完成各类评价评审、踏勘和验收工作。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统一采用“标准地+承诺制”供给模式,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土地出让方案,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四是实行一个窗口进出件。由各市区政府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配精配强业务骨干,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服务窗口,集中相关职能部门业务,充分授予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实行一表受理、统一收件、同时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出件,由“1对多”变“多对1”。同时,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建设,实现一窗受理、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全程锁控,通过信息化手段把并联审批流程固化到每个项目审批全过程。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按省政府要求,重点抓好渭南、延安两市改革试点的跟踪指导,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在全省推广做好准备。

二是召开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席会,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形成推进合力。推进发改、环保、国土等部门在试点城市开展区域评价工作。

三是抓好省政府《三年行动计划》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在各市区的落地。

四是加大对各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检查督导,对组织领导不力、部门合力不强、工作进展缓慢的,及时纳入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考核进行通报。

谢谢大家!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

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中国报道杂志记者:

我是中国报道杂志记者。如何确保中省出台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有关政策加快落地?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茹广生:

省住建厅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部门,加快推进中省各项政策尽快落地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推动有关政策尽快落地,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明确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改革要求,率先简化住建部门内部流程。特别是要在省厅十七条措施基础上,出台更优化、更省时、更方便企业办事的具体措施。据我们了解,省厅文件出台后,不少地市住建部门如西安市建委、安康市住建局等单位针对本部门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制定具体优化措施。

二是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共同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先后多次协调各成员单位意见,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会同省发改、消防、人防部门出台《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实施意见》和《关于认定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的通知》。

三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在省营商办指导下加大考核力度。特别是为推动各项改革措施加快落地,会同省统计局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考核标准》,大大增加了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地的考核权重,进一步以考核传递压力。在具体考核工作中,通过严格查验项目审批资料、实地督导核查等方式,检查中省政策文件有关规定是否真正进入审批流程,确保出台的政策转化为营商环境的真正提升。

华商报记者:

我是华商报记者。据了解,并联审批是解决群众办事进门多、用时长的有效手段,请问建设项目审批主要通过哪些措施来推动并联审批?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茹广生:

并联审批是这次改革的主要方法,具体来说从这四个方面落实。

一是推行并联评价评审的办理方式。可以由拥有多项技术咨询资质的同一家或几家咨询服务机构,同步编制从立项到环评等各类评价报告。也可以采取同一阶段的评审事项统一组织并联评审,一站式完成多项评价评审工作。二是推行施工图并联审查的方式。就是通过整合图审机构,变之前住建、消防和人防等行业“串联”审查为“并联”审查,消防、人防不再单独进行相关技术审查。三是推行联合踏勘的办理方式。就是对需要两个以上审批部门进行现场踏勘的,由牵头部门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统一进行现场踏勘,由窗口一次性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四是推行联合验收的办理方式。就是对涉及规划、消防、人防、档案等部门和单位的验收测量事项,由建设单位委托测绘机构进行竣工综合测绘,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竣工综合测绘报告等材料,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在具体操作上,要求各地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服务窗口,集中相关职能部门业务,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行模式,统一接件、统一出件。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同时,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将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事项、手续和环节纳入系统平台进行一口式、同步并联办理,推行申请材料、审批证照和批准文件电子化,集成相关基础信息、投资项目信息、办理过程信息、审批业务数据,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信息资源实时共享。

三秦都市报记者:

我是三秦都市报记者。省环保厅采取哪些措施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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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郝彦伟:

环评制度大家都有一定的了解,从编制环评文件到报批、审批环评文件周期很长,从国家层面目前也在加大改革力度,把编制的条件、编制的要求进行瘦身,为建设单位留出一定的时间。另外,加强审批优化服务,把审批提速。按照国家要求努力去做。法律规定环评报告书的审批时间是60个工作日,我们今年1—7月压缩到31个工作日,削减的时间基本上达到了一半。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间,法律规定为30个工作日,我们1—7月平均用时19个工作日,比法定工作日节省了1/3。

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来优化提升环评审批工作。

一是国家对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出台了新的规定,我们在第一时间严格执行。比如说现在房地产项目,国家已经实行了登记表管理。登记表不实行审批,建设项目可以在网上自主完成登记备案,我们更多的时间用来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扬尘管理,是否在建设过程中遵照法律法规规定,噪声控制不同阶段都有要求。

二是目前正在报请省政府,把省市县三级环保权限做调整,该放的由省上和市上往下放,另外,对重污染行业坚决上收,上收的目的是严格控制这类重污染行业环评审批。下放的部分,对建设项目来说一定能够起到很大的帮助,审批时间上会有提速。

三是过去专门出台了《加强环评制度改革的意见》,从审批管理、规划环评以及过程监管七个方面,按照国家优化“放管服”的要求,在环评领域进行了制度性的改革。

四是所有过程要进行监管,目前,我们实行了两个平台,一是所有建设项目通过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所有的项目受理之后,如果不按时间批出去,平台上都会有详细的记录。二是通过陕西省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单位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进行登记,通过这个平台实现了并联审批。过去我们在批环评的时候需要先有立项文件,有些部门比如国土发证的时候需要环评报告文件,通过并联审批大家各自完成各自的,到最后一个环节都齐全了,最后项目开工建设。通过以上工作,我们过去做了一些,下一步继续加大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中国品牌杂志社记者:

我是中国品牌杂志社记者。国土资源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主要采取哪些工作措施?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管理处处长张勤利:

工程建设项目最重要落在土地上,作为国土厅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加强领导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配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在建设用地预审方面。着力在“优化和改进”上下功夫。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最大限度减少重复审查。明确在建设用地预审环节只重点审查土地规划和用地标准。二是最大限度简化申请材料。涉及规划修改的只要求编制规划修改方案,并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前完成规划修改听证、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和专家论证等工作。同时不再要求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材料。三是缩小城市批次用地预审范围。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第二,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方面。着力在“规范和完善”上下功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行资质和项目备案制度、评估项目管理实行“谁备案、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制度,评估报告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同时完善内部会审、管理月报和管理奖惩制度,着力提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效能。

第三,在用地审查报批方面。着力在“简化和放权”上下功夫,报省政府审批的城市分批次用地报批材料,由目前的21项简化保留8项;报省政府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由目前的29项简化保留10项;报国务院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由目前的33项简化保留16项,这16项也是国家要求必须提供的报价材料。精简后,除了简化保留审查事项,其他审查事项全部下放到市级。同时,通过建立和加强考核评估、定期核查、定期通报、责任追究等机制,确保这项改革“放得合理、管得到位、服务优质”。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