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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10-11 17:39:00 来源:陕新发布

10月11日上午10时,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邓宴郦女士,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技术组组长薛旭东先生出席,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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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环保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要求和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自2017年7月启动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对于摸清全省生态环境“家底”,准确判断当前环境形势,服务环境经济决策具有重要意义。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邓宴郦女士、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技术组组长薛旭东先生,将向大家介绍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邓院长介绍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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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邓宴郦: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向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记者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感谢大家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关情况。

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目的意义及总体部署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调查,是在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下决心去产能调结构、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短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大背景下组织实施的一项系统性工程,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摸清建设“美丽中国”生态环境家底的一次实际行动。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目的在于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经济综合决策提供依据。摸清污染源家底,对于准确判断当前我国环境形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针对性的制定改善环境质量措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成立了由国务院主管环保工作的副总理担任组长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

这次普查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普查对象为全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本次普查分三个阶段完成:2017年开展前期准备,成立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和前期技术准备;2018年完成清查建库、普查试点和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总结与验收、成果发布与应用。

本次普查将形成三个主要成果,即“三个一”:一套真实的、能够反映全国和不同区域、流域环境形势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一套可动态更新的污染源名录库电子地图和一套科学的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

二、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普查,我省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基本原则实施,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普查工作。各市(区)、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本区域污染源的普查工作。

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和填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报表填报工作。要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专项调查成果,借助购买第三方服务和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效率。发挥科研院所、高校、环保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普查工作。

在经费保障方面,按照分级保障的原则,本次普查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分别负担,省级经费由省财政厅按预算要求列入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省以下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在质量管理方面,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覆盖普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普查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按照依法普查原则,严厉惩处普查违法行为,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2017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由统计局、环保厅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20个省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2017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2018年7月底前完成了全省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和试点工作,目前,我省普查工作进入入户调查阶段。

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以来,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长、分管副省长先后对普查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高标准抓好普查工作落实。省政府分别于2018年4月19日、8月31日召开了两次全省视频会议,对普查清查和入户调查两个重要的阶段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我省的普查工作也得到了国家普查办的充分肯定,4月26日生态环境部翟青副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现场暨视频会议上先后6次点名表扬陕西,5月15日《中国环境报》报道我省普查清查情况后,翟青副部长又做出专门批示;8月24日生态环境部李干杰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对陕西前期准备及清查工作给予了通报表扬,目前,陕西的普查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三、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具体做法

通过科学筹划、部门联动、上下合力,有序推进,我省已圆满完成了前期准备及清查工作等阶段性任务,目前,入户调查有序推进。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组建机构,健全制度,为普查提供保障。省普查办设在省环科院,省环科院抽调了22名业务骨干专职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全省12个市区、107个县(区)都成立了普查机构,共落实普查工作人员2668名,其中专职人员986名。市县两级均落实了办公场所,共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10890名,其中普查指导员2446名,普查员8444名。组建了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家咨询委员会,选聘了环保、农业、水利、档案等相关行业和领域的22名权威专家,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保障。省普查办建立了双向联络制度、工期倒排制度、通报制度、督办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20余项工作制度,为全省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出台方案,推进试点,为普查积累经验。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咨询论证的基础上,2017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我省的普查方案在国家方案的基础上,立足陕西全省区域产业特色和环境质量现状,紧扣关中、陕北地区能源化工行业和陕南地区有色金属行业的分布特点所造成的污染现状,以及作为果业大省存在的水果套袋等污染问题,将陕北、关中和陕南的特征污染源调查列入普查方案,实现了《方案》在陕西省的因地制宜。

我省的铜川市是国家确定的五大类污染源全内容试点市,根据《普查方案》特点,又确定了西咸新区、榆林市靖边县、咸阳市彬州市、安康市旬阳县作为省级试点,明确了我省 “1+4”的试点模式。截止目前,铜川市圆满完成了入户调查前“先行先试”工作,验证完善了国家各类源报表制度,2018年3-7月份国家普查办三次到铜川调研对铜川市的试点工作予以充分认可。省级试点区县在前期准备、清查建库等方面也都为全省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出了示范。

三是不重不漏,全面清查,为普查打好基础。清查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基础,在清查阶段本着“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确保全省各类污染源全部纳入调查。2018年初国家下发我省的清查底册为86251家企业,其中工业企业72541家、农业企业13710家,在此基础上,省普查办会同工商部门新增57000家,最终形成了陕西省143251家企业的名录库,其中工业企业97309家,农业企业45942家。经过全省各级普查机构5个月的扎实摸排清查,最终确定纳入入户调查对象为46995家,其中工业源2619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8403家、生活源锅炉4541家(7767台)、入河排污口2857个(其中规上入河排污口507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769家,形成了清查名录库,并于7月份上报国家普查办,顺利通过了数据审核完成了陕西省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

我省伴生放射性矿普查由省辐射站承担,从2017年开始通过收集名录与国家底库名录进行逐一比对,初测企业共2010家,最终确定普查详测企业50家。

四是广泛宣传,加强督导,为普查营造氛围。省普查办在省环保厅网站、两微,省环科院网站、《陕西环境》杂志和《陕西环境科技》报纸上开设普查专栏;建立普查QQ群和微信群;利用《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中国环境报》等先后数次报道我省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编印《快报专刊》、《环保快报》和普查《工作简报》共22期;制作了动漫宣传视频、普查知识问答手册、明信片,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借助“科技之春”宣传月和“六五”环境日集中开展普查宣传工作。指导各地市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广泛进行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普查氛围。

从2017年12月份开始,省普查办先后对全省12个市区70多个区县普查工作进行了58次现场指导,在清查阶段加大了督办力度,先后组织了市级核查、省级核查、各市交叉检查以及清查现场会,通过督办检查有力地推进了普查工作。

五是强化应用,规范档案,为管理提供依据。省普查办坚持边普查边研究边应用,参与了国家二污普农业源、生活源产排污系数的测算工作,配合了工业源多个行业系数的测算工作,并根据全省产业区域特点自立课题与普查同步进行环境现状研究,同时编制《普查与决策》加强普查阶段性成果的应用,为省政府、省环保厅的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清查阶段就全省生活源锅炉的调查情况,于2018年6月份编印了第1期《普查与决策》,提出了生活源锅炉整改工作建议,省政府将这一普查成果应用在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安排部署之中。

本着与普查工作同部署同管理同验收的原则,省普查办边普查边建档,于2018年5月份建成我省二污普档案室,同时与省档案局联合下发了《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5月15日,在重庆举办的全国普查档案管理培训班上,我省作为省级代表进行了普查档案建设经验交流。

四、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主要工作是入户调查和数据分析审核。入户调查是污染源普查的攻坚阶段和关键环节,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普查工作的成败。为此,2018年8月24日,国家普查办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生态环境部李干杰部长总结了前期准备工作,部署了入户调查任务。8月31日,省政府召开了视频会议,对全省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要求9月15日前全面完成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15日至10月31日完成入户数据采集,11月底前完成数据审核,2019年1月底前完成质量核查及数据上报。在入户调查阶段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技术培训。在清查阶段采取逐级培训的方式,省级培训4场1200人次,市级组织50场4000余人次,县级组织377场10176人次参加培训,各级反复培训但技术掌握效果不是很理想。入户调查阶段省普查办决定采取“一杆子培训到底”的方式,由省普查办组织开展省级集中培训、市县轮训以及企业专场培训。采取视频授课、案例分析、问卷测试等形式扎实开展技术培训,全省共组织轮训近百期,培训总人数达12000余人,其中“两员”培训达到了全覆盖,企业培训率达到14%。

二是组织全面调查。入户调查阶段我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共划分了20620个普查小区,对各类污染源进行了区域定位,并将入户调查任务分配到普查小区,将普查员与各普查小区相对应,确保所有普查对象落实到小区落实到人,保证普查数据可溯源可核证。数据采集填报中,被调查对象是报表第一填报责任人,要按照技术方案和报表制度要求,据实填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信息,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现场数据核准并带回相关资料备案,随后进行逐级专网审核汇总,建立普查数据库,完善各类污染源档案。

三是加强质量控制。数据质量是普查的生命线,为了把好数据质量关口,省普查办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编制数据质控方案,明确了数据采集、数据审核及录入、污染物核算、数据汇总、数据质量评估及数据归档等方面的要求,实行全过程质控;二是建立六级审核制度,分别是企业自审、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县级、市级和省级审核,层层把关,落实责任;三是提前谋划全省数据核算工作,对接统计、住建、农业等相关部门,为下一步数据核算奠定基础。

四是强化调度指导。省普查办在入户调查阶段从10月10日开始实行日调度日通报,同步进行数据审核与质量控制,并督促进度确保按国家要求完成任务。根据各区县调查情况省普查办随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指导,目前已对西安、延安、咸阳、西咸新区等市区进行了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入户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纠正,提高入户调查的效率和质量。

五是持续宣传动员。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和新媒体作用,组建宣传矩阵,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面向普查对象、公众的各类宣传活动,推进普查进基层、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总结推广普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及时宣传先进典型,做好示范引导。

新闻界的朋友们,当前,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进入入户调查的关键阶段,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需要各级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分工协作,普查对象全力配合,社会各界和公众广泛参与,才能取得真实数据。以上是今天发布会的主要内容,请各位记者朋友为污染源普查做宣传。我们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

感谢邓院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单位名称。

  新华社记者:根据前面的介绍,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2007年,到现在已经10年的时间,请问这次的污染源普查和第一次相比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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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技术组组长薛旭东:

答:谢谢你的提问。10年以来,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环保需求和专业技术等方面都有了较大变化,这也使得两次污染源普查在目标、范围以及方法等方面也产生了较大变化,我们梳理了以下四点。

一是工作目标和总体思路不同。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是在家底不清的情况下开展的,主要是为总量控制目标和政策服务的,而这次普查是在生态文明建设常态化这样一个大环境下,以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控为目标,在本次普查过程中,我们会根据环境质量确认污染物,进而追溯污染源,然后科学核算它的排放量,最后将排放量与区域环境质量挂钩,形成一个闭合循环,使得普查更好的为环境管理决策服务。

二是普查对象和污染物不同。相较一污普,本次的普查对象增加了工业园区、农村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市政排污口、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内容。同时,污染物方面则增加了5种大气重金属,氨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更加贴合目前的环境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三是普查技术路线和普查方法不同。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名录库的获取采取的是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统一获取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和排放信息,污染物的排放核算主要采取产排污系数法,而本次普查名录库则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获取方式,分开获取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与排放信息,在污染物排放核算方面则采用多法核定,这些变化会使得数据的获取更加科学合理,准确性也相对更高一些。

四是质量控制和组织形式不同。在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中,对于数据的质量控制,我们主要采取现场核查和数据联合汇审的方式,这些审核工作都是工作人员去完成的,人为因素对数据质控存在一定的影响。而本次普查在质量控制方面则增加了联网直报、多级汇审等内容,联网直报是指数据一经填报即进入省级数据中心,并至少每日一次向国家数据中心进行同步,在入户调查阶段,会进行“企业自审、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省、市、县逐级审核”的六级审核,层层把关数据质量。组织形式上也有很大的变化,一污普为统一组织,分部门实施,而本次普查则更加强调国家和省级的投入,会尽量在国家和省级层面解决问题,如省级建立普查数据平台并统一采购手持移动终端等,这些使得基层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我们同时也鼓励第三方参与,这样更易形成社会合力。谢谢!

三秦都市报记者:

请问为什么要做清查?清查阶段是如何确定各类污染源数量的?最终纳入入户调查的各类污染源分别是多少?

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邓宴郦:

答: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很好,因为类似于人口普查并没有清查这个环节,污染源普查为什么却要进行清查,打个比方,如果说污染源普查相当于给企业进行体检,清查就是确定体检对象,入户调查是做各种指标的检查。因此清查是污染源普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基础性环节,其目的就是要保证所有的调查对象应查尽查,不重不漏,这也是我们清查的基本原则。

如何确定污染源数量?污染源数量的确定也就是建立普查名录库,二污普名录库的建立不同于一污普,一污普名录库是自下而上一次性填报同时建库,一污普也没有清查这个环节。二污普名录库的建立采取的是上下结合的方法,在国家层面,2017年国家普查办会同国家工商总局、统计局、电力部门形成了2017年4月份前工业和农业企业的清查底册,于2018年初下发到省级;在省级层面,省普查办会同省工商局,将2017年4月份到12月份的企业数据全部汇总,形成陕西省的清查底册,下发到市级;在市县层面,开始进行地毯式排查现场核实。在这个过程中有两个环节,一是对清查底册中不符合清查要求的企业予以核减,二是在现场排查过程中发现不在清查底册中,但是符合清查要求的排污企业予以核增,经过排查最终确定各类污染源数量形成全省名录库并上报国家普查办,因此,我们的污染源数量是中、省、市、县、乡镇(居委)上下结合、多措并举确定的。

最终纳入入户调查的各类污染源的数量,通过前期扎实的清查工作,全省最终确定纳入入户调查污染源共46995家,其中工业源2619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8403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769家、生活源锅炉4541家(7767台)、入河排污口2857个,其中规上入河排污口507个;我省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初测企业2010家,最终确定普查详测企业50家。谢谢!

腾讯大秦网记者:

入户调查是普查的重要内容,请问关于这项工作进行了哪些准备?目前全省入户调查工作进度如何?下一步有哪些工作安排?

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技术组组长薛旭东

答: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内容也是比较多,入户调查是普查的关键内容,工作质量直接关系普查成败,下面我从三个方面给大家分别介绍一下。

关于我们入户调查的准备工作,全省最终确定纳入入户调查的对象是46995个,其中工业污染源就有26199家,整个工作量还是非常大的,而且我们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这项工作。为了把入户准备做扎实,我们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8月31日省政府召开视频会议,主管副省长出席并对全省普查工作做出了指示,省环保厅冯厅长对全省入户调查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各类主体的责任,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重新核实两员。针对在清查阶段有的两员参加了培训没有参与清查工作,开展普查的没有进行培训的情况,我们对全省两员进行清理核实,为入户阶段的人员培训和数据溯源打下了基础。三是试填普查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培训班结束后,我们的7名技术骨干分3组赴试点地区,选择水泥、火电、石化、煤化工、有色金属等全省典型行业,进行普查报表试填,同时及时总结归纳入户调查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和工作流程,为后期省级培训提供案例分析资料。四是开展全员培训。入户调查阶段,省普查办直接培训到两员和企业,采取省级集中培训、市县轮训以及企业专场培训等方式保证培训质量,全省培训12000余人,同时在培训中将之前我们试填的报表做成案例给大家进行解析,使我们的培训更加具有针对性,为高质量完成入户调查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于全省入户调查的工作进度,现阶段正在开展紧张的入户调查工作,我们压实各类责任主体普查责任,严格按照“企业填报、多级审核”的要求采集报表数据。目前,各县、区都在进行报表填报,为了按时保质完成这项工作,很多县、区十一节假无休,工作人员也是非常辛苦。截止10月10日,全省共完成8563家普查对象的信息填报,各项工作都在按照入户调查的整体安排稳步推进。

关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为了确保入户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下一阶段我们的主要工作包括这些方面内容。一是确保工作进度。我省采用“以大带小、以国带私”的形式进行普查报表的填报,利用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环保管理较为规范的优势,为一些技术力量薄弱的小企业规范填报打下基础。二是强化技术指导。一方面我们通过QQ群、微信群进行技术答疑,解决市县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针对我省行业特点,我们选择了重点排污和面广量大的行业制作普查样表,指导基层填报工作,目前我们已经制作了火电、水泥、粘土砖瓦制造等行业以及污水处理厂和加油站的样表下发各地市,其他样表也将陆续下发。第三是严把数据质量。我们制定了普查质控方案,实行全过程指控,并严格落实企业、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县级、市级和省级普查办多级主体责任,把控各环节的数据质量,同时加强数据的审核,特别是在报表质量方面,重点检查报表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纠正,同时归纳整理后形成工作要点在全省进行明确,使全省普查工作少走弯路,切实提高入户调查的效率和质量。谢谢!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