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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榆林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4-28 15:37:11 来源:陕新发布

   2019年4月26日下午,由榆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指导,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举行了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新闻发言人李生伟主持,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减排办主任冯学付、污染防治科科长高凌出席发布会,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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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新闻发言人李生伟: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以无定河流域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生态系统整治,扎实开展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流域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我市近年来尤其是2018年以来水污染防治情况。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榆林生态环境保护局减排办主任冯学付、污染防治科科长高凌,以及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省驻榆有关媒体和榆林传媒中心记者应邀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下面请冯学付同志介绍我市近年来尤其是2018年以来水污染防治情况及下步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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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减排办主任冯学付: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下面,我就全市水污染防治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成效一:水源地保护成效明显

一是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全市共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8个,其中市级水源地4个,1个地表水源,3个地下水源。县级水源地14个,8个地表水源,6个地下水源。2018年度,市、县两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二是水源地环境隐患全面整改。全市18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部完成报批,划界立桩、警示标志、宣传牌设立,围栏等安全隔离防护措施基本完成,植树造林涵养水源等保护措施在进一步完善中。2018年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中,我市是全国7个、全省唯一一个100%完成整改任务的城市,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充分肯定与表扬。三是调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结合红石峡水源地供水变化实际情况和当前环境保护管理要求,2018年5月调整了红石峡水源地保护区,9月份获省政府批复。

成效二:地表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全市共设国、省控监测断面15个。国控断面11个,省控断面4个。其中,黄河干流上分布2个,窟野河及其支流上分布5个;秃尾河1个,无定河干流3个,榆溪河3个,红碱淖1个。

近年来,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2018年度,15个断面的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平均浓度较同比分别下降27.03%、13.34%和22.92%,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3.3%,上升33%。特别是窟野河温家川断面,无定河米脂、辛店断面,榆溪河刘官寨及鱼河断面水质提升至Ⅲ类,创历史最好水平,改善程度前所未有。

今年一季度,15个国、省控断面的氨氮、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分别为0.58mg/L和12.24mg/L,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25.03%和23.81%。总磷平均浓度为0.1mg/L,与去年同期持平。

成效三:水环境监测网络构建完成

15个国、省控监测断面不足以全面反应全市河流水质状况,为分析各河流污染成因,配合“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我局制定监测方案,明确了各断面,各水源地的监测主体、监测频次和监测项目。2017年,增设监测断面20个;2018年增设3个。自加压力,于2018年底前建成孤山川入黄口、乌兰木伦河石圪台、佳芦河入黄口、芦河入无定河口、大理河入无定河口市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5座,建成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5座,填平补齐2座。

截至目前,全市已形成38个断面,12座水质自动站覆盖全市的水环境监测网络,为水质分析、污染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成效四:政策法规体系已经形成

针对无定河流域跨县区污染情况,促进上下游协同治水,我局制定了《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办法》,构建了无定河流水污染补偿机制,今年一季度补偿资金达217.4万。补偿办法实施后,无定河支流芦河河口庙断面水质由劣Ⅴ类提升至Ⅳ类。同时,制定的《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复,今年10月起实施。

二、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水污染防治法》要求,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跨界污染严重。黄河碛塄断面受上游山西省朱家川河水质影响较大,清涧河折家坪断面受上游延安子长跨界污染,今年1—3月份呈劣Ⅴ类水体,直接影响我市的水质考核。二是备用水源短缺。《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单一水源供水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但我市属缺水地区,难以找到合适备用水源。三是治理资金短缺。由于我市地域广,人口分散,建设村镇污水处理成本过高,存在“建不起,也用不起”的制约,广大农村地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深入实施各项治理措施,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一是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按照新修订的《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完成全市13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提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充分释放环境容量。二是扎实开展无定河水污染补偿。严格执行市政府印发的《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办法》,通过资金补偿,促进上下游县区协同治水。三是深入实施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巩固榆林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全面排查县级城市黑臭水体,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逐个销号。同时,开展农村黑臭水体调查工作,编制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和治理方案。谢谢大家!

   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新闻发言人李生伟:

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

榆林传媒中心记者:

我市今年计划安排13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请问新的排放标准和原来执行的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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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科科长高凌:

去年12月,省政府颁布了新修订的《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原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相比,日处理能力大于2000吨的污水处理厂,氨氮排放浓度在水温高于12℃时执行1.5mg/L,低于12℃时执行3mg/L的标准限值。COD排放浓度由50mg/L提升至30mg/L,BOD排放浓度由10mg/L提升至6mg/L,总磷排放浓度由0.5mg/L提升至0.3mg/L。

今年,计划完成全市13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提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充分释放环境容量,有利于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榆林传媒中心记者:

《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办法》是基于什么原因制定的,现在又是如何实施的?

   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科科长高凌:

无定河是全市最大的河流,河流长,跨度大,存在着“上游排污,下游遭殃”现象。为促进上下游协同治水,去年我们制定了《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办法》。本着“谁污染,谁补偿;谁保护,谁有奖”的原则,对出境断面水质劣于控制要求的县区进行经济处罚,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且明显改善的县区进行奖励。

今年1季度,补偿资金达到217.4万,通过补偿无定河流域水质明显好转。芦河、大理河等支流的水质有了明显提升,特别是芦河河口庙断面水质由过去的劣Ⅴ类提升至Ⅳ类。

榆林传媒中心记者:

当前,榆溪河的黑臭水体已经消除,其他河流的黑臭治理有没有具体的计划?

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科科长高凌:

2017、2018两年,市委、市政府就榆溪河黑臭水体进行整治,完善污水管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污水处理量。榆溪河刘官寨、鱼河断面水质首次提升至Ⅲ类。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在黑臭水体专项督查时给与我市充分肯定。榆溪河黑臭水体治理为全市黑臭水体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

随着城镇化发展,干支流农村地区污水排放量日渐增加,水污染有从城市向农村蔓延的趋势。下一步,我们将对各县城,乡镇地区的河流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编制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和治理方案。

   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新闻发言人李生伟: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