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陕西举办“陕西脱贫攻坚”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介绍2019年陕西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情况

时间:2019-04-29 16:11:03 来源:陕新发布

   4月29日上午10时,陕西省扶贫办与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共同举办“陕西脱贫攻坚”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邀请陕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戈养年先生,陕西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冯雨女士,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曹天刚先生,社会事务处副处长彭立先生出席,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主持。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扶贫办与省政府新闻办共同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是“陕西脱贫攻坚”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一场。我们邀请到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戈养年先生,请他向各位介绍《2019年全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冯雨女士,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曹天刚先生,社会事务处副处长彭立先生。

下面,首先请戈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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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戈养年: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有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事业保基本、兜底线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为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别是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一系列政策,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4.13万户、84.48万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990元;共保障农村特困人员12.23万人,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6000元,均稳定地高于扶贫标准。健全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每年惠及生活困难残疾人77.28万人、重度残疾人36.77万人,年均发放补贴资金10亿元。为29750名农村留守儿童落实了监护责任人,10235名孤儿和1013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施分类保障,实现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目前全省共有乡镇儿童督导员1443名,村(居)儿童主任19846名。

二、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民政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论述和中省决策部署,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制定印发《2019年全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方案》,着力为贫困群众构建“六张保障网”。同时,大力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在加强贫困地区农村自治组织建设、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汇聚公益慈善和社工人才力量以及强化民政公共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方面助推脱贫攻坚,确保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一是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切实兜住兜牢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截止4月中旬,已下拨中省农村低保补助资金24.8亿元,全省共保障未脱贫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约132155户、322533人,保障未脱贫建档立卡特困人员95867户、102685人,占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总人数的54.8%。一季度,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残重病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共8863人。

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有效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急难”问题。一季度,实施农村临时救助18.5万人次,支出资金1.7亿元,确保了农村贫困群众不因意外突发性困难影响脱贫。持续推进“救急难”工作,一季度通过“救急难”基金募集社会资金13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04人,支出229.5万元。

三是全面落实政策,特殊群体得到有效救助和关爱保护。下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1118万元,孤儿生活保障经费8224万元。将“明天计划”资助对象从福利机构内的孤儿扩展到所有孤儿和年满18岁仍在校就读的孤儿。为全省45.8万农村留守老年人建立信息台账,实施动态管理。下拨省级补助资金3.5亿元,对各地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给予补助。

四是围绕脱贫攻坚,全面加强贫困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助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00个,年内下发《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强管理、促融入”工作落实,助力脱贫攻坚。4月18日民政部于宝鸡市召开“全国脱贫攻坚重点地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我省加强贫困地区基层政权建设的做法,在大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五是强化苏陕扶贫协作,积极组织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持续推进苏陕社会组织扶贫协作,面向10个深度贫困县(区)开展了扶贫协作项目征集活动,对已签约的54个项目进展情况实时跟进。全省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组织达到7983家,各自发挥特长优势,在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和志愿服务等领域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5亿元,帮扶贫困群众46万余户。

三、下步措施

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民政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围绕兜底脱贫攻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按程序审核审批后,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强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核对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确保精准认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全面建立立乡镇(街办)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完善“分级审批”“先行救助”办法,提高临时救助的时效性。

二是着力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计划下拨资金1亿元,对全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施分类保障。下拨资金700万元,支持未脱贫的10个深度贫困县(区)以及革命老区县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500万元,为困难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矫形器等各类康复辅具。

三是狠抓“四个专项行动”助推脱贫攻坚。计划下拨资金4500万元,资助建设30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大力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到2020年,力争每个农村社区至少有1个农村经济服务类社会组织。持续推进第二批39个苏陕社会组织扶贫协作签约项目全面实施。安排200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对革命老区县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和特困人员、孤儿新生进行资助。优先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55周岁以下的妇女安排到民政公共服务机构工作,帮助其早日脱贫。

四是集中力量支持贫困县脱贫摘帽。继续对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县(区)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给予倾斜。加大省级财政资金和福彩公益金对深度贫困县(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补助力度,取消深度贫困县(区)县级财政配套,切实减轻深度贫困县(区)的财政压力。对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及时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列入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向深度贫困县(区)增加10%。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300万元,对深度贫困县(区)和今年计划摘帽县的贫困家庭妇女和困境儿童进行慰问。

五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关于“加快完善低保、医保、医疗救助等相关扶持和保障措施,用制度体系保障贫困群众真脱贫、稳脱贫”的指示精神,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针对2020年全面脱贫之后如何有效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深入开展工作调研,了解基层情况,强化系统研究,加强政策储备,确保兜住兜牢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承担着重要的兜底保障职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引领,坚决贯彻中省决策部署,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奋力推进,为打赢我省脱贫攻坚战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一起回答大家的问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阳光报记者:

我是阳光报记者。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是多少?认定条件是什么?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曹天刚:

针对因残致贫的残疾人群体,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精神,我省于2016年1月开始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即残疾人两项补贴。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以及残疾等级为三级以上的低收入残疾人和其他困难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18周岁以下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每人每月60元;对残疾等级为二级以上且需要经常照护的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种补贴。对享受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陕西农村报记者:

我是陕西农村报记者。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省农村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有的甚至演变成了困境儿童,民政部门如何掌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信息?如何关爱保护这个弱势群体?

社会事务处副处长彭立:

陕西省是农业大省,是农村劳务输出大省,农民外出务工是农民增加收入的主渠道,由此伴生的农村留守儿童成为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就如何掌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的问题,我们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由省民政厅牵头,于2016年开始,指导各地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农村留守儿童大排查。二是结合民政部建立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针对排查出的数据逐个进行录入。于2017年底,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均已录入系统中。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不满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138590人,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我们也做了一些工作。

第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民政厅为牵头单位,教育、公安、妇联、共青团等28个部门成员单位组成了农村留守儿童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共同参与。我们先后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两份文件,从省级层面对此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第二,开展专项救助行动。联合省公安厅、教育厅等部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从2015年10月开始,与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截至目前共对29750名没有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签订了监护责任人责任书,对3086名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进行落户,同时对451名失学辍学儿童进行了劝复学。

第三,加强基层儿童服务关爱建设。一是建立了信息管理系统,成立了由县、乡、村三级关爱保护网络,现在全省总共成立乡镇儿童督导员1443名,村级儿童主任19846名,全省进行了全覆盖。我们多次对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级儿童主任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进一步能够掌握工作职责,确保儿童精准识别、精准关爱。同时,近两年先后下拨资金2953万元,对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机构建设进行了改扩建,进一步完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各界导报记者:

我是各界导报记者。近期,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行动计划)的通知》,请问,该《通知》出台后,会对脱贫攻坚工作产生什么意义?

陕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戈养年: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就“两不愁、三保障”作出重要指示。我们对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进行改造,就是要使特困人员达到“两不愁、三保障”。

农村特困人员是目前社会最困难、最弱势的群体,也是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对象中的重中之重,尤其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加大力度加快推进我省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能力,特别是对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全省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大部分都是过去建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加快改造设施,加快能力建设是我们当前解决这些人员两不愁、三保障迫切的任务。4月23日,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紧紧围绕深度贫困县(区),以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为目标,以提升供养服务机构兜底保障能力为主线,立足兜底线、补短板、提质量,坚持需求导向,明确加大中省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取消深度贫困县(区)县级财政配套要求。同时要求各地按照《“十三五”社会兜底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科学制度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改造方案,使供养服务机构单张床位面积、护理型床位、无障碍设施、应急呼叫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等条件必须满足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照料护理需求。到2020年,我省每一个深度贫困县至少建立一个县级供养服务中心,护理型床位达到70%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将超过50%。

 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记者:

我是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民政部门作为脱贫攻坚八办三组成员单位,请问如何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陕西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冯雨:

民政部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视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为民政脱贫攻坚的核心工作内容,着眼“不愁吃、不愁穿”政策目标,确保兜住兜牢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 经个人申请、按程序审核审批后,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2016年以来,我省先后三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最低限定保障标准从2500元/人年提高到2018年3990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5500元—6000元/人年,均稳定地高于扶贫标准。实行“渐退帮扶”,对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保家庭,按原政策继续给予一定时间的最低生活保障,其中,残疾人低保家庭在此基础上可适度延长救助时限。截至今年一季度,全省共有5.8万人享受了“渐退帮扶”政策,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实现了“两不愁”。

二是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针对人情保、亲情保等现象,指导各地对近两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体的家庭真实境况进行了全面排查,集中办理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严查农村低保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018年全省共查处农村低保中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35起,有效遏制了少数地方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着力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托底保障能力。2018年,通过中省基本建设投资和福彩公益金安排7234万元,资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14个;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1000万元,用于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改造;安排资金6090万元,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维护经费给予补助。开展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

四是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将所有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个人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全面推进“救急难”工作,注重在个案救助方面兜住底。2018年,全省通过召开县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一事一议”,实施临时救助2283人次,支出资金1196.98万元,次均救助5243元。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今天发布会现场还邀请到了省扶贫办、省残联有关负责同志,记者朋友们如果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和他们沟通交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