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陕西举办“加强诚信陕西建设 提升诚信建设水平”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

时间:2019-05-21 15:52:30 来源:陕新发布

5月21日上午10时,省委宣传部与省委文明办共同举办“加强诚信陕西建设  提升诚信建设水平”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邀请省民政厅副巡视员朱圣根先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春福先生出席,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张竞怡主持。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张竞怡: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委宣传部与省委文明办共同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是“加强诚信陕西建设  提升诚信建设水平”系列发布会第三场,我们邀请到省民政厅副巡视员朱圣根先生,请他向大家通报全省非法社会组织和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春福先生。

下面,首先请朱圣根先生介绍情况。

省民政厅副巡视员朱圣根: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2018年以来全省非法社会组织和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一、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组织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超过80万家,我省有2.9万家。在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公益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声誉,损害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

为治理非法社会组织诚信缺失乱象,省民政厅联合省公安厅,从2018年4月份开始在全省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排查出非法社会组织809家(自行解散51家,劝散257家,取缔320家,引导登记181家),其中打击冠以“中华”“中国”“全国”的非法社会组织10家,取缔利用“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4家,形成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高压态势。

(一)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了良好的打非整治宣传氛围。将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依靠人民群众作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基础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在购物广场、公园、车站等人流聚集区集中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六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媒体、进场馆、进社区乡村),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海报、悬挂横幅,以及利用沿街LED屏和电视、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非法社会组织的危害、特点、辨别方法和举报方式,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监督意识。期间,共接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线索425条,为打击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摸底排查,让非法社会组织无处遁形。组织乡镇、社区开展拉网式“非法社会组织大排查活动”,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工作人员上街、入户巡查,对街道小区内的社会组织登记造册,核实登记注册情况,深挖细查非法社会组织,使其无生存之地。例如,渭南市依据在排查中发现的“中国三农为农民办理养老退休”宣传彩页为线索,排查出涉嫌诈骗的非法社会组织“中国三农西部农业养老中心”。

(三)联合执法从严查处,形成打击整治的高压态势。各级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分级负责登记体制基础上,注重与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合行动,共享信息,协同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变“单打一”为“组合拳”,加大打击力度,共查处非法社会组织577家,追缴冻结赃款276万元,公安机关依法抓捕46人。例如,宝鸡市民政局、公安局联合查处了打着“精准扶贫”旗号进行诈骗的非法社会组织“为人民服务精准扶贫基金会”,依法抓捕犯罪人员20名,冻结赃款200余万元;汉中市民政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查处了伪造社会组织证书、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汉中市张继中医大药房”。

二、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一)明确工作重点任务。省民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我省开展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一是惩治诈捐、骗捐、冒用慈善组织名义组织捐助活动的情况;二是惩治慈善组织违法违规使用善款等行为;三是禁止慈善领域存在诚信缺失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慈善表彰评选。

(二)完善投诉举报机制。一是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传真、邮箱,接受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对慈善组织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善款行为进行举报。二是在“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失信投诉”专栏中增设“慈善捐赠领域”分类项。三是通过“陕西民政”网中“厅长信箱”、“留言咨询”受理“慈善捐赠领域”群众投诉与举报信息。省民政厅在2018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专项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专项工作中尚未发现慈善组织违法违规使用善款的行为,尚未收到有关诈捐、骗捐、冒用慈善组织名义组织捐助活动和慈善组织违法违规使用善款的群众举报线索。

(三)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省民政厅结合《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题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2018〕33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12号),印发了《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建立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的通知》,明确要求对慈善捐赠领域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慈善组织在评估等级、公益性税前资格扣除、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奖励、发起设立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等进行限制。同时,组织召开陕西省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推进会,200多家省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当场签订了《陕西省社会组织诚信承诺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巩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取得的成果。2019年,我省将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重心由线下转到线上,重点整治通过互联网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一是利用民政部开发的全国社会组织执法监察系统,对网络上发布信息的社会组织与数据库进行实时比对,做到早发现、早排查、早处理,及时消除隐患。二是加大对危害较大的非法社会组织的责任人进行失信惩戒。目前,我们已在信用陕西的失信投诉专栏中增加了非法社会组织的投诉模块,并向信用陕西推送了第一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名单,将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征信中。三是结合民政部即将正式公布的《关于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对情形严重的责任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形成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氛围,全面治理社会组织领域的诚信缺失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一是强化规范引导。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针对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工作,规范慈善捐助,引导社会组织尤其是慈善组织,依法依规使用善款。二是加大监督力度。结合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年度检查、专项抽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等级评估等专项工作,对慈善组织募捐活动严格把关,重点排查,认真对违法失信名单的慈善组织、慈善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统计和梳理,建立慈善捐赠信用黑名单,并定期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及时在“信用中国(陕西)”等网站发布。三是形成惩戒合力。配合人民法院将被依法判定在慈善捐赠相关活动中承担责任的捐赠人、受益人列入黑名单;配合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的假借慈善名义或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自然人、法人等列入黑名单,强化部门之间、地区间失信主体信息互联互通,推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们一起回答大家的提问。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张竞怡:

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记者:

非法社会组织严重损害社会组织公信力,具体危害表现在哪些方面?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春福:

近年来,我省社会组织整体发展较快,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未经依法登记,擅自使用社会组织名称,以服务国家战略、对接资金项目、颁发奖状证书等方式进行非法敛财,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还有的以“维权”、“宗教活动”、“民族关系”等名义开展活动,蛊惑人心、煽动群众,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破坏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环境,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影响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必须依法坚决打击。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要标本兼治,铲除非法社会组织的生存土壤。一方面,要提高社会大众对非法社会组织知晓度。向记者朋友们普及一下,现在微信使用很普遍,民政部开设了“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左下角 “我要查询”,即可实现精准查询。社会组织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同人的身份证号码一样具有唯一性,登录查询某社会组织就会出现相应的查询信息,如果没有查询出来,基本可以确定是非法的。省民政厅组织各级民政部门在5月份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通过走访入户、发放彩页、栏目板报以及设立宣传站点等方式,进村组、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广泛宣传非法社会组织和非法集资的危害、特点、辨别方法和举报方式。另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与宣传部门对接,加强电视媒体、期刊广告等宣传途径对涉及社会组织宣传的审核,阻断非法社会组织的传播途径,最大程度的削弱非法社会组织危害和影响,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

 西北信息报记者: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不断出现,如何正确判断社会组织是否为非法社会组织?

 省民政厅副巡视员朱圣根:

我们经常讲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均视为非法社会组织。从冠名上看,非法组织往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联合国”等“高大上”的名头。从业务范围上看,非法社会组织善于“蹭热点”、打“擦边球”,往往跟风国家战略,使用“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一带一路”等社会公众关心的热词。从组织形式上看,非法社会组织有的以“协会”“促进会”“联合会”“基金会”等传统社会组织的组织形式活动;有的以“委员会”“发展局”“中心”等类似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活动;还有的以“联盟”“合作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活动。凡发现符合上述命名规则的组织,可以登录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查询,经查询无结果的,就可以判断为非法社会组织。

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

近年来,慈善捐赠领域问题多发,民政部门将会采取哪些措施,有效对慈善组织捐赠行为进行规范?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春福:

民政部门将严格执行《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慈善组织发起人、负责人、业务范围、资金来源、章程等审查力度,视情进行实地考察或主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依法做好慈善组织认定、登记和公开募捐资格管理工作。一是慈善组织被民政部门认定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在网上公开筹款,一定要到民政部指定的相关平台。二是经常见到的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个人求助行为,不属于慈善募捐。三是慈善组织作为独立法人,依法承担完全民事责任,民政部要求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募捐活动时书面承诺活动的真实性。民政部门要结合年检、评估、专项检查等日常工作,加强对慈善组织和公开募捐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慈善组织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慈善活动及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工作,引导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传播正能量,着力营造健康规范的慈善氛围。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张竞怡: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