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陕西省公共法律服务纵深发展有关情况

时间:2019-12-11 15:26:00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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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上午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师建平先生,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李艾平先生,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马异文女士出席,介绍陕西省公共法律服务纵深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主持。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公共法律服务是由政府统筹提供的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推进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司法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师建平先生,省司法厅副厅长李艾平先生,省司法厅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马异文女士,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我省公共法律服务纵深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首先请师建平副厅长介绍相关情况。

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师建平:

各位记者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出席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非常感谢媒体朋友对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在,由我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作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6月23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公共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履行政府公共职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和工作支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更加迫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省委书记胡和平、省长刘国中、省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副省长胡明朗等省上领导对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做出了重要批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为统揽,践行便民利民宗旨,奋力追赶超越,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总任务、路线图和时间表。各地按照中省安排部署,狠抓目标落实,全面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不断推动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组合各种法律服务资源,探索形成了“12345”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陕西模式,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交流经验,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我省初步建成。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全面覆盖。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一站通”,依托司法行政业务用房、政府政务大厅、法律援助机构、司法所等独立用房和场所,全面建成临街一层无障碍、功能设置合理的117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28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974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让群众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就能享受“一站式法律服务”。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一线通,在全省建立了130个12348法律服务热线坐席,值班律师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规范、标准化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共接听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6万人次,接通率和满意度达到98%以上。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一网通”,陕西法律服务网、微信公众号、法网APP陆续上线运行,在线提供全省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地图定位、办事指南、法律援助、公证在线申请等多种功能,日均访问量上千人次。推行“网上公共法律服务社区”,开通农民工、退役军人维权绿色通道,招聘1200多名政治强、业务精、有奉献的法律服务人员进驻平台,运用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服务手段,提供远程法治教育、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切实消除偏远地区法律服务盲点。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坚持以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科学整合法制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仲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考试等职能,实现了法律服务提供方式由分散、单一向综合性、多功能、一体化的转变。建立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探索推行“一个顾问+一个微信群+一个自助系统”的服务模式,共建立了8652个微信群,560个法律服务自助系统,全省共有8690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了17022个村和2719个社区的法律顾问,采取线下律师值守、线上律师随时提供服务的方式,为群众打造一个“家门口”的法律超市。今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1.25万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1万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9万件,调解矛盾纠纷9.6万件,办理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事项26.8万件,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是公共法律服务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先后出台法律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助力“三个经济”发展等五个十条措施,组织法律服务机构与省级360个重点建设项目结对服务,采取预约服务、项目服务、驻点服务、协作服务、菜单式服务等创新型服务形式,对200多家重点民营企业开展公益法律体检,积极防范金融风险,为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已进入规范化建设的新时期,从“有没有”迈入到了“好不好”的新阶段。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两快、两全”和“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十二字”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不断开拓创新,推动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紧盯目标要求,准确把握公共法律服务的发展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改革创新,到2022年,公共法律服务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的目标全面实现,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建成,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明显提升。

二要加快推进融合,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的服务功能。以法律需求为导向,加快推动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相关法律服务“进驻”实体平台。推进“12348”热线平台省级统筹,建立一体化呼叫中心系统。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构建集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陕西法律服务网,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办”。

三要合理调整布局,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及未成年人和军人军属等作为重点对象,推动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扩大到低收入群体。开展地区帮扶,鼓励和引导中心城市法律服务机构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对口援建、挂职锻炼、交流培训、巡回办证、视频远程服务等形式支持偏远县区,使贫困地区的百姓都能享受普惠均等的法律服务。

四要积极开拓创新,努力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大力开展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组建法律服务团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和对外开放,在自贸区、港务区设立法律服务园区,为企业和公民提供更加便捷、更加安全的法律服务保障。

五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顺利推进。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把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统筹力度,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队伍建设、标准实施、服务运行等方面协调推进。

长期以来,各新闻媒体给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以极大关注和宣传,在此,我代表陕西省司法厅对大家表示诚挚的谢意!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关注报道,使这项民生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一起推动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快速发展,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感谢师建平副厅长的介绍。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

您好,我是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请为我们介绍一下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困难群众通过什么途径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李艾平:

今年6月23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途径有三种:一是可以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二是可以到案件受理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去申请,或者到我们在司法所设立的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社区、村组法律工作室去咨询法律援助申请事宜;三是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登录陕西法律服务网,或者陕西司法微信公众号,在法律援助服务栏中即可进行网上预约、咨询、申请。

法律援助提供的形式主要有五种:一是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二是刑事辩护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三是民事诉讼代理;四是行政诉讼代理;五是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我们对受援人提供的所有法律援助服务都是免费的,律师办案的补贴由政府承担。

 陕西日报社记者:

您好,我是陕西日报记者。临近年底,农民工讨薪维权难的问题时有发生,当前我省正在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请问省司法厅在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工作中,对农民工讨薪维权方面有哪些工作举措?

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马异文:

从近年来我省法律援助案件分析,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是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主要类型,占到了民事案件的30%以上。近年来,我厅紧紧围绕农民工法律需求和合法权益诉求,积极探索服务新思路,出台新措施,为农民工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一是健全完善农民工维权组织网络,我省在各市县区建立了117个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同时还在省、市律师事务所设立了20个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站,特别是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乡劳动力市场、乡镇企业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确保能为有需求的农民工就近、就地、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推行便民服务措施,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在陕西公共法律服务网开通农民工求助绿色通道,聘请专职律师值班,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各级法律援助中心针对农民工的工资、工伤、经济补偿等案件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直接进入法律援助程序。

三是加大宣传,在农民工输出和春节返乡的重要节点,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采取电视节目、微电影、文艺说唱、“文化街(墙)”、谜语灯会、发放农民工法律援助卡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土地承包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农民工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提高了农民工依法维权、合理表达诉求的意识。临近两节,农民工工资支付迎来了高峰期,为了配合省委、省政府开展的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我们将在元月2日全省各地集中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日专项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农民工返乡过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西部法制报记者:

您好,我是西部法制报记者。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老百姓办理公证的法律效应越来越多。请问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省司法厅方便群众公证工作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马异文:

群众做公证法律服务要求越来越多,省厅在方便群众公证工作方面有五项主要措施:

一是全面推进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为全面推动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2017年,我省将44项与民生联系紧密、法律关系简单的公证事项列为“最多跑一次”公证范围,让群众切实享受到公证法律服务政策红利。

二是建立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我省对当事人办证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最大限度减少公证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复证明、无谓证明、过度证明,从源头上减轻群众办证负担。目前我省已经公示了44项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为群众办证提供了精准导航。

三是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推进实现身份、户籍、婚姻、财产等公证信息在线核实,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四是建立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我省各公证机构对“老、弱、病、残、孕”等申请办理公证的,安排专人负责,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对弱势群体上门服务。同时集中在重阳节等节日开展敬老活动,为7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今年,全省各公证机构共为800余位老人免费办理了遗嘱公证。

五是扩大公证法律援助覆盖面。我省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把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者纳入公证援助范围,同时不断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今年,全省办理公益类公证服务2.9万余件,减免费用400余万元。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张竞怡: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有采访需求,会后可与省司法厅有关负责同志联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