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决战脱贫攻坚”系列发布会(第三场) 介绍陕西省稳岗就业扶贫工作情况

时间:2020-10-15 15:41:21 来源:陕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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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10时30分,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陈晓东先生,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张惠龙先生,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城乡居保与稽核处处长杜启光先生出席,介绍陕西省稳岗就业扶贫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是“决战脱贫攻坚”系列发布会的第三场。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陈晓东先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张惠龙先生,省社会保障局城乡居保与稽核处处长杜启光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全省稳岗就业扶贫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陈厅长介绍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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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陈晓东: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上午好!

今年以来,人社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居民就业部署安排,把贫困劳动力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第一优先序,作为人社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政策应对疫情,优化服务精准帮扶。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采取“五个一批”“五项措施”“五项机制”等举措保岗扩岗稳岗,努力使贫困劳动力就业有岗位、培训有政策、创业有扶持。全省112.38万贫困户每户至少有一人就业,202.12万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提前完成就业扶贫主要目标任务。

一、积极应对疫情,“五个一批”保就业

在疫情初期,我们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贫困劳动力返岗就业作为最紧要的任务,实施“五个一批”特殊措施,帮助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131.14万人,推动实现“战疫”“战贫”双胜利。

一是“点对点”返岗复工一批。实施农民工返岗复工帮扶计划,建立人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参加、省市县联动的“点对点”服务协作机制,统筹用工对接、健康认证、安全防护、集中运输等工作,通过新闻发布和微信、就业信息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政策措施。市、县人社部门及时采集企业复产和贫困劳动力务工信息,由交通运输、人社等部门编制每日“点对点”送达计划,落实交通费用补助,组织集中运送服务。全省“点对点”接送贫困劳动力2.26万人,共帮扶131.14万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基本实现应返尽返。

二是网络招聘一批。依托公共招聘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短信等载体归集共享、发布传送企业用工信息92.5万个,开展“不见面”招聘服务,网上招聘贫困劳动力3.05万人。

三是线上培训一批。开展“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减少人员聚集,人社、发改、科技、财政、住健、文化旅游等10多个部门和技工院校成立千人服务团,在省人社厅网站发布人员名单和电话,开展培训政策咨询、技术业务指导,共计59.21万人参加线上培训,其中贫困劳动力3.46万人。

四是带贫企业解决一批。主动对接社区工厂、就业扶贫基地等带贫企业,落实场地租赁费、水电费和一次性就业补贴等政策,帮助尽快复工复产。到4月底,全省1245家社区工厂复工复产,1.2万名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其中,新吸纳就业1284人。

五是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会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开发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按城镇公益性岗位月补贴标准的120%给予补贴,确保失业贫困劳动力收入来源稳定,生计不受影响。安置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生活困难的贫困劳动力2.54万人。

二、紧盯目标任务,“五项措施”扩就业

会同省扶贫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等部门积极挖掘本地就业潜力,加强有组织劳务输出,全省202.12万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其中苏陕劳务协作扶持就业9728人,均超去年规模。

一是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初步建成“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系统,开发了“秦云就业”小程序,可提供问政策、找工作、查社保、保权益等13类95项服务事项。目前,个人注册107万人,单位注册1.13万户,查询和办理服务190万人次。会同省发改委在800人以上的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或服务窗口243个,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帮扶能力水平。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减免场地租金、给予奖励性补贴,引导其主动向企业提供咨询、职介、招聘等服务。

二是专项帮扶未脱贫未就业劳动力。对2019年底18.34万未脱贫人口中7224名未就业劳动力,实施专项帮扶行动,因人施策,“一对一”到户到人帮扶,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均实现就业创业。

三是支持带贫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坚持贫困村和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公共空间利用、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需求、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政策资金支持相结合,持续加大社区工厂建设支持力度。9月底,我厅与安康市政府联合启动为期3个月的第二届毛绒玩具创意设计国际大赛,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培育社区工厂品牌。目前,全省新建社区工厂274家,总数达1365家,吸纳就业5.18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55万人。同时,新培育就业扶贫基地134家,总数1120家,吸纳就业11.99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85万人。

四是提高培训就业率。强化就业导向,组织技工院校和96个涉贫县开展县校合作培训,已开班105期,培训贫困劳动力4857人。实施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培训2.35万人。今年共培训6.68万人,累计培训达44.81万人。目前,有3.04万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就读技工院校。

五是规范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功能。将就业扶贫特设公益性岗位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常态化统筹管理,定向开发,加强在岗人员监管。目前人社部门共安置12.61万贫困劳动力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其中今年新开发岗位2.95万个。

三、巩固就业扶贫成果,“五项机制”稳就业

坚持稳定与扩大就业相结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实施精准帮扶,将贫困劳动力稳在企业、稳在就业地。全省112.38万贫困户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有就业意愿的“零就业”贫困家庭保持动态清零。

一是建立监测户、边缘户监测机制。建立边缘户、监测户台账,做到就业状态、失业原因、就业意愿、培训意愿、就业服务“五个清”,加强精准帮扶。目前,共帮扶监测户劳动力15851人实现就业,边缘户劳动力11397人实现就业。

二是建立稳岗就业工作机制。对在市外省内其他城市就业的35万贫困劳动力,会同省扶贫办列出名单,移交各市,由输入地照单核查,建立失业人员清单,组织输入地逐人帮扶。对在省外就业的45.15万贫困劳动力,我省联系江苏、广东、浙江3个吸纳就业较多的省份成立稳就业工作专班,与其它省、直辖市建立联系机制,密切对接,共同帮扶,切实将贫困劳动力稳在企业,稳在就业地,避免或减少回流。

三是建立失业回流人员帮扶机制。及时登记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回流情况,摸清就业意愿,逐人提供服务,落实政策,优先帮助尽快转岗就业。6月份以来回流8950人,已就业8511人,占95.09%。

四是完善政企合作机制。围绕第七个“扶贫日”,9月20日起组织开展为期30天的就业扶贫系列活动,加强政府与企业合作,我厅组织到家、京东、美团、顺丰等企业在陕分公司以及西安饮食等本地企业提供1万多个岗位,定向招聘贫困劳动力,目前已招聘3430人,达成就业意向1100人。

五是建立以工代训稳岗机制。将贫困劳动力以工代训范围扩展到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新吸纳贫困劳动力、社区工厂全部在岗贫困劳动力和停产停业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近五年入职的在岗贫困劳动力,按每人3600元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目前已培训贫困劳动力5476人。

与此同时,我们顶格落实国家“降返补”政策,加大“降”的力度,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允许缓缴三项社保费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扩大“返”的范围,降低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门槛;增加“补”的渠道,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给予补贴。截至10月12日,累计减免企业三项社保费181.09亿元,中小微企业占82.17%。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48亿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43.54亿元,惠及企业3.63万户、职工192.01万人。支出就业补贴资金21.9亿元,59.7万人享受补贴,稳企稳岗成效显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持续巩固扩大稳岗就业扶贫成果,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更大贡献。

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

谢谢陈厅长的介绍。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之前请介绍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

中国报道杂志记者:

您好,我是中国报道杂志记者。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扶贫带来巨大冲击,请问,省上制定了哪些新举措主动应对疫情影响,加强就业扶贫工作?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张惠龙: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2月份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们紧盯重点难点,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就业扶贫8项举措,及时联合财政、扶贫等省级7个部门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26号)等政策文件,制定22项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就业扶贫的冲击和影响。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点对点”集中接送。各级人社、扶贫部门通过新闻发布和网络、微信、就业信息平台等渠道,发布企业复产复工信息,做好对接服务,组织专列、专机、专车实施“点对点”“一站式”集中运送,从就业资金给予运输费补贴。鼓励具备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自行返岗复工,按规定给予每人500元交通费补贴。鼓励重点企业优先招录贫困劳动力,按照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二是支持带贫企业复工复产。对接社区工厂、就业扶贫基地等扶贫企业,落实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补贴和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以及岗前培训补贴、社保费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帮助其尽快复工复产、达产达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我们将江苏援建的社区工厂纳入政策享受范围。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且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扶贫企业、合作社等带贫主体,根据带贫规模和效果,可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补贴。三是优化培训。组织贫困劳动力培训不受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目录清单的限制,培训补贴从贫困劳动力户籍地县(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培训机构介绍参训人员就业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对培训机构(含技工院校)给予职业介绍补贴。驻地在结对县以外的技工院校在结对县设立培训点、且完成协议规定的培训任务,其培训补贴标准提高30%。将各类企业、国家职业大典全部技能工种和贫困劳动力纳入线上培训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提高30%,先行拨付50%的线上培训补贴资金。放宽以工代训补贴范围,将贫困劳动力以工代训范围,扩展到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新吸纳贫困劳动力、社区工厂全部在岗贫困劳动力和停产停业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近五年入职的在岗贫困劳动力。2020年企业组织当年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参加以工代训的,除落实每人3600元以工代训补贴外,可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四是开发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指导各地开发临时性防疫公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按城镇公益性岗位的120%标准,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落实岗位补贴,确保失业贫困劳动力收入来源稳定,生计不受影响。谢谢!

 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

请继续提问。

 各界导报记者:

您好,我是各界导报记者。作为就业扶贫的重点区域,对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人社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帮助安置点贫困劳动力就业?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张惠龙: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3月份以来,我厅组织全省人社部门开展“三排查三清零”行动,先后8次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就业帮扶任务清零工作。目前,全省41.99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中,已有39.88万人实现就业创业。主要采取五项措施:

一是集中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围绕易地扶贫搬迁有劳动力贫困户每户至少一人实现就业的目标,依托脱贫攻坚“四支队伍”,逐户逐人摸清“零就业”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创业意愿,每户提供3次以上岗位信息和帮扶。目前,全省205814户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至少实现1人就业,保持了动态清零。

二是着力提升转移就业组织化水平。会同省发改委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地在800人(或300户)以上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设立专门公共就业服务站或服务窗口,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帮扶。归集适合搬迁群众的就业岗位,定向投放大型搬迁安置区;联系江苏对口支援地区和集中输入地,形成岗位供给清单,提供给搬迁安置区。目前,全省243个800人(或300户)以上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已全部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或服务窗口。

三是突出加强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就地就近建设社区工厂、培育就业扶贫基地吸纳搬迁群众就业。组织人社部门与当地国有企业和产业项目对接,大力拓展本地就业空间,截至目前,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共有社区工厂620个,就业扶贫基地140个,共吸纳10978名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四是大力扶持创业脱贫。实施百县千镇标准化创业中心创建行动,新建乡镇标准化创业中心151个,全省县(区)、乡镇级标准化创业中心总数达581个,创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落实政策,扶持创办产业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累计扶持3120名贫困劳动力创业。

五是建立公益性岗位支持就业扶贫长效机制。为发挥公益性岗位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作用,我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将现有的临时性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过渡至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为脱贫攻坚结束后长期实施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政策奠定坚实的基础。

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

最后一个问题。

 人民日报中国城市网记者:

您好,我是人民日报中国城市网记者。据了解,人社部门除了稳岗就业扶贫工作外,也在积极发挥社会保险防贫减贫作用,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陈晓东:

社会保障是和谐之基,社保扶贫也是我们人社部门总体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政策请杜处长回答。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城乡居保与稽核处处长杜启光:

2017年底,为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险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我省根据人社部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支持帮助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更好发挥了社会保险防贫减贫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017年底,根据国家部委有关文件精神,我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8年1月起,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保留最低缴费档次,由政府每年为其缴纳50元保费。部分县区制定了减轻贫困人员缴费负担更加优惠的政策。2018年全省共为91.17万名贫困人员代缴保费5194.46万元;2019年共为49.5万名贫困人员代缴保费2965.4万元。截止今年9月底,全省共为36.34万名贫困人员代缴保费1937.92万元,助力贫困人员参保防贫。

二是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到2020年底,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为加快完成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任务,各级人社部门反复比对贫困人员名单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数据,进村入户动员宣传政策,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截止目前,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79.49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111.32万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任务。2018年以来,全省有5.4469万名60周岁以上人员不用缴纳或者补缴养老保险费,直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月领取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是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2018年以来,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18元,我省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5元。部分市(区)也相继提高了当地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各级出台政策,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一年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提高待遇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80.37万人,其中领取待遇528.89万人,我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08元,平均月待遇水平142元。

下一步,我们将动态关注贫困人员身份和年龄变化,做到新增一个,参保一个,达龄一个,发放一个,确保全面实现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同时,稳步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谢谢大家!

 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

感谢三位发布人,也感谢今天与会的各位媒体记者。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