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全市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11-17 16:49:37 来源:陕新发布

11月4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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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新闻发布会正式开始。汉中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主任李奕慧主持发布会,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负责人韩波就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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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词全文: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根据全市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安排,今天召开的是我市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主题是“全市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邀请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汉中日报、汉中广播电视台、三秦都市报、华商报、新浪网、凤凰网方面的媒体朋友。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2015年5月1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首次提出了"放管服"改革的概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近年来,我局认真落实中省关于“放管服”和稳增长工作部署,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天主要将改革所取得的一些成绩简要的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情况请法规科负责人韩波同志作介绍。

发布辞全文: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非常欢迎媒体朋友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关心、关注、支持我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下面,我就全市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作简要介绍。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三生”融合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围绕全市“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简政放权,加大“放”的力度

一是下放审批权限。我局制定了《关于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规定除须由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外,编制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全部下放县区分局进行审批,减少管理层级。审批权限调整之后,约90%以上的项目下发到县区一级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审批,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二是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环评改革的要求,依法取消了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环保验收3项行政许可,仅保留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项。环评审批报批要件进一步精简,仅保留申请文件、环评文件、信息公开说明、公众参与说明4项。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前提下,主管部门意见不再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通过环评审批即可。市级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再统一要求附具县区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登记审查意见、预审意见,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是推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严格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环评管理效能的通知》要求,推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简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和物资生产、研究试验三大类项目豁免环评手续或者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简化小微企业环评管理,将原需登记备案的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13大类33小类项目实行环评豁免管理。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14大类39小类项目,明确不纳入环评管理。截至10月底,有6个疫情防控项目通过正面清单制度豁免环评管理或进行简化审批,约有100多个登记表项目豁免环评手续,有力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和小微企业的发展。

四是积极探索告知承诺审批。在严守生态保护底线的前提下,充分借鉴有关省市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今年3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将22大类54小类行业项目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改革试点。建设单位按要求承诺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出具审批决定,将审批时间由法律规定的报告书类项目60日、报告表类项目30日,均压缩到15个工作日之内,审批时间提速50%以上。实施告知承诺制以来,已有11个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快速审批,涉及投资额11.25亿元。

二、创新方式,提升“管”的效能

一是严格项目准入管理。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严格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落实到环评工作全过程,从源头预防环境风险。制定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评估、受理、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受理、评估、审查、公示各环节规定和要求,不断提高环评审批质量和效率。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技术审查关、政策法规审查关,严格执行环评“五个不批”和“三挂钩”的要求,不断规范环评审批行为。

二是强化环评质量管理。为了确保环评审批权限下发后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能够“接得住、管得好”,今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环评专项检查,抽取60个已经审批的项目环评文件进行技术复核,从严查处环评弄虚作假等行为,进一步强化环评编制质量和编制单位、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将环评编制单位和相关人员失信行为纳入全国环评信用管理体系,强化信用惩戒。

三是加强环评事中事后监管。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制定了《汉中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加强项目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有力推动环境管理由重审批轻监管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逐步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手段的新型生态环境监管机制。

三、转变职能,提高“服”的质量

一是统筹谋划疫情期间环评服务和复工复产政策。2月份,我局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率先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统筹抓好生态环保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优化环评审查审批程序,采取专家函审、视频会议等形式开展审查,保障规划环评审查正常开展,推动项目环评加快审批。设立环评业务咨询电话,开展政策技术帮扶,面向基层环评审批部门开展远程指导。

二是实行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台账式管理。今年3月,我局主动与市级发改、经合、农业、交通等部门进行对接,将梳理后的339个建设项目纳入我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审批台账,提前介入,实行“一对一”“点对点”跟踪服务。加强对县区重点项目审批工作的指导,今年5月印发了《关于加强环评审批管理助推经济稳定增长的通知》,指导各县区按照“依规豁免一批、加速审批一批、指导备案一批、消化解决一批”的要求,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审批进度。截至10底,共审批报告书(表)类项目207个,涉及项目投资71.25亿元;指导1700余个项目完成网上备案,涉及项目总投资620多亿元。其中,指导196个生猪养殖项目完成了环评备案手续,涉及生猪产能约22万头。

三是推进“互联网+”便民服务。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陕西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环评与验收审批系统等网上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分类整合,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数据网上传输、统一窗口出件”,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方便群众咨询办事。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新时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环评“放管服”改革,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新动能。

以上就是今天发布的主要内容,谢谢大家!

李奕慧:

今天的新闻发布已进行完毕,诚挚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你们的帮助下不断改进、提升工作水平和质量。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参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