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渭南市“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五)

时间:2021-05-24 17:35:02 来源:陕新发布

5月20日,中共渭南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我为群众办实事”第五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围绕“民政为民办实事,精细服务暖民心”主题进行通报发布,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祖亮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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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由中共渭南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全市“我为群众办实事”第5场新闻发布会。

 应邀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震轩同志

现在请王局长围绕“民政为民办实事,精细服务暖民心”主题进行通报发布发布。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市民政局向长期以来关注、支持渭南民政工作的各媒体单位和各位记者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市民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今年以来,渭南市民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厅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三个聚焦”,履行“三基”职责,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思想充“电”,以暖心民政“2+7+N”专项行动为工作定“向”,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底线原则,对标先进找差距、转换思路补短板、立足优势创亮点,用真心做实事,用真情暖民心,用精准精细的服务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体现民政担当,彰显民政作为。

一、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建立市县和基层单位对口联系制度,聚焦群众揪心事、烦心事,以社会救助制度综合改革和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为抓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筑牢基本民生保障“最后一道防线”。通过走访慰问,排查7062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落实情况,11224户36029名城乡低收入家庭纳入监测预警范围。开展镇村电子化公示试点、“e救助”受理26784人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转办案例384个,社会救助联席会议解决个案数量10例。依托第三方调查机构、“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等,新纳低保1080户3060人,“单人保”62户65人,临时救助13741人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开展“渭南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高标准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市2073个村、257个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面完成,村、社区“一肩挑”比例分别达到99.6%、99.2%,班子结构年龄降、学历升、带富领富人数升、年轻干部人数升、党员占比人数升“一降四升”,全市换届进度之快、秩序之稳为历史最好。持续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按照“1+6+X”社区治理模式,统一打造标准化示范社区37个;按照“一站十三室”标准,建成城镇社区服务站163个;按照“一厅一院三站五室”标准,建成200平米以上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918个。全面推行“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立村(社区)小微权力事项和主任、组长责任“两项目录清单”,规范“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落实“三个提醒”制度,为规范基层自治组织权力运行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全市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覆盖达82.1%。联合发改、公安、司法、人社、卫健五部门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推进减负增效的通知》,部署解决“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问题,形成政府依法办事、社区依法自治的工作格局。全力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建设,全市13个县(市、区)共建成村(社区)一级网格2311个,村(居)民小组二级网格15451个,配备专兼职网格员38836名,织密补全了社区治理网底。

三、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为契机,着力打造“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乐养宜居城市。成立渭南市养老服务专家委员会,建立养老服务业专家决策咨询机制。推进邻里互助养老,共建成城市日间照料中心77所、养老服务中心(站)26所、农村互助幸福院1751所,让老年人不离家门、不换环境,就可享受“床边有照护、身边有颐养、周边有服务”的养老生活。积极引进江苏慧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国内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内的知名企业落户渭南,着力培育打造福音居家养老、胜达爱心养老、康馨养老、东秀星等本土养老服务品牌。依托“四社联动”,全市217个社区953支志愿队伍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广泛开展老年人互助关爱活动,1756家老年协会惠及30多万老年群体;实施“百千万”人才培训计划,培训护理员2000余人次。目前,全市有各类养老机构共110所,床位35674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34.7张。2家本土养老机构被授予全国爱心护理工程示范基地,14家被列入全国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

四、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县通办行动。采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业务,简化补贴申请受理环节,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在不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情况下,直接跨区域申请“两项补贴”。由民政部门履行牵头,做好“跨省通办”的受理、补贴资格审定、发放监管、制度建设等工作,残联组织负责做好补贴资格审核、残疾人证核发和管理工作。

五、开展“‘守护儿童、托起希望’织网兜底行动加强部门之间大数据筛查,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做到“应纳尽纳”;通过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与网信部门和“12345”平台对接,为求助者开展走访和帮助。今年,已在市儿童福利院安置无亲属照料的社会散居孤儿2名,在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落实1名困境儿童的临时监护。

六、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行动。加快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会同档案部门全面开展馆藏历史婚姻登记档案的电子化工作,将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同步共享至全省婚烟登记电子档案库,年底实现全部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电子化,为全国联网审查、跨区城通办莫定基础、提供资料支撑。

七、开展“节地生态、节俭礼葬”的绿色殡葬专项行动。大力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年底临渭区殡仪馆建成并投入使用;6月底开工建设潼关县殡仪馆。目前,临渭区殡仪馆主体已建成,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和外围道路硬化、园区绿化;潼关县殡仪馆经过重新选址,正在筹备开工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推进殡葬设施设备改造任务。今年计划完成1台殡仪车、2套消烟除尘设备、4个火化炉、6个单体遗体冷藏冰柜、200个骨灰安放格位购置改造任务。目前,已完成1套消烟除尘设备、2个火化炉、2个单体遗体冷藏冰柜、100个骨灰安放格位购置改造任务。在全市开展“节地生态、节俭礼葬”的绿色殡葬专项行动。按照经营性公墓要在其墓园内至少划分出30%的墓位用于公益事业的要求,率先在渭南沋湖塔陵建立树葬、草坪葬、花坛葬、壁葬和塔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区,通过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经营性公墓高质量、规范、有序建立各自节地生态安葬区。目前,渭南沋湖塔节地生态安葬区主体已建成,计划6月底全面建成,7月份验收合格后在全市宣传推广。

八、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紧紧围绕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的要求,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减免会费或不收取会费。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加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问题执法查处力度,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目前,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65家,涉及收费的26家,已公布了涉企收费投诉举报电话,尚且没有收到投诉举报信息。

九、开展“慈善社工、情暖基层”行动。积极实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等慈善项目,在临渭区、华阴市、富平县开展“幸福家园”试点工作,引导社会各阶层为农村互助幸福院捐献爱心,解决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过程中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助力基层民生服务和乡村振兴。实施“强基赋能”的镇(街)社工站建设专项行动,今年,在白水县率先试点,6月底前完成2个社工站建设,其余各县(市、区)年底前,完成至少2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每个社区培育不少于5支社会组织或志愿者队伍。

十、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撤县设市;建设市区划地名服务平台,作为市本级地名管理和发布地名信息、便民服务、地名文化的窗口,使公众能够快速、便捷、及时地获取准确的地名信息,实现地名信息化社会化服务。同时,计划出台《渭南市建筑物和住宅区命名管理办法》,明确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的适用范围和技术规范,构建具有秦东文化特色的地名管理体系;聘请专家编撰《市地名志》《市地名故事》。

十一、开展“机关干部下沉一线”行动。持续推行党员“戴党徽、亮身份”活动,建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实施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制度。深化“双报到、双报告”制度,推动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参与基层治理。深化“群众点单、组织派单、党员接单”工作法,动员广大党员常态化参与志愿服务。目前,局系统干部下沉一线,开展卫生保洁、法制宣传、道路引导等志愿服务355人次。

十二、开展“干部作风大提升”行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三深化三过硬”主题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以“青年干部学习汇”为平台,实施干部“双育”(党性教育、能力培育)提升计划,通过“每日一学+每周一读+每月一讲”抓学习、“领导命题+科室点题+个人选题”抓调研、“写作实训+范本编制+信息储备”抓练兵,全面加强干部队伍递次培养和专业能力建设;通过新提任新入职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春训活动、支部书记述职评、科长述职会、务虚会等,进一步压实责任,鼓舞干劲,浓厚了比学赶超氛围,掀起了大干快上热潮。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祖亮:

谢谢王局长的通报。

下面请媒体朋友围绕刚才的发布内容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国际在线刘嘉宸:

王局长,你好,我是国际在线记者,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基层社区治理的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是什么?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震轩:

答:未来三年,全市社区治理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我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积极构建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渭南市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实施意见》,以实施“1543”社区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基层党建“一个核心”引领,注重发挥社区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下沉党员和居民群众“五方力量”在社区治理方面的优势,推动社区组织体系、社区治理体系、社区服务体系、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四个体系”建设,坚持以清单化、区域化、年度化“三化措施”夯实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健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全面提升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特别是在“四个体系”建设中,要持续加强村、社区以及小组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行村居书记、主任“一肩挑”,健全和完善社区网格体系,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落实基层协商议事和民主管理政策规定,探索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为主体的小区治理“四方联动”机制,鼓励探索“小区议事室”、“小板凳议事会”、“夕阳活动站”等民主协商议事有效做法,推行小区大联动,推动小区楼院、门栋、居民“微组织、微协商、微服务、微治理”,发现和选树一批“社区治理示范区”和“社区协商试验点”;加强与组织、人社、卫健、网信等部门协作,深化智慧社区建设,提升基层社区服务效能;落实社区减负有关规定,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和能力素质建设,适时组织社区专职人员招聘工作,推动“三岗十八级”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落地。

农业科技报岳艳:

王局长,你好,我是农业科技报记者,请问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还存在哪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有哪些针对性的措施安排?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震轩:

答:我市养老服务产业起步晚、基础弱,目前主要存在2个方面问题:一是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有短板。由于以前没有把养老服务纳入社区功能统一规划,造成部分社区特别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不足,选址矛盾困难突出,普遍存在设施面积、功能定位、服务环境标准不高的问题,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服务需求。二是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仍需加强。由于养老服务行业总体收入水平和社会认可度不高,从业人员缺口大,流动频繁、缺乏专业技能。全市护理人员平均年龄46岁,平均在职3.6年,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7%,取得初级以上护理证书人员仅占40%;养老护理员缺口较大,以失能老年人1:6护理服务比测算,共需专业护理人员5000人,目前仅2000人,这是需要我们重点解决的问题。

主要采取两个方面措施:一方面,制定出台《渭南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新建居住小区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建立健全民政、住建等部门全程参与的“四同步”机制,规范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另一方面,依托职业技术院校建立2个市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和“1+X”证书试点与推广,实施养老队伍“百千万”(百名院长、千名护理员、万名居家照护人员)培训计划,3年内实现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和失能家庭照护人员培训全覆盖。同时,将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纳入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按规定落实相关政策。开展百名“最美护理员”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让其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渭南广播电视台张子模:

王局长,你好,我是渭南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我市对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提出的要求是什么?目前除了传统殡葬还有哪些安葬方式?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震轩:

答:党员干部:一是要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要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二是带头实行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在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在土葬改革区,党员、干部去世后遗体应当在公墓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三是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带头祭扫先烈,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四是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

我国是一个有几千年土葬传统的国家,我市所在的关中地区的风俗也是以土葬为主,殡葬改革以来,我市的殡葬形式逐渐由土葬向火葬转变。近年来,全市各公墓除了遗体墓地和骨灰墓地,慢慢也探索树葬、草坪葬、花葬、壁葬和塔葬等更加绿色环保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节地生态安葬,就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2021年在全市开展“节地生态、节俭礼葬”的绿色殡葬专项行动。按照经营性公墓要在其墓园内至少划分出30%的墓位用于公益事业的要求,决定率先在渭南沋湖塔陵建立树葬、草坪葬、花坛葬、壁葬和塔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区,通过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经营性公墓高质量、规范、有序建立各自节地生态安葬区。

备注:树葬是指把骨灰深埋在指定的树下,或者把骨灰撒在土壤里,上面种上一棵树作为纪念的骨灰处理方式。树葬和普通墓地的不同之处在于,地面上不留坟头、不立碑,是一种不占地又绿化的埋葬形式,既节省了土地资源,又尊重传统习俗,是一种很好的葬法。草坪葬是指把骨灰埋在土里,上面种满青草,墓碑采用卧放的形式。即将骨灰倒进花坛下方土地,让其自然溶解,这种安葬方式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除去基础建设用地,可达到“零占地”,实现真正的环保节地。壁葬和塔葬是将骨灰集中存入厚墙或塔式建筑里的骨灰格的方式,便于群众祭祀,又节约用地。

市政府网站杨兆婕:

王局长,你好,我是市政府网站记者,请问什么是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目前可享受哪些政策?申请低收入家庭应具备什么条件?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震轩:

答:城乡低收入家庭是指城乡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渭南4836元/人•年),但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渭南7254元/人•年),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条件的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目前来说,低收入家庭主要可以享受三方面的政策。1.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2.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可享受医疗救助。3.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家庭,可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收入家庭的三个基本要件。1.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应为渭南户籍。2.农村家庭收入高于4836元/人·年,低于7254元/人·年的家庭。城市居民家庭收入高于610—620元/人·月,但低于915—930元/人·月的家庭。3.家庭财产: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的财产条件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条件是一致的。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祖亮:

谢谢大家的提问,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问题,欢迎大家将感兴趣和关注的问题提供给我们,我们将及时联系市民政局,有针对性地及时回应。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