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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汉中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11-02 17:09:11 来源:陕新发布

10月29日,汉中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上午10点,新闻发布会正式开始。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科长梁袁华主持。

梁袁华: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大家都知道,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为了让大家对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有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公党委副书记赵涛先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张凌女士,请他们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我们首先请赵涛先生作介绍。

赵涛: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商事制度改革是“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推行改革以来,新闻界的朋友们高度关注并及时跟进报道,为我市改革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表示衷心感谢!

下面,就我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有关情况做简要介绍。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们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先后实施了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取消年检实行年报公示、“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实施“多证合一”、放宽企业名称、经营住所限制、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等多项改革措施,促进了我市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激发了市场活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截至2021年10月25日,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268744户,居全省第5名。今年新登记市场主体47797户,同比增长88.40%。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市市场主体在总量增长的同时,三年存活率、五年存活率、十年存活率分别为80.60%、78.77%、71.74%,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在持续实施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的基础上,今年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一是推行企业开办规范化标准化。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统一了企业登记申请文书、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经营范围规范用语,对经营住所实行承诺制,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提升了全程网上办事效率,推行了电子营业执照,简化了企业开办申请人身份认证,进一步明确执照办理、涉税事项、印章刻制、账户设立等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广泛推行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同城通办,目前已将企业开办用时压缩至2.5个工作日,一般企业注销用时压缩至1个工作日。二是进一步推进先照后证工作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国市监注字〔2021〕17号),目前,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仅保留35项,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保留29项,其余全部实行后置审批,也就是先领取营业执照,再办理许可证。三是落实政府免费刻制印章服务。2019年7月1日以来,市县对新办企业刻制印章实行政府买单,累计为新办企业刻制印章5万多枚。

二、扎实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

开通了“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各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企业“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提升企业办事体验。继续扩大简易注销的适用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将企业简易注销的公告期由45天压减到20天。今年以来,全市共注销市场主体15865户,其中企业2556户。

三、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证照分离”改革的核心是有效区分“照”(营业执照)和“证”(行政许可和审批)的功能,推进照后减证,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解决“准入易、准营难”问题。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对涉企审批制度实施分类改革,在减少行政审批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宽进严管”。我市在执行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的基础上,今年又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推开了“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国务院确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523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68项(涉及市县27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涉及市县7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涉及市县19项),优化审批服务403项(涉及市县108项);陕西省确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8项,其中优化审批服务6项(涉及市县4项),实行告知承诺2项(仅涉及西安)。目前,我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方案已印发,这项改革已在稳步推进中。

四、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在检查中,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的一种新型监管方式。近年来,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自上而下已建立由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部门联动、统筹推进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市双随机办及各成员单位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统筹、强化人员培训、加快工作推进、狠抓工作落实等方面入手,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级各部门已基本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及全省统一平台——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应用操作;“一单两库”全面建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已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常态化。目前,全市11个县区(117个部门)和24个市级成员部门已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上不同程度开展工作;全市检查人员入库达5319人,建立检查对象库1338个,导入市场主体20多万户,建立并公示部门抽查事项清单6854项;2020年,全市共开展双随机抽查528批次,其中,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125批次,公示检查结果4276条;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公布2021年双随机抽查计划1178个(其中,联合抽查计划356个),已启动双随机抽查846批次(其中,部门联合抽查151批次),公示检查结果8268条。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解决检查过多、重复执法等突出问题。持续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信用修复制度,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市场主体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抽查比例、频次等,推动监管透明度和监管效能的有效提高。

五、加强了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

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实现各级各部门涉企信用统一归集共享。目前,全市26万户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含工商登记、企业年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等信息)、部分其他行政部门的相关信息(如:行政许可信息、司法协助信息等)以及市场主体公示的信息(如:年报信息、即时信息等)全部通过“一张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同时,通过省政府公共数据交换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陕西汉中)及时向相关部门推送,为涉企信息共享和对违法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提供了信息支撑。截止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公示经营异常企业(含个体户)信息16169条、严重违法企业信息124条、公示本年度行政处罚案件1130件,对失信的7287人的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进行了限制。促进了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逐步建立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监管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扩大改革成效,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提质增量,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汉中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梁袁华: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之前请介绍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

记者:请问目前我市在企业注册登记方面有哪些便利化措施,进而优化营商环境的?

张凌:一是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限时办结”、“审核合一”等制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对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诚信经营行为等采用承诺式登记模式。二是全面推行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微信办照”和网上办事大厅登记模式,实施注册登记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三是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牵头部门工作。以多种形式积极协调税务、公安、财政、发改、市场监管、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实时解决业务、技术、设施、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推行注册登记“一条龙”服务,让企业开办更便捷便利。采用“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办结”,通过后台数据流转,实现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上“一张网”、“一个窗口”交“一套材料”,最多跑一次办结“营业执照””刻制印章”“银行开户”“税务备案”等涉企事项。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2个工作日,企业注销压减到1个工作日内。四是全市范围内全部实现企业开办由政府购买服务免费为企业刻制公章,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开办成本。

下一步,我们将全方位转变思想认识和观念,依照法律法规,以流程简约化、办事规范化、服务便利化,做好便民利企工作;换位思考,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证照联办”,让信息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或不跑路为目标,使改革政策红利惠及大众,让商事制度改革政策为优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梁袁华:请继续提问。

记者:请问企业有哪些情况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后有什么后果,企业将如何避免别列入名录?

赵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商事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在以下四种情况下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是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是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果是很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那么企业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了怎么办?

企业可向做出列入异常名录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具体来说,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因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可以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充足证据后,申请移出。

3、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应当首先更正其公示的信息,提供更正并公示的信息真实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市场监管机关申请移出。

4、因未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而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再申请移出。

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符合移出异常名录条件的,监管机关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移出。

梁袁华: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感兴趣的问题,可以会后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作进一步采访。

感谢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感谢各位记者朋友。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