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系列发布会(第七场)介绍“落实‘双减’工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时间:2021-11-05 1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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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5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高岭、省教育厅副厅长赵昶葆出席,介绍“落实‘双减’工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李惠: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是“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系列发布会第七场。我们非常高兴邀请了省教育厅副厅长高岭先生,省教育厅副厅长赵昶葆先生,请他们围绕“落实‘双减’工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分别介绍情况,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赵昶葆副厅长介绍我省落实“双减”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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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昶葆: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对陕西基础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是党中央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现实举措、是利国利民的重要民生工程、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双减”工作高度重视,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双减”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截至10月29日,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覆盖率达到100%。92.19%的学生自愿参加了课后服务,其中97.97%的学生每周5天全程参加。全省100%的学校出台了作业管理办法,99.88%的学校建立了校内作业公示制度。这为我省“双减”工作开了个好头。下面,我从两个方面介绍一下我省“双减”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在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方面,主要是做到“三个提高、四个严格”

“三个提高”:一是提高作业管理水平。学校是学生学习的主阵地,让学生在校园内要实现减负和提质双达标,一方面要减少作业数量。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分类明确作业总量,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另一方面要提高作业质量。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开展作业设计研究,合理调控作业结构,鼓励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自主编制作业,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定期开展作业管理和设计优秀案例展评活动,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在范围上做到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校一案”,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实现校校开展全覆盖。在时间上做到“5+2”,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下班时间。在内容上做到丰富多彩,各个学校结合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一方面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另一方面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最大程度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在方式上做到自愿加引导,在学生自愿参与的前提下,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引导绝大部分学生积极参与课后服务。

三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优化布局结构,加强资源配置,持续推行大学区、集团化办学等政策,发挥优质资源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构建优质均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围绕“五育”并举,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构建全面育人体系。围绕家校社合作机制,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围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深化招生改革,加强考试管理,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构建教育评价体系。围绕打造“三个课堂”,开展“课堂革命陕西行动”,引导教师突破学科思维,改善传统教育教学模式,实现课堂物态形式和课堂教学形态的变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四个严格”:一是严格执行均衡编班的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切实做到均衡配置师资。二是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三是严格执行作业管理规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四是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不得违规组织考试,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二、在减轻校外培训负担方面,主要是做到“三限四严”

“三限”:一是限制机构数量。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大大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

二是限制培训时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规范校外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在学校正常教学时间组织学生培训。

三是限制收费价格。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第三方预收费存管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培训机构收费专项检查。要求培训机构要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退费标准,接受监督。

“四严”:一是严管培训内容。健全完善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

二是严控广告宣传投放。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三是严把从业人员资格。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学校在职教师不得在培训机构代课。聘请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是严防资本化运作。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双减”要求,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校外培训,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的机构,严肃查处。聚焦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积极推进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双减”工作需要社会、家庭和学校的共同努力,我在这里也恳请广大媒体朋友,能够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陕西省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多多宣传正确的育人观、人才观和评价观,希望媒体朋友、社会各界,特别是家长朋友们,携手为每一位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打造更好的教育生态。

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对“双减”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李惠:下面,请高岭副厅长介绍我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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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岭: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关注陕西教育发展。今天我主要介绍一下陕西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基本情况。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阶段。2020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目的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义务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治教,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国家举办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按照党和国家要求,我省将全面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公办优质义务教育资源供给。落实义务教育国家事权,根据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及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等因素,按照保障就近入学、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加大公办学校新建、改扩建力度和质量提升,办优办强公办义务教育,鼓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举办者以捐赠、转让等方式将学校交由地方政府办为公办学校,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提供。

二是消除“公参民”学校办学模式。规范公办学校单独举办或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此类学校应坚持公有属性、办为公办学校,按照属地原则和隶属关系,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或由其他公有主体单独办为公办学校。规范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符合“六独立”即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财会核算、招生、毕业证发放等要求的,在履行财务清算等程序、对民办学校及相关单位使用公办学校校名或校名简称进行清理、公办学校逐步退出后,可继续举办为民办学校,经协商一致且条件成熟的可转为公办学校。不符合“六独立”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视情况将其转为公办学校或终止办学。

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办学。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基本办学条件达标情况核查,对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专职教职工数量不足、招生规模扩充过快、存在大校额大班额的学校,要督促整改,并依据相关标准控制办学规模、核减招生计划。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实行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独立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四是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行为全流程监管,加快出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办法。督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落实收费公示和公开承诺制度,严肃查处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借读费等行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对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不足部分,严格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年检工作。

五是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推动民办学校把党的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明确党组织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推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办学立校、教书育人。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地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推进,落实《陕西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督导作用,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范围,对民办义务教育占比过高地区要加强复查和督促整改,力争一年见效,两年全面完成任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我们要凝聚社会各方共识,争取广泛理解和支持。在这里也请各位媒体朋友,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陕西省民办义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和环境。

谢谢大家!

李惠:谢谢两位厅长的介绍。下面欢迎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单位。请开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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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日报提问:您好,我是陕西日报记者。刚才在介绍“双减”工作整体情况时,提到了加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请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的意义和内涵以及推进的措施是什么?

赵昶葆: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落实”双减”政策,解放孩子天性,让每一个学生好学乐学,让每一个家长安心放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公平又有质量的教育,就是要办优办强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就是要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创建。

第一,聚焦问题,公平质量是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根本宗旨。从1993年至2019年,我省历时26年完成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普及和基本均衡两大任务。基本均衡完成后,义务教育发展的重点就是全力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优质均衡是义务教育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发展阶段,也是均衡发展的更高形态,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选择。2020年,按照国家总体部署,我省全面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主要任务就是紧扣公平、结构、质量三大主题主线,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缩小学校、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经费投入、硬件设施、师资调配、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处于更加均衡、更高水平的状态,回应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美好愿望。

第二,抓住重点,整体提升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的关键内涵。衡量标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32项指标:资源配置 7项指标,包括教师、校舍、仪器设备、信息化建设等配置水平。政府保障15项指标,包括县级政府履职,落实教育方针和法规政策的工作成效,规划布局、“四统一”、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校额、班额、生均经费、教师工资、培训、编制、交流轮岗等。教育质量包括9项指标,主要是素质教育、校园文化、综合实践、教学管理、校际差异等方面。社会认可度1项指标,包括着力消除长期存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考察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第三,形成合力,精准督导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的重要途径。2019年12月印发《陕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意见》,并召开全省创建工作会。目前,11个设区市均已印发了《实施方案》,有77个县(区)已经由县政府印发创建方案,按照“项项达标、校校达标、县县达标”的要求,遵循以点带面、以校促县的思路,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信息化系统,监测分析校际差异状况以及指标达标状况,科学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今年年底,预计有600余所学校达到认定标准。根据各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省教育厅和督导办逐县逐校开展过程性实地督导。目前,已对10个市的21个市县(区)组织了过程性督导。从督导情况来看,首批创建县(区)在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教育差异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让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健康全面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发展提出的目标和要求,也是“双减”工作的根本之策,更是回应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的迫切愿望和期盼,我们将尽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实现陕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再续新篇章。

李惠:请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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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提问:您好,我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现在还可以报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课程吗?有什么注意事项?

高岭: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我省将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具体是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另一方面是对培训时间做了严格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点。

提醒家长报名参加校外培训时要注意以下五点:

一要看资质。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办学资质,包括:《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培训机构应将证照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开展培训业务。前提是这些培训机构已经完成了再登记过程。

二要看合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文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使用统一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家长缴费、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确认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合同文本的规范性。

三要看缴费。目前我们正在大力推动各地教育部门会同当地银行机构探索建立预收费监管机制,对预收费实行专户管理。这里提醒家长缴费过程中一定要将培训费打入机构专用账户并索要正式票据,一次性缴纳费用的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不要轻信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促销优惠”。培训本身是因为我们需要才参加,而不是因为优惠才参加,不要进行没有意义的培训。

四要看备案公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等应该经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公示,家长报名时要确认是否经过备案审核公示。

五要看是否存在其它违规行为。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比如消防、防疫等)、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有偿代课、学科类培训教师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培训内容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等违规情况的,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李惠:最后再提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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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报道杂志提问:您好,我是中国报道杂志记者。刚才发布辞中提到《陕西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那下一步要如何推进呢?

高岭: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非常好,是一个关键问题也是一个大问题。近年来,陕西省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迅速,无论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还是弥补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足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发挥作用的同时,我们也深切感受到,民办义务学校办学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目前阶段民办义务教育学位占比较高,个别县甚至很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做好这项工作有几方面考虑。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理解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我们要从事关国家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从关系国家未来发展和前途命运的高度,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工程的高度,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高度来看待这项工作。我们需要更加坚定态度、坚定信心,科学谋划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工作,力争全面完成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各项任务。

第二是推动过程中要抓住主要矛盾。我想用三个词作以简单介绍。一是“优化”:就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在优化的同时,更需要办优办强公办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大大增加优质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支持优质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惠及更多家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在优化基础上,需要“减量”:对现有民办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专职教职工数量不足、招生规模扩充过快、存在大校额大班额、教育质量差的,要督促其整改,并按规定减少招生计划,对突出问题要严肃处理。三是在优化和减量的基础上要“规范”:第一个规范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规范化。民办学校要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确保学校按照党的要求办学立校、教书育人。第二个规范是“公参民”学校规范化,规范“公参民”学校办学,引导公有资源回归公办,符合举办民办学校条件的“公参民”学校在公有资源退出基础上可继续举办民办学校。第三个规范是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公益属性规范化。主要是强化四项管理:即强化招生管理,坚决防止虚假宣传、违规跨区域招生、变相考试招生、掐尖招生等行为;强化质量管理,全面规范课程设置和教材使用,确保正确办学方向,建立完善民办学校质量监测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对民办义务学校财务全流程监管,防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非营利之名行营利之实,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强化收费管理,加快出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办法,督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落实收费公示和公开承诺制度,严肃查处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借读费等行为。严格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第三是要精心组织实施。我们目前正在制定《陕西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正在走相应程序,要夯实省市县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工作开展。要完成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任务,存在大量民办学位转为公办、短期内地方财政要担负巨大负担、民办义务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教职工编制问题突出需要在过程中予以妥善解决,“公参民”学校情况更复杂,治理难度和困难相应比较大,这些问题需要在推动过程中一一得以解决。具体有几方面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上专门成立了以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省级相关厅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科学部署相关工作;各地市要夯实地方党委、政府主责,成立领导机构,建立相应机制,切实担当作为,细致周密部署,全面抓好落实,确保一年见效,两年基本完成任。二是加强督导。省级督导部门也已制定具体方案,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列为督导一号工程。三是强力推进。我们还将采取定期通报、召开调度会的方式,加强督促整改,促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把好事办好,向人民群众传递出中央政策温度。

无论是做好“双减”工作还是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都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借此机会,请媒体界朋友给我们多多提出意见建议,多多宣传典型示范,多多营造良好氛围。

谢谢!

 李惠:再次感谢高厅长和赵厅长,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