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第五十场) 通报和解读陕西省贯彻国家新十条优化措施具体举措, 介绍相关防控工作情况
时间:2022-12-09 17:00:22 来源:陕新发布
12月9日15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场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彭飞、省工信厅副厅长刘波、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于春富出席,通报和解读陕西省贯彻国家新十条优化措施具体举措,介绍相关防控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单红主持。
单红: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近日,国家出台了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十条优化措施,更加科学精准防控,平稳有序做好各项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当前疫情防控政策,持续做好个人防护,按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今天下午,我们召开陕西省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和解读我省贯彻国家新十条优化措施具体举措,介绍相关防控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彭飞先生、省工信厅副厅长刘波先生、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于春富先生。
下面,首先请彭飞先生通报和解读我省贯彻国家新十条优化措施具体举措。
彭飞: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感谢记者朋友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帮助。下面,由我来介绍陕西省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情况。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我省高度重视,当天下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坚决落实优化措施,更加科学精准防控,平稳有序做好各项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省应对办迅速行动,依据新十条优化措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我省贯彻落实通知文件,共12条措施,并于当晚印发执行。
我省12条措施可以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基于病毒特点和疫情形势,对感染者和密接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的进一步优化;第二类是针对当前防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纠正和措施优化;第三类是强调群众个人防护责任,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12条措施是在第九版、二十条基础上的优化完善,要一揽子、一体化统筹推进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到位。下面我对12条措施逐一作简单解读。
第一条,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进一步强调高风险区域划定的精准性,各地基于当地疫情情况,可将高风险区的划定最小范围从楼栋、单元进一步缩小到楼层、住户,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尽量减少封控人员数量,减少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
第二条,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大幅度优化人群核酸检测策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除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外,其他人员愿检尽检。各地要保留一定数量社会面核酸检测点,满足群众核酸检测需求。同时配套调整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政策,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学校等脆弱人群集中的特殊场所外,其他不要求查验,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和落地检也相应取消。为保障重要机关、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正常运转,以及重大活动顺利开展,属地可自行确定相关特定场所的核酸检测证明查验要求。
第三条,优化就医流程。考虑到医疗机构内就诊人群复杂、人流量大、空间密闭,一旦传染源引入,易造成疫情传播和院内感染发生,影响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群众正常就医。因此,进入医疗机构就诊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医疗机构不得以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推诿、拒诊急危重症患者。同时要求医疗机构门诊区域要划分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对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患者,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抗原或者核酸检测并开展相应诊疗服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加强发热门诊的管理,通过扩充区域、增加诊间、充实医疗力量等,进一步增强发热门诊服务能力。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关闭发热门诊。
第四条,优化调整隔离方式。对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进行了优化,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以居家隔离,如果没有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愿意居家,仍应提供集中隔离收治的选择。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从“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隔离。各地要有序做好政策衔接,对目前仍然在舱、对在隔人员不能不负责任的“一放了之”,引发群众不满情绪,要细化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过渡期工作平稳有序。
第五条,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主要是针对部分地方封控时间长、久封不解等问题,强调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应解尽解、快封快解。如封控后高风险区发现的新增感染者为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管理阳性人员的同住人员、密切接触者或其同住人员,经评估后无家庭外的社区传播风险,不影响高风险区的解封时间。
第六条,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取消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的购买限制,可以提高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脆弱人群的用药可及性,及时给予患者对症治疗,降低群众恐慌心理,同时也减少轻症等患者到医院就诊,将有限的医疗资源用于疾病严重程度较高的患者上。
第七条,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国内外防控实践经验证明,提高疫苗接种率,特别是老年人等重症高风险人群的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可有效降低重症死亡风险,减轻对医疗资源的压力。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从健全机制、做好摸底、优化服务、细化宣传等方面,切实加快推进老年人接种工作。
第八条,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随着轻型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隔离方式的调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要求不断提升。为便于分级分类提供健康指导和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有效保障老年人等重症高风险人群获得重点健康管理服务,降低重症死亡风险,新12条部署开展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工作,并印发了配套通知,各地要切实强化基层力量,加快推进落实。
第九条,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再次强调要保障非风险区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对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提出了纳入“白名单”管理,强化密切接触者的精准判定,不采取大范围封控和隔离等措施,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第十条,强化涉疫安全保障。针对个别地方暴露出的涉疫安全风险问题,强调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同时,要求强化对涉疫人员的关心关爱,做好生活和正常医疗保障,特别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脆弱人群提供生活和就医便利。
第十一条,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学校疫情防控和正常教学秩序,强调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第十二条,加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充分发挥社区(村)网格化管理作用,摸清辖区特殊人群底数,建立居家隔离人员台账,规范落实“足不出户”等措施,对隔离期间有就医送药、生活物资等需求的,要指定专人做好服务保障。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组)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保持安全距离,自觉遵守防疫规定,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就医,当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单红:谢谢彭飞副主任的介绍。下面请于春富先生作介绍。
于春富: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与帮助。下面,我简要介绍下当前我省应对疫情形势变化的医疗救治工作。
国家发布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十条措施后,我省坚决执行、迅速落实,全力做好各类医疗资源、日常医疗服务、群众居家治疗等准备工作,以便更好应对本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
一、加强医疗救治资源准备
主要从三个方面准备:
(一)对标设置救治医院。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设置要求,在全省定点医院床位总数已达标(2.2万张,国家最低要求1.05万张)的基础上,加快提标改造ICU(就是重症加强护理病房)及可转换为ICU的床位数,确保需要时各类ICU床位可扩展至床位总数的20%。同时,各市(区)根据人口规模,加快将方舱医院提标改造为亚(准)定点医院,全面做好危重症患者的收治准备。
(二)优化医疗救治资源。主要是立足医疗救治工作实际和群众需要,我们指导各地市在定点医院内设置独立的血液透析、分娩室、儿科病房,组建多学科(MDT)医疗团队,加快提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救治能力。同时,要求各地市指定1家综合实力强、救治水平高的医院作为亚(准)定点医院的托管医院,具体负责医院的整体运行;组建医疗、护理、院感、信息、后勤、管理等人员组成的医疗队,整建制接管相关病区。
(三)做好救治队伍储备。一是我们组建了45支省级应急救治医疗队,承担应急支援任务,队员全部来自省直省管医院和各地三级医院。二是持续对重症救治、传染病骨干医师、专科护士等开展培训工作,邀请省内外专家教授持续开展能力提升系列培训,累计培训各类骨干950人、线上培训医务人员50余万人次,进一步提升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救治能力,为各地市应对突发疫情储备充足、专业、高效的医疗救治力量。
二、强化正常诊疗资源准备
(一)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为切实保障群众核酸检测需求不受影响,省上已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地市科学评估核酸采样服务供应和需求,不得随意撤销核酸采样点,最大限度缩短群众排队等候时间。同时,由于医疗机构还要保障就医群众和住院患者、陪护人员的核酸采样检测需要,核酸采样检测压力大,还请广大群众除了需要到医院看病救诊的,尽量避免去医院内排队进行核酸采样。
(二)加快发热门诊(诊室)准备。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原则,加快推进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发热门诊,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发热诊室。同时,各地市也将陆续通过多种途径将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并确保24小时开放。对擅自关闭、停诊发热门诊(诊室)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立即予以纠正。
(三)加强重症救治资源准备。在现有基础上,重点加快三级医院综合ICU、专科ICU、可转换ICU等建设工作,在二级综合医院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在二级传染病、儿童专科医院设置重症监护病房,并按标准建设和改造重症监护单位,确保随时可使用,作为三级医院重症资源的有益补充。
三、切实做好居家治疗工作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先后发布了《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方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明确了居家治疗有关事项。适用对象: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或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的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的感染者,这两类感染者可以采取居家治疗的方式应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有必要的居家治疗人员,给与必要的对症治疗和口服药指导。居家要求:尽可能在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配备专用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物资及带盖的垃圾桶。注意事项:如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或呼吸困难、气促,或原有基础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或儿童、孕妇等出现明显不适,此时应做好防护,就近到发热门诊或综合能力较强医疗机构进行诊疗。结束条件: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谢谢大家!
单红:谢谢于巡视的介绍。下面请刘波先生作介绍。
刘波: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自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条和新十条措施发布以来,省工信厅作为全省医疗物资保障组的组长单位之一,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加强重要医疗物资储备,强化供需监测,狠抓工作落实,将医疗物资保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下面,我简要介绍当前我省医疗物资储备和生产情况。
一是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医药储备计划。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物资储备工作,2022年,我们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保障人民群众临床用药需求,修订了《省级医药储备目录》,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变化,先后下达了年度储备计划、疫情防控专项储备计划和紧急补充计划,及时将阿兹夫定片和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套装等新发布治疗新冠肺炎特效药品纳入储备,现共储备化学药、中成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和医疗防护用品等5大类600余品种价值5000万元的医疗物资。按照要求,先后50余批次向全省相关单位调拨医用防护服8.41万套、N95口罩11.22万个、医用隔离面/眼罩7.76万个、医用手套8.89万双、核酸检测试剂36.45万人份、各类药品6.08万盒。
二是加强生产运行监测,保障医疗物资供应。
按照《陕西省疫情防控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要求,我们将医用防护服等8类产品作为重点保供物资,确定保供企业55家,实施统筹平衡分类保供。采取周报制度进行监测,要求保供企业做好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准备,需要时随时启动应急生产。根据监测数据,目前我省保供企业医用防护服和医用口罩日产能已分别超过10万件和1000万只,其中医用防护口罩(N95)和医用外科口罩日产能分别达到100万和500万只,医用隔离面/眼罩日产能达到40万个,病毒采样管日产能达到130万管。84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和75%酒精消毒液等消杀用品日产能分别达到416吨、68吨和77吨。
在治疗药物方面,我省幸福制药生产的热炎宁合剂和海天制药生产的四季抗病毒合剂都是治疗新冠肺炎有效的中成药品,也都进入了我省新冠病毒肺炎中医药治疗方案,相关疗效也得到了验证。我们一方面以支持产能储备等方式鼓励企业扩大产能,提高供应能力,保障社会需求;同时我们也实物储备2种药物各30万瓶,需要时可立即投放市场。
三是开展督导检查,协调紧急补充产品。
近一个月以来,为落实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省工信厅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印发通知,要求储备企业加强储备物资轮转和补充,及时增补储备计划;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检查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生产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支持保供企业产能建设项目,动员企业随时进行应急生产。加强沟通协调,全力帮助企业拓展购销渠道,紧急补充市场供应紧张产品。
下一步,我们将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有关药物储备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做好运行监测,统筹协调保障医用口罩等百姓疫情防护必需品市场供应。督促企业做好治疗新冠肺炎相关药品储备,保障患者用药需求,支持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强化产销对接,建立供应信息平台,为社会各界就近采购提供便利。
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大家。
单红:谢谢刘波副厅长。情况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介绍自己所在的新闻机构。
请提问。
陕西日报:我省十二条措施发布后,群众应该如何配合做好防控工作?
彭飞:感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是正确认识措施优化不是完全放开不防。国家出台的新十条优化措施以及我省印发的十二条具体落实举措是为了持续提高防控的科学精准水平,并不是完全放开不防,是主动的优化而不是被动的。下一步,我省将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和疫情形势,继续边防控、边研究、边总结、边调整,走小步、不停步,不断优化完善防控措施。
二是配合做好疫苗接种。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省3岁以上人群整体接种率已经达到90%以上的较高水平,但是还有部分老年人尚未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提高老年人的全程接种率和加强免疫接种率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广大老年人特别是80岁以上老年人要主动配合做好疫苗接种,没有接种禁忌的,要尽快尽早完成疫苗接种。
三是切实承担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优化的防控措施旨在最大限度减少对人们工作生活的影响,也意味着个人防护的作用更加突出。广大群众要切实认识到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优化防控措施绝不意味着个人可以放飞自我,要对自己健康负责,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防护措施要严格坚持下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单红:请继续提问。
国际在线:若群众自觉身体不适,一般如何判断是否感染了新冠病毒?如果可能感染,应该如何规范应对?
于春富:谢谢您的提问,我想这是目前大家迫切想知道的。
首先,回答您第一个问题:如何判断自己是否感染了新冠病毒?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如果出现下列症状就要引起重视,比如发热、咽痛、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时,特别是基础疾病较多的老年人要特别小心,但现在这个时候不要恐慌,身体不适不一定就是新冠病毒感染,也可能是天气寒冷造成的普通感冒。大家可以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进行自我检测。如果结果是阴性,则可以正常生活工作。
下面,回答您第二个问题:如果可能感染新冠病毒,应该如何规范应对?
如果抗原检测结果是阳性,大家可以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方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进行应对,不必恐慌。可能涉及到四类人员情况,需要分别应对:
第一类人员,即: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或居家自我照护,必要时给予口服药治疗,密切监测其健康状况。高龄行动不便的,在病情允许情况下,原则居家或在养老机构就地治疗,医务人员提供上门服务,不转出集中救治。(具体内容刚才已经说过,这里就不再重复)
第二类人员,即: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心脏病、肿瘤等)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转至医联体对应的亚(准)定点医院治疗。
第三类人员,即:以新冠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转诊至医联体对应的定点医院集中治疗,其中危重型病例收治于ICU病房,重型病例收治于亚ICU病房,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收治于普通病房。
第四类人员,即: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转诊至医联体牵头医院治疗,牵头医院不是三级综合医院或能力不满足患者救治需要的,转诊至与医联体建立协作关系的三级医院。
最后提醒大家,一定要重视个人防护,做好自我防护,做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谢谢!
单红:最后再提一个问题。
陕西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现阶段医用口罩是大家日常生活必备的防护用品,刚才刘厅长也提到我省医用口罩的日生产能力,能否再详细介绍一下?
刘波:感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新冠肺炎疫情使我省医用口罩等防护物资的生产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现生产能力已得到大幅提高。目前,我省29户医用口罩保供企业的日产能已超过1000万只,社会上还有充足的省外产品供应市场。从保供企业的监测数据来看,现阶段,我省大部分医用口罩生产企业产能尚未达到满负荷生产状态,还有较大的生产供应能力,熔喷布等原材料也准备的比较充足。全省人民群众医用口罩的需求完全能够得到满足。
我就回答这些。
单红:非常感谢今天的三位发布人,也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朋友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