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APP下载

【实录】榆林市营商环境突破年系列新闻发布会 (第三场)

时间:2023-03-23 17:15:48 来源:陕新发布

3月23日上午,榆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榆林市营商环境突破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邀请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郝宏图,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永飞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pic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冯驿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是全市营商环境突破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三场,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郝宏图,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永飞请他们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

下面,请市中院郝院长介绍情况。

 22.jpg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郝宏图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大家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按照本次新闻发布会安排,下面我就榆林市两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工作作简要介绍:

一、重点工作成效

2022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利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切实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奋力谱写榆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48万件,审执结12.93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70%和2.19%。

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主动将营商法治环境建设融入榆林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认真对标中央、省市安排部署,积极参与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制定了《关于为榆林市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实施意见》《全市法院13项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等,高标准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制定了《关于为进一步优化榆林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妥善审理能源企业暨保障能源安全的实施意见》,积极保障全市高质量项目开工建设,依法审结买卖、租赁、承揽、建设工程等涉企合同纠纷案件6511件,提升市场经济活力。积极应对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与金融机构建立联系会商机制,制定《关于涉金融民事案件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意见》,开通金融诉讼绿色通道,依法审结金融纠纷、民间借贷案件20660件,涉案标的45.86亿元,助力全市不良贷款率降至十年来最低。

二是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提高司法裁判的可预期性。不断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探索实行简单案件集中排期、送达、开庭,灵活运用要素式庭审、令状式文书等方法,促进案件依法高效办理,市中院推进繁简分流改革的经验做法被省委《改革工作动态》专题刊载。积极推进“互联网+审判”工作,大力推广“云上法庭”等线上诉讼新模式,全面对接全国诉讼服务信息平台,办理网上立案、跨域立案3879件,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积极运用电子签章、电子送达、线上调解、云上开庭、在线查控等线上审判执行方式,做到审判执行“不打烊”、公平正义不止步。将司法鉴定对外委托权限全面下放各基层法院,切实加强鉴定机构的接收委托、执业规范和收费管理,提升工作质效。持续推进破解执行难问题,积极构建“1365”执行权运行新模式,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执行规范化建设”行动,促进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高效。组织开展“驼城春雨”“塞上雷霆”专项执行行动,处置财产时优先考虑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网询结果,2022年累计询价1240件,累计网拍1318件,成交514件,成交率达55.09%,成交额8.95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3007.16万元。

三是依法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激发市场活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修订完善了《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出20项司法服务举措,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与个体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做到平等相待、一视同仁。坚持全面保护原则,既保护财产权,也保护企业家人身权、经营自主权、创新创业权,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慎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严格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范围,给予146名“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和惩戒宽限期,对31家暂时遭遇困难的企业适用“活封活扣”措施,推动3382件案件自愿和解,促进企业正常经营、平稳“过冬”。

四是推进破产审判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畅通市场主体“积极救治”和“及时清退”渠道。自2022年开始全市破产案件由市中院统一受理,及时妥善处置“执转破”案件,切实做到应收尽收。推进破产案件审判专业化建设,认真执行省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成立破产审判合议庭,不断规范破产案件审理流程。神木法院审结的漠源镁业公司破产案使停业十多年的国有控股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树立了榆林地区标杆性破产案例样本,被评为全省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在榆林昌达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中,市中院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目前正在加紧制定破产管理人名录,为后续破产管理人接管处置打下坚实基础。健全落实 “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坚持“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理念,市中院审理的“中赢置业”破产预重整一案中,成立了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合作的工作领导小组,最大限度调动各种资源,统筹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注销、涉税事项办理、资产处置等有关问题,促进企业重生。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工作举措

一是持续强化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重要着力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格局,持续推进全方位深层次改革创新,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二是持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牵引,高质高效办理涉企案件,进一步降低企业和当事人诉讼成本、时间成本。进一步强化执行规范化建设,更好地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当事人司法需求。三是全力加强破产审判。继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继续完善府院协调机制建设,更好地整合资源,确保破产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创新资产处置方式,推动破产资源信息库与网拍机构平台对接,与各板块招商引资部门信息交互,加大破产财产变现的可能性。

冯驿:下面,请市工信局蒋局长介绍情况。

pic

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永飞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工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就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作简要介绍。

一、工作成效

中小企业作为稳就业的主渠道、激发创新的重要力量,在我国经济和产业链供应链中占据重要位置。中小企业好,中国经济才能好,中小企业强,地区经济才能强,为了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2018年国务院决定开展专项行动解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清欠工作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夯实主体责任、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始终把清欠工作当做一项政治工程、民生工程来抓实抓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台账内欠款61.59亿元,已清偿到位61.11亿元,审计审减不在清欠范围内0.41亿元,进入司法程序0.07亿元,实现化解进度100%。全市台账外企业投诉欠款共14笔7595.41万元,全部化解。清欠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二、下步工作

(一)不断细化工作举措。

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中省市有关要求,督促各县市区健全完善清欠台账,逐一逐笔落实欠款责任单位和还款计划,指导县区政府想方设法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拖欠账款应清尽清。

(二)加强重点账款督办。

要求各县市区对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工信部“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以及省清欠办转办事项台账中,无分歧欠款要优先加快清偿;有分歧账款要求限期协商解决或诉诸司法程序解决;持续提升账款化解效率。

(三)严防边清边欠。

严格落实《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管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拖欠发生;严格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评促清、以评促改,防止和纠正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行为,严防新增拖欠,持续推进预防和化解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建设。

(四)加快投诉线索办理。

分类健全投诉台账明细,实施动态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跟踪无分歧账款还款进度,实现有效化解,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有分歧账款及时解决。所有未清偿完毕账款要求定期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清欠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谢谢!

冯驿:情况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的名称,谢谢。

 

1.华商报记者:我市的清欠工作经过几年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后清欠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蒋永飞:感谢提问!

今后清欠工作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一是源头把控。督促各县市区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和政府投资资金预算管理,对于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垫资建设,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二是强化督导。持续发挥市清欠工作专班协调、督导作用,督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坚决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三是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将清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当中,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评估排名靠前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四是夯实责任。切实把防范和化解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纳入“一把手”工程, 形成各县市区政府对本级欠款负责、市财政局对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欠款负责、市国资委对市政府出资的大型国有企业欠款负责的清欠闭环管理机制。五是畅通投诉渠道。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省工信厅清欠转办系统、市县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等渠道,构建中省市县四级投诉受理工作机制,确保广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有诉必应、有欠必清。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清欠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广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活力,努力提升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工信力量。

谢谢!

2.陕西科技报记者:榆林中院今年将采取哪些举措,切实提高全市破产案件审判质效?

郝宏图:一是建强破产审判专业团队。加强破产审判人员配备,充实破产审判合议庭,实行破产案件单独绩效考核,充分调动破产审判法官干警工作积极性。

二是加强破产审判质效管理。认真执行陕西高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繁简分流,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和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切实推动破产案件质效提升。

三是完善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加强同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为推动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注销、涉税事项办理、资产处置、职工权益保护、维护稳定等问题的解决形成合力,发挥协同效应。

四是推动破产管理人队伍良性发展。注重全市破产管理人名册建立和维护,加大对在册管理人进行日常监管考核,完善管理人选任工作机制,推动设立破产专项资金,努力提高我市破产管理人队伍职业化水平,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管理人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冯驿: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再次感谢两位发布人和媒体朋友,今天的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