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APP下载

【实录】2024年安康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5-03-28 15:23:30 来源:陕新发布

2025年3月24日下午15:00,安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4年安康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德朝出席,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安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袁 庆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2024年安康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关乎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质量和未来福祉。一直以来,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备受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了让大家全面、准确地了解2024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的实际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德朝出席发布会,向大家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省级驻安各主要媒体,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同志也参加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欢迎大家。

下面,首先请市生态环境局李局长介绍全市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德朝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聚焦“争第一,当冠军”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省前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水环境质量均排名全省第一。优良天数创有监测记录以来全省国考城市历史最优;土壤、辐射等环境安全稳定;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安全稳定。

下面,我从五个方面作以介绍。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4年,我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94,同比改善6.03%;优良天数357天,同比增加18天,优良率97.5%;重污染天数2天,同比持平;PM10、PM2.5、NO2、O3平均浓度分别为44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15微克/立方米、122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2%、6.7%、11.8%、3.2%;SO2、CO平均浓度分别为9微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成果得到巩固。

(一)综合指数

12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2.385,同比下降6.3%。环境空气质量排前3位的依次是镇坪县、宁陕县、平利县;同比改善幅度从高到低前3位依次是汉滨区、旬阳市、平利县;镇坪县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121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一。

(二)优良天数

12个县(市、区)优良天数为358-365天,平均优良天数为361天,平均优良率为98.6%。优良天数前3名为镇坪县365天、宁陕县364天、岚皋县363天;所有县(市、区)均同比增加。

(三)重污染天数

12个县(市、区)重污染天数平均1.3天,同比增加0.8天。

(四)主要污染物浓度

1.可吸入颗粒物(PM10)。12个县(市、区)PM10浓度范围为25-43微克/立方米,平均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0.5%;岚皋县同比上升,紫阳县、镇坪县同比持平,其余县(市、区)均同比下降。

2.细颗粒物(PM2.5)。12个县(市、区)PM2.5浓度范围为14-25微克/立方米,平均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4.5%;岚皋县、紫阳县、镇坪县、白河县、安康高新区同比持平,宁陕县同比上升,其他县(市、区)均同比下降。

(五)其他四项污染物

全市12个县(市、区)O3平均浓度为11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SO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CO平均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SO2、NO2、CO浓度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全市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2.9445,水环境质量连续3年排名全省第一。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汉江出陕断面水质保持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

全市42个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其中Ⅰ类水质断面6个,占比14.3%;Ⅱ类水质断面36个,占比85.7%。

与上年同期相比,紫阳洞河口、江口镇沙坪村沙坪桥、旬阳县城饮用水源地3个断面持续保持Ⅰ类标准;民主集镇建成区、六口水文站、南江河出陕界3个断面由Ⅱ类提升至Ⅰ类;瀛湖水质由良好转为优。

各县(市、区)水环境质量状况从高到低排名依次为镇坪县、平利县、岚皋县、宁陕县、紫阳县、汉滨区、石泉县、白河县、旬阳市、恒口示范区、瀛湖旅游区、汉阴县、安康高新区。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4.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四、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介质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环境电磁辐射与电磁污染源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五、声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中心城区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3分贝,噪声强度为“二级”,质量状况为“较好”;对22条路段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69.5分贝,噪声强度为“二级”,质量状况为“较好”。对各类功能区噪声共监测56点次,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92.9%。

2024年,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大家的关注、支持和参与,在此我代表市生态环境局向社会各界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站在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我们将紧紧围绕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这一目标,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场保卫战,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行动,为打造新时代美丽中国“安康样板”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安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袁庆

谢谢李局长的介绍,下面请各位媒体记者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请举手示意,并通报一下各自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华商报  张鑫

问题一:近年来,我市水环境质量连续三年保持全省第一,请问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德朝

答: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回答。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为抓手,坚持“六化”并举,多管齐下,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连续3年保持全省第一,2024年全市42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及以上标准。

一是坚持顶格化推进。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放在压倒性位置,自2022年起,启动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市委主要领导定期安排部署,市政府主要领导采取“双周调度+一线调研”方式,运用明察暗访、通报曝光、督查督办等手段,累计召开调度会48次,层层压实责任链条。

二是突出精细化管控。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排查确定入河排污口1221个,溯源率100%、整治完成率78.8%。编制《国控断面“一断一档”画像报告》,为环境管控和应急处置提供有力支撑。围绕42个监测断面和重点流域,每月开展精细化分析,对问题突出的流域,进行加密监测,溯源排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精准施策,加快整治。

三是加强智慧化防控。将境内420个重点污染源(风险源)视频监控点位、134个排放口、941条河流、2206个环境网格员纳入智慧监管平台管理体系,实现“一张网”实时监测预警全覆盖、多部门齐防共管新格局。建成全省首家水生态监测实验室。建设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8座、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27座,对汉江干流入河排放口水质状况精准溯源、全过程监管。

四是探索协同化控源。与上游汉中市、下游十堰市分别签订水质保护跨区域协调联动合作协议,与万源市、郧西县等分别建立跨区域水环境保护协作机制。通过与毗邻市(县)开展联合监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实现跨区域精准保护与风险预防,汉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联动保护机制基本形成。

五是强化制度化保障。与汉中市联合出台《汉江水质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安康市河道管理条例》,印发《安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审议通过《安康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进一步厘清压实各级各部门环保职责。

六是推动全民化参与。市人大牵头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三省五市协同保护机制建设,市政协会同“四市一区”发起建立了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政协联席会议机制。基层护水干群朱先萍等10余人先后荣获部、省最美生态环境志愿者殊荣,江南再生水厂获评全国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全民共护源头水的氛围愈发浓厚。

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   陈伟

问题二:2024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均排名全省第一,请问,都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将做好哪些重点工作?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德朝

答:2024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排名全省第一,优良天数、综合指数、五项参数(PM10、PM2.5、NO2、SO2、CO)均为新空气质量标准颁布以来最优成绩,连续5年进入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部署。市政府年初提出了“保冠军、当标杆”工作目标,定期分析研判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安排重点工作,召开调度会议14次。市政府主要领导实地调研,解决难点问题。市生态委办公室印发了《安康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安康市2024年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责任清单》等文件,进一步健全机制、夯实责任、细化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措施,狠抓污染治理。围绕臭氧污染防治、扬尘防控、移动源治理、餐饮油烟整治、秸秆禁烧管控、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治理,降低污染排放。累计检查工地280个、堆场351个、餐饮单位22161家次,抽测柴油货车4201辆、非道路移动机械636台、散煤33批次、成品油34批次,查处渣土车96台次、散煤散烧问题44个、焚烧秸秆行为18个、违法运输及储存烟花爆竹案件20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92起,取缔不合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400余户,淘汰国三以下柴油车1358辆,建成绿波带3条。

三是强化督导,推进工作落实。年初多部门联合推进秋冬季执法检查,聚焦重点污染源,坚持“日执法报告,旬调度研判,月总结通报”机制,开展问题排查、执法整治工作,累计检查点位3576个,整改问题191个;夏季围绕臭氧防控、秸秆禁烧、扬尘治理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点位64个,整改问题33个;12月攻坚期间,成立3个督导检查组,督政督企双管齐下,倒逼责任落实,督查点位477个,整改问题100个。组织8个部门强化行业检查,出动1198人次,检查点位1094个,整改问题126个。

四是齐心协力、积极应对污染。修订了《安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完善了应急体系,细化了工作职责。污染天气期间,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密切会商研判应对措施,各部门深入一线加强治理,镇村走街入巷强化排查,全力降低本地污染。累计启动污染应对3次,出动巡查人员3450余人次,检查点位1600余个。

下一步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臭氧(O3)污染防控。一是控源头,强化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销售企业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检查。二是管过程,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修等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加快简易低效治理设施清理整顿,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杜绝露天喷涂。三是治末端,加强企业执法检查,确保治理设施安装到位、规范运行、稳定达标,推动臭氧浓度不断下降。

(二)推进细颗粒物(PM2.5)管控。一是从严管控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大渣土车扬尘管控和重要路段清洗保洁力度,严禁物料堆场露天装卸和干法作业,严查违规占地露天堆放沙石物料行为。二是从严监管餐饮油烟,持续加大餐饮经营单位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设备持续正常运行,设备损坏的限期更换到位。三是从严抓好秸秆禁烧。坚持严查严控、管疏并重,持续压紧压实镇办、村组责任,确保“不冒一处烟、不燃一把火、不留一处斑”。四是从严防治机动车污染。逐步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在重点路段、区域、时段开展常态化检查,严禁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三)抓好污染天气应对。加强会商研判,跟踪分析空气质量及气象条件变化,及时预警预报,发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对措施。健全污染应对体系,长效抓好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安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袁庆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如果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的,下来可以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联系沟通。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努力、企业的担当,更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希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安康生态环境现状,共同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力量。

感谢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各位领导,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