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安康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5-09-05 14:59:20 来源:陕新发布
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新闻发布厅(市政务中心二楼)举行《安康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将向大家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安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袁 庆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安康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安康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我市制定出台了《安康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了让大家全面、准确地了解《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来显耀先生、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多木拉先生、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况诗山先生、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任万明先生共同出席发布会,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来显耀副主任介绍《条例》的有关情况。
安康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来显耀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向一直以来关注、支持安康市地方立法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安康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12月17日经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3月25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3月29日起施行。下面,我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立法背景
2020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安康,深刻指出:“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五年来,安康市始终牢记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坚定不移地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持续发力,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省前列,绿色发展成为安康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立足安康实际,着眼高质量发展,制定综合性的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正当其时、十分必要,有利于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安康落地生根,有利于固化生态文明建设“安康经验”,依法解决生态文明建设突出问题,以法治方式引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加快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和聚力建设生态宜居幸福安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制定过程
《条例》的出台,历经了长达两年的精心打磨,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首部综合性、统领性、倡导性、促进性的地方性法规。自2023 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协作专班启动制定工作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秉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立法协作工作专班组成调研组深入基层,走进执法单位、社区、企业等与一线工作人员、居民、企业负责人等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的真实情况与诉求。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多场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各界人士参与,充分汲取各方智慧。在反复研讨、数易其稿的过程中,对每一条款进行仔细斟酌,力求使《条例》既符合安康市情,又能切实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确保《条例》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三、主要特点
《条例》共设七章五十六条,内容涵盖了总则、规划与建设、保护与治理、发展与促进、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各个方面。它一方面紧密结合国家生态文明战略思想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另一方面将我市近年来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予以制度化、法制化,对新形势下出现的短板、弱项和难点问题予以针对性规定,以“制”促“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条例》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条例》通篇贯彻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决策部署。总则部分明确规定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应当遵循“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科学论断,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等,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清晰方向,确保安康市在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上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
二是体现地方发展思路与成果。《条例》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科学提炼了我市在大气、秦岭、汉江、土壤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经验做法,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责,以及规划与建设进行了统领性的规定。例如,明确了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等方面的职责;对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与监督等环节进行规范,为我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提供了全方位的法治支持,保障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立足本地实际彰显特色优势。《条例》充分考量我市发展现状与未来,强调了对秦岭、巴山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机制,维护秦岭、巴山在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生态功能。对我市马坡岭、黄石滩等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化龙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宫山、上坝河、鬼谷岭、凤凰山、千家坪等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级湿地公园等依法实行重点保护,详细规定了保护范围、保护措施以及禁止性行为等内容,力求切实守护好安康的绿水青山,保护本地独特的生态资源与生态系统,为安康可持续发展筑牢生态根基。
四是守护绿水青山,培育生态产业。《条例》规定逐步建立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鼓励发展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绿色交通、绿色金融、新能源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绿色消费等,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推动安康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方式,强化《条例》对安康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向好。同时也希望各新闻媒体继续关注和支持安康市地方立法工作,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共同为聚力建设生态宜居幸福安康努力奋斗,我们相信,在《条例》的保驾护航下,安康必将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美好愿景,让绿水青山成为安康最亮丽的名片!
袁 庆:谢谢来主任的介绍,下面请各位媒体记者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请举手示意,并通报一下各自新闻单位名称。
陕西广播电视台 刘奡
问题一:《安康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提出要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请问安康市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多木拉
答:安康市作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殷切嘱托,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安康路径”。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联合制定《安康市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明确18项重点任务,成立了市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建立了高位推动、部门协作、常态化运行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工作机制。二是搭建价值核算体系。为摸清生态资源家底,量化生态产品价值,开展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工作,形成了安康市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核算技术规范、核算报告、典型案例等成果,搭建陕西省首个GEP核算制度体系和自动化核算平台。代表陕西省承接并顺利完成国家统计局生态产品总值(森林生态系统)试算工作。三是积极探索转化路径。推动10县(市、区)生态资源公司全覆盖和“以市带县”实体化运营,开展林业碳汇资源调查摸底,促成预交易碳汇3笔、交易额700万元。立足安康富硒资源优势,建成富硒产品运营中心,发布“安康富硒产业大数据平台”,推出“中国硒谷·生态安康”城市IP,“安康富硒茶”区域公共品牌上榜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中国消费名品名单,富硒产业综合产值超过760亿元。创新推出“农村清洁能源贷”“民宿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等绿色信贷产品,赋能绿色产业转型升级。
下一步,安康市将立足“秦巴明珠”生态优势,进一步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完善价值核算体系,创新价值转化路径,强化绿色金融支撑,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让秦巴山区的绿水青山持续释放生态红利,为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的“安康经验”。
阳光报 奚钦
问题二: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安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近年来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任万明
答: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不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大气、水等主要环境质量指标持续排名全省前列。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中心城市优良天数357天,同比增加18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8,同比改善6.3%,排名全省第一。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2.9445,同比改善2.27%,连续三年位列全省第一。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汉江羊尾(出陕)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Ⅱ类标准。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4.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我市获全省2023、2024年度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次。二是矿山治理修复成效明显。白石河硫铁矿污染治理取得重大进展,截至目前,完成封堵矿硐209个、废石贮存场安全贮渣129.73万立方米、生态修复3.6万平方米,“磺水”里程已由56公里缩短至19公里,治理成效得到习近平总书记肯定。蒿坪河流域污染治理有力有序推进,已完成渣堆治理21处24.8万立方米,蒿坪河入汉江水质稳定达标。三是金字招牌越擦越靓。安康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入选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并获国家评估优良等次。岚皋县、石泉县、镇坪县3个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镇坪县、平利县、岚皋县、石泉县4个县获得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瀛湖入选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生态文明实践永无止境。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聚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决当好秦岭卫士,精心呵护汉江水质,全力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扎实推进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强化生态系统治理修复,不断推动安康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宜居幸福安康做出积极贡献。
陕西科技报 敖鹏
问题三:《安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要求的重要规划,请问具体怎么落实的?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况诗山
答:安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于2024年7月3日经省政府批准并开始实施。规划中我们遵循“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理念,确保秦巴山区的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巩固,汉江的水环境质量保持在优良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果,构建安全秀美的生态空间。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以山水资源为本底,以重要生态功能区为节点,以河流水系及沿线生态带为廊道,构建“一轴、多廊、三片区、多斑块”的生态安全格局。二是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基于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科学确定自然保护地类型,整合归并优化自然保护地,实行分类分级分区管控,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严格用途管制。三是巩固生态安全基底。守住秦岭、巴山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以秦岭南麓和巴山北坡山地为依托的生态屏障。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持续提升秦岭和巴山生态功能。巩固提升汉江生态环境,建设汉江干支流沿江生态林带,联通陆地生态系统与河流湿地生态系统。四是建设多级生态廊道。依据生态廊道建设标准,通过“源地-廊道-节点”的生态保护网络建设,提高生态安全及可持续性。重点推进汉江生态主轴及次要生态廊道建设,打造近自然、多样化、大贯通的生态网络,提升生态连接度,实现生态空间互联互通。五是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统筹生态经济化和经济生态化,聚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保障生态产品产业化利用、价值化补偿、市场化交易为重点,积极探索“两山”转化的有效路径,着力构建“两山”转化的政策体系,实现绿水青山由自然财富向经济财富的有机转变。
袁 庆: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大家如果还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在会后向相关发布人了解。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发布人,各位记者朋友!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