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榆林市举行2026年政务服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
时间:2026-07-13 15:17:09 来源:陕新发布
6月24日上午,榆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榆林市2026年政务服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邀请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磊,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学文,榆林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继军,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管理科科长高超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冯驿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是2026年政务服务第六场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磊先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学文先生,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继军先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管理科科长高超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市工信局罗局长介绍工信系统在助企发展方面的举措与成效。
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磊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非常荣幸通过本次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我市在助企发展方面的系列举措与成效。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榆林工业经济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近年来,我市始终把中小企业培育发展作为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壮大民营经济的抓手,通过强化政策保障、分层精准帮扶、优化服务赋能,全市中小企业呈现出总量持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创新活力增强的良好势头。
一、强化政策保障 夯实制度基础
我们坚持制度先行,先后出台《榆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榆林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以及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构建起完备的政策支持体系。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户、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203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3户、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5户,各级专精特新企业总数达119户,优质企业数量逐年攀升,企业竞争力持续增强。
二、分层精准培育 壮大企业梯队
我们建立中小企业培育库,实施“基础层、成长层、骨干层、领军层”分级帮扶机制,引导企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十四五”期间累计培育新进规上工业企业465户,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达1168户;指导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有效助力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跃升。通过分层精准培育,企业层级稳步跃升,各级专精特新企业资产规模、营业收入、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带动就业效应显著增强,主要经济指标稳中向好。
三、优化服务赋能 破解发展难题
一是破解融资难题。积极推荐企业申报省级“工信贷”白名单,目前全市共有173户企业纳入省级白名单,享受融资“绿色通道”。会同人民银行榆林分行、科技等部门建立科技企业“白名单”共享机制,精准推送至各金融机构,推动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面对面”沟通。全市336个重点项目已授信项目125个,累计授信额度超700亿元。
二是推动数字化转型。截至目前,全市纳入试点的330余户企业已全部完成数字化改造升级,数字化水平均达到二级及以上,4月29日,工信部在榆林召开2026年度首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现场调研交流活动,搭建了一个高层次、跨区域、全链条的交流平台,通过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实地调研等环节,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向纵深推进。
三是强化人才支撑。深入实施“企业择人、政府买单”人才计划,累计选聘4668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落实每人每年2.4万元薪酬补贴,切实帮助企业缓解用人难题。制定民营企业家例会制度,联合浙江大学建立民营企业家培训基地,构建“政企学”协同、“产供销”对接服务新生态。榆阳区、府谷县等各区县同步开展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选聘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人才引进体系,全市从业人员中大学本科占比达50%,人才培育实现从数量向质量的转变。
四是优化发展环境。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全方位、多维度评价榆林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整体情况,持续优化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持续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大力推广“陕企通”平台,全方位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各区县政务审批部门向企业解读“陕企通”平台功能的操作方法,帮助经营主体全面了解平台诉求、政策、融资、供需、培训等综合涉企服务。
五是加大技改投入与创新支持。全力推动兰炭、金属镁、羊绒毛、农副产品加工、建材等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十四五”期间累计推动技改投入超530亿元。大力培育先进制造业,全市中小企业创新活力迸发,累计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492件,累计提供1.1万个就业岗位。
下一步,榆林市工信局将坚决落实中、省工作部署,持续扩容培育储备库,加大研发支持和产学研协同创新力度,优化融资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全力推动中小企业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为全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注入强劲动力。
谢谢大家!
冯驿:下面,请市应急管理局任局长解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任学文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为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换证与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防范化解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应急管理部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新版规章以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印发,已于2026年6月1日正式施行。下面,我就规章修订背景、核心调整、实操要求及法律责任相关内容作一解读。
一、规章核心定位与适用范围
本次修订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核心目标是统一特种作业人员全流程管理标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因特种作业人员技能不足、持证不规范引发的安全事故。
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其中特种作业,是指操作过程中极易发生安全事故,直接威胁作业人员自身、周边人员人身安全及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的高危作业,具体作业工种严格按照国家特种作业目录执行,覆盖电工、焊接热切割、高处作业、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各类高危岗位。
二、本次修订五大重大便民改革举措
相较于原有管理要求,新版规章聚焦“减环节、降成本、优服务、提效能”,推出五项关键性调整,切实减轻企业和从业人员负担:
一是取消每3年复审制度,实行六年到期统一换证,大幅简化证件管理流程。旧版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6年有效期内每3年开展一次复审,需完成专项安全培训并参加考试;新规全面取消复审流程,持证人员仅需在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完成安全理论培训及理论考试,到期前60日提交换证申请即可。证件过期1年内可按换证流程办理,无需重新参加全部科目考核。
二是优化考试机制,大幅增加实操考核机会。考试实行“理论合格后方可参加实操”流程,实操考核由原先有限考试次数调整为最多5次考试机会,单次考核不合格可免费补考一次;若5次实操考核仍未通过,仅需重新参加理论考试,无需重复开展全套岗前培训,降低从业人员取证成本。
三是全面推行跨省通办,实现全国自由报考。打破户籍地、从业地报考限制,从业人员可向全国任意考核发证机关、合规考试机构提交报考申请,真正实现 “一地参加考试、全国统一取证、异地均可换证”,切实便利流动务工人员。
四是放宽学历报考门槛,拓宽就业准入渠道。分类设置学历要求,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高处作业等通用工种不再设置初中学历硬性要求;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作业人员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危险化学品作业、地下矿山初次取证人员需达到高中及以上学历,兼顾安全管控与就业民生需求。
五是扩大免培训认定范围,推进证书互通互认。取得中专、技校及以上对口专业学历并具备完整实训记录人员,或持有人社部门对应工种有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均可免除岗前安全培训,直接报名参加考核,打通技能人才互通渠道。
三、从业人员取证及证书管理实操要求
(一)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基本条件。从事特种作业须同时满足三项硬性标准:年龄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无心脏病、眩晕、癫痫等妨碍特种作业操作的疾病及生理缺陷;熟练掌握对应岗位安全技术知识、实操处置技能。
(二)证件统一管理规则。特种作业操作证统一设置6年有效期,全国范围内通用,电子证书与实体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证件遗失、损毁或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可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补发、换发手续。
(三)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主体责任。企业作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一责任主体,可自主组织内部安全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的需委托合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企业对培训质量承担最终责任。企业组织员工参加取证、换证培训期间,必须依法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保障原有福利待遇;全员培训、考核、体检、证件等相关档案资料,留存期限不得少于6年,以备监管核查。
四、违规行为相应法律责任
新版规章同步细化惩戒条款,强化刚性约束:
一是企业使用无证、过期失效证件人员上岗作业的,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至20万元罚款,同时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万元至5万元罚款。
二是培训机构存在培训记录造假、虚假实训等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安全培训资质。
此外,针对考试作弊、伪造材料骗取证件、违规组织培训考试等行为,规章也设置停考、罚款、撤销证件等惩戒措施,从源头整治办证乱象。
五、总结
总体来看,应急管理部19号令修订实施,是统筹安全生产监管与便民利企服务的重要举措。一方面通过取消复审、增加考试机会、跨省通办、放宽学历、证书互认等改革,简化办事流程、降低时间与经济成本,拓宽群众就业渠道;另一方面持续收紧考核标准、压实企业培训管理责任、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以规范的持证管理筑牢高危作业安全防线。
下一步,我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同步开展规章宣贯培训,面向辖区企业、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全覆盖解读,规范考核发证机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制度,持续强化现场执法检查,推动新规落地见效。同时也希望各位媒体朋友能够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多角度宣传解读新版规章的便民举措与监管要求,帮助广大从业人员和市场主体准确理解政策内容,共同营造“规范特种作业管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我的解读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冯驿:下面,请市信访局曹局长介绍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等相关工作举措。
榆林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继军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广大市民、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全市信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我就2026年全市信访部门在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民生实事、落实便民举措等内容进行介绍。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信访部门始终立足为民解难、为党分忧宗旨,紧扣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主线,把解决群众烦心事、揪心事摆在首位,全力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和各项便民服务举措落地。
一、2026年信访工作总体思路
今年以来,我们聚焦打好“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信访积案攻坚”三个专项工作,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线,严格落实省委“六项机制”和市级“十五项长效机制”,市委、市政府加强全面统筹,信访联席会议和信访部门强化协调推动,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落地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全市信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9次听取信访工作汇报,29次调度信访工作;市委组织部分两期选派36名优秀科级以上干部到信访岗位实践锻炼,市信联办先后4次下沉督帮督办、暗访抽查,坚持每周调度反馈工作进展,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群众的事情有人管,依法办。
二、今年落地实施的重点工作与各项便民实事
(一)抓实信访部门政治机关建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全市信访系统深入开展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信访干部始终牢记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就是正确政绩观的价值追求,常态化开展政策理论学习,扎实开展“如我在访”“党员示范岗”文明实践活动,不断优化接访流程,提升接待场所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耐心倾听群众诉求,拉近和老百姓的距离,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市信访局先后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宣讲6次、信访业务培训4次,全面提升干部业务能力与服务群众水平。
(二)狠抓“三个专项”工作,切实解决信访积案难案
今年我们紧盯“三个专项”全力推动化解了大批积案难案。截至6月23日18时,中省交办民生领域17类信访事项183件,已化解159件,化解率86.88%;中省交办集中化解类信访事项465件,已化解399件,化解率85.8%;省级交办积案攻坚事项1368件,已化解1209件、查处31件,化解率88.37%。
落地六项便民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第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矛盾排查体系,实行周排查交办、月汇总建账、动态清零,提前摸排邻里、民生隐患,通过“说事堂”等基层工作模式调争止纷,小事就地在村组社区化解,减少矛盾上行。
第二,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常态化开展市、县、乡镇三级领导开门接访、下访、约访机制,一体推进问题解决、思想疏导、帮扶救助。截至目前,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7次公开接访214批次,市县两级领导干部累计参与接访1785人次,接待群众1701批4072人次。对5年以上135件重点案件由市级领导包抓推动化解。
第三,多部门联动联办:充分发挥各级信访联席办组织协调作用,加大“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统筹协调力度,明晰各方责任,联合相关单位会商处理,避免群众多头跑,实现“一站式调处、一揽子解决”。
第四,诉访分离引导:对来访群众诉求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的,工作人员一次性讲清仲裁、诉讼、行政复议等维权路径,精准指引到法定渠道。
第五,案件评查督办:加大业务评查和督办工作,已开展信访事项规范化评查5次,纠治“四应四不”问题39件,督办化解15件;累计发出“三项建议”、督办函、提醒函共25份,全面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效,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
第六,数据研判报送:通过自动采集、归类汇总、统计分析,及时研判信访形势,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共性问题、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优化民生治理意见建议。
(四)坚持“双向规范”,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和信访前置审核制度,“谁登记(接谈)、谁首办、谁负责”,全过程监督程序与实体处理,一抓到底。目前,向市纪委移送信访工作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相关线索10条,依法查处违法信访人员31人,不断规范信访工作秩序。
(五)数字化赋能法治化,推动信访工作智慧建设
积极探索信访数据与综治中心等有关部门的数据互联、共享机制,优化群众通过投诉平台、微信公众号、APP等渠道高效、便捷反映诉求,开通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在案件管理、监测预警、辅助办案、智能分析中,不断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
我们聚焦群众实际需求,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持续下沉排查,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聚焦防引发、防失察、防拖大、防越级、防极端,用好越级初访复盘机制,提升初访一次性化解率;坚持常态化排查信访矛盾,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就地保障。
二是紧盯“三个专项”行动,打赢攻坚战。做实“3+6机制”,对照化解标准梳理问题清单、找准堵点症结,全力攻坚存量积案,力争到年底三个专项化解率达到95%以上。
三是不断优化线上线下信访渠道,持续简化办事流程。严格落实“五化四到位”要求,推动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规范、实体到位。
四是常态化坚持领导接访包案,调动资源力量化解信访突出问题。通过领导接访、下访、约访、包案,调度资源力量,形成化解合力,攻坚化解疑难复杂问题;开展城乡建设、劳动社保、自然资源、农村农业等行业系统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发生,推动从化解“一件事”到化解“一类事”的转变。
信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今后我们将继续真抓实干,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每一件诉求,为推动榆林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广大市民随时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冯驿:下面,请市审批局高科长介绍《榆林市挖掘城市道路移除绿植路灯“一件事”实施细则》相关内容。
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管理科科长 高超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的工作要求,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加强部门协同和服务集成,市审批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印发了《榆林市挖掘城市道路移除绿植路灯“一件事”实施细则》。该“一件事”是我市自主拓展的服务事项,将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移除城市绿地树木、迁移拆卸改动路灯、设置施工围挡四项审批业务整合为“一件事”高效办理,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联合踏勘、并联审批、一窗出件”的服务模式。这一举措有效减少了企业群众的跑动次数,压缩了办理时限,提升了行政效能,为我市加快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进度提供了有力支撑。自2026年6月1日该“一件事”正式推行以来,已有4家企事业单位提交申请,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共6件,其中1家企业已完成全流程办理。下面,我就该“一件事”的具体办事流程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是企业一表申请。我局对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移除绿地树木、迁移拆卸改动路灯、设置施工围挡四个事项的申请要素进行梳理整合,剔除重复材料,形成统一的申请表和材料清单。新表单将原本需分别填写的四张申请表合并为一张,填报信息总量减少40%以上。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单、提交一次材料即可完成申请,大幅减少了重复填报的烦琐流程。
二是大厅一窗受理。我局在榆林市民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查。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窗口予以受理,同步将信息录入“一窗受理”平台,对后续办理流程实施电子监管,并将申请材料流转至后台审批岗办理;若材料存在缺失或需补正的情况,窗口工作人员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避免其往返奔波。
三是部门联合踏勘。由我局根据申请内容,组织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现场核查。各部门依职责现场核实施工位置、挖掘路面类型及面积、绿地树木种类及数量、路灯数量、围挡方案等信息,经交换意见后形成统一核查结论。此举将申请人需多次配合不同部门单独踏勘的流程,整合为多部门一次性联合核查,有效减少了企业跑动次数,缩短了踏勘周期,确保各部门意见协同一致,为后续并联审批提供了精准可靠的基础依据。
四是实施并联审批。联合踏勘形成统一意见后,我局将申请材料及踏勘结果同步推送至各主管部门。各部门依职责对申请事项开展并联审查,在规定时限内将协办意见反馈至市审批局,由市审批局统一研判形成最终审批结果。有效破解了以往串联审批耗时长、环节多、标准不一的堵点。
五是统一窗口出件。审批通过后,我局将根据申请人选择的出件方式,分别出具各事项许可决定书,或合并出具挖掘城市道路移除绿植路灯“一件事”许可决定书,并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申请人取件。申请人既可前往市民大厦“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现场领取,也可申请免费邮寄服务,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此举标志着该“一件事”从申请到出件的全流程高效服务形成闭环,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群众的办事体验和满意度,加快了施工项目的整体进度。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探索更多领域“一件事”集成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延伸。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模式、提升行政效能,让企业和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冯驿:情况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的名称。
1.农业科技报记者:榆林作为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目前330余户企业的数字化改造进展如何?有哪些典型案例和转型成效?下一步打算怎么干?
罗磊:感谢您的提问。我市自2024年启动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以来,坚持“诊断先行、分类推进、标杆引领”,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改造进展方面,截至目前,全市纳入试点的330余户企业已全部完成数字化改造升级,数字化水平均达到二级及以上。典型案例方面,涌现出一批标志性成果,其中榆林有方数字能源有限公司作为首批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围绕煤化工产业“生产节支降耗、产品性能稳定”需求,打造了“兰炭、金属镁、硅铁全链条生产工艺数字化赋能平台”。国能榆林化工公司“煤化工聚烯烃及附带产品制造智能工厂”、陕煤集团榆林化学公司“煤制乙二醇绿色低碳智能工厂”入选2025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名单。山东能源未来能源榆林能化引入AI大模型,与云鼎科技联合研发“甲醇精馏工艺智能
优化系统”,将AI大模型引入甲醇精馏生产全流程,破解了传统生产的能耗、质量、人力难题。此外,一批中小制造企业也通过部署能耗监测、智能排产等系统实现了降本增效。下一步打算,我们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扩面,目前我们正在开展消费品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下一步将扩大至制造业行业;二是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总结形成可复制的数字化转型“榆林模式”,带动更多中小企业“愿转、敢转、会转”,为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数字动力”。
2.陕西农村报记者:请问特种作业证上显示应复审日期为2026年5月31日,还需要复审吗?如果日期为2026年6月1日,还需要复审吗?
任学文:证件显示应复审日期为2026年5月31日,需要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记载的应复审日期在2026年5月31日(含)以前的,应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复审。逾期未复审,证书将失效,持证人需按照初次取证程序重新取证。
证件显示应复审日期为2026年6月1日,不需要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记载的应复审日期在2026年6月1日(含)以后的,按照19号令规定不再进行复审,只需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新证。
3.三秦都市报记者:2026年我市在依法办好群众信访、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上有哪些具体举措?
曹继军:今年我们结合“三个专项”工作,严格落实六项工作机制和领导接访包案制度,多措并举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推动形成信访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工作格局,切实提升初次信访办理质效和一次性化解率,努力做到让群众“最多访一次”;二是持续深化信访法治化建设,开展条例宣传宣讲,普及群众依法信访知识,做好诉访分离引导,明明白白告知群众合法维权渠道;三是打通信访法治化路线图,做实依法分类处理和复查复核;四是依托三个专项行动,依法依规解决榆林信访的积案难案;五是持续开展各级领导干部接访包案,高位推动疑难问题解决;六是强力纠治“四应四不”问题,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整治程序不规范和实体不到位,倒逼责任落实。
4.阳光报记者:刚才提到该“一件事”压缩了办理时限,减少了跑动次数,能否具体说明一下,相比之前四个事项分别办理,现在的办理时限缩短了多少,跑动次数减少了多少?
高超:在办理时限上,此前四个事项分开办理时累计需25个工作日,整合为“一件事”后,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整体缩短60%;在跑动次数上,分开办理时申请人需往返窗口至少4次、配合现场核查至少3次,而“一件事”模式下,申请人仅需提交一次材料、接受一次联合现场核查,最少跑动一次窗口即可办结全部事项,审批效率得到极大提升。
5.陕台榆林记者站记者:请问证书失效后,还能参加换证培训重新取证吗?
任学文:分两种情况处理:1.证书失效日期在2026年6月1日以后,且失效未满1年的,可以按正常换证流程,完成理论培训及理论考试后换领新证。2.证书失效超过1年的,按首次取证办理,需重新参加初训和全部考核,合格后方可取证。
冯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